规范伦理学

时间:2023-11-06 13:04:40编辑:莆田seo君
伦理学对比

德性伦理学和正当行为伦理学

在思考一个主题时,以什么样的问题开始是十分重要的。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 ,公元前325 年) 中,中心问题是关于品格的。亚里士多德以问"什么是人的善"这样的问题开始,并且他的回答是"灵魂的活动合乎德性"。

因此,为了理解伦理学,我们必须理解,是什么使人成为有德性的人。亚里士多德以其对细节的敏锐目光,讨论了诸如勇气、自制、慷慨、真诚这样的德性。虽然这种对伦理学的思考方式与亚里士多德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是他所独有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一大群古代思想家都将问"什么样的品格特征使一个人成为好人"这一问题作为伦理学的进路,结果"德性"占据了他们讨论的中心舞台。

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这种思考方式逐渐被忽略了。随着基督教的产生,一个新的思想体系得到了介绍。基督徒像耶稣一样是一神论者,他们把上帝作为立法者,并且,对于他们来说,正直的生活意味着顺从神圣命令。希腊人将理性作为明智实践的源泉--对他们来说,有德性的生活是与理性的生活不可分的。但是4 世纪有影响的基督教思想家圣奥古斯丁不相信理性,并且教导人们,道德的善依赖于使自己服从于上帝的意志。因此,中世纪哲学家是在神圣律令的背景下讨论德性的。神圣德性(如信、望、爱,当然,还包括顺从(obedience))开始具有重要地位。

文艺复兴以后,道德哲学开始又一次世俗化,但是哲学家们并没有回到古希腊的思考方式,神圣律法被某种与其相当的、世俗的所谓"道德律法"所替代。道德律法--与其说源自人类理性,不如说源自神圣的法令(divine fiat )--被构想为区分何种行为为正当的规范体系。据说,我们作为道德个体的责任就是要服从它的指导。这样,现代道德哲学把追问与古代学者所追问的根本不同的问题作为这一学科的进路。他们开始于问 "什么是要做的正当的事"这样的问题,而不是问"什么品格特征使一个人成为好人",这将他们引向了不同的方向。他们继续发展了理论,不是关于德性的理论,而是关于正当和义务的理论:

● 伦理利己主义:每个人都应该做将会最好地推进自身利益的任何事。

● 功利主义:我们应该做将会推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任何事。

● 康德理论:我们的责任是遵从那些我们能够一贯地愿意它成为普遍律法的规范--就是说,那些我们愿意被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条件下遵从的规范。

● 社会契约理论:做正当的事是遵从理性的、自利的人为了他们的相互利益而能够认同的规范。

这些是自17 世纪起已经在道德哲学领域居主导地位的理论。

我们应不应该回到德性伦理学?然而,很多哲学家已经提出了一个激进的思想:他们认为当代道德哲学已经腐朽,为了挽救这个学科,应该回到亚里士多德的思考方式。

这一思想是1958 年伊丽莎白·安斯康在发表于学术杂志《哲[U4] 学》上、标题为"现代道德哲学"的文章中提出来的。在那篇文章中,她主张现代道德哲学已经被误导,因为它依赖于不融贯的、没有立法者的"法"的观念。正是义务、责任和正当的概念--现代道德哲学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概念上--与这个无意义的"法"的观念难解难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她认为,我们应该停止对义务、责任和正当的思考,并且回到亚里士多德的进路,美德应该再一次登上中心舞台。

由安斯康的文章所激发,讨论美德的文章和专著如潮水般涌现,并且德性理论不久就成为当代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选择。然而,没有哪种学说既定的主体部分会得到所有作家的同意。与功利主义相比,德性伦理学还相对地尚未发展完善,是人们普遍的关心促进了这种进路的发展。接下来,我们先看看德性伦理是什么样的,然后,我们将思考认为德性伦理优于其他更多的探讨这一学科的方法的理由,最后,我们将思考回到德性伦理是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选择。

美德

德性理论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内容:解释什么是德性;列出哪种品格特征是美德的清单;解释这些美德是什么;解释为什么这些品性对拥有它们的人来说是好的品性。另外,这个理论还应该告诉我们美德是不是对所有的人都一样,或者是否一个文化的美德与另一个文化的美德有区别,一个人的美德与另一个人的美德有区别。

什么是德性?亚里士多德说德性是表现于习惯行为中的品格特征。"习惯"是重要的。例如诚实的德性,只是偶尔说真话,或者只有在对他有利时才说真话的人,并不拥有诚实的德性。诚实的人当然地把真诚当回事,他的行为"源自坚定而不可更改的品格"。

这只是一个开始,但是还不够,还没有把美德与邪恶区分开来,因为邪恶也是一种表现于习惯行为中的品格特征。爱德蒙德·L·平科夫斯(Edmund L. Pincoffs )——任教于得克萨斯大学的哲学教授——提出了关注这一问题的建议。平科夫斯建议,美德和恶德都是我们判断是与一个人接近还是躲避他时所提到的品质。"我们喜欢某种人而会躲避其他人,"他说,"在我们[关于美德与恶德]的清单上的特性能够提供我们喜欢或者躲避的理由"。

我们为了不同的目的而选人,这会影响相关的美德。为了寻找汽车机械师,我们想要一个有技巧的、诚实的、有责任心的人,在寻找一位老师的时候,我们想找知识丰富、吐字清晰、有耐心的人。但我们也在道德的更一般意义上把人作为人来评价,所以我们不仅有"好的机械师"、"好的老师"的概念,也有"好人"的概念。道德美德就是这样的人的美德,因此,我们把德性界定为"表现于习惯行为中的品格特征,对于一个人来说,拥有它是善的"。并且道德美德是这样的美德:对每个人来说,拥有它都是善的。

什么是美德?那么,什么是美德?应当培养人身上的哪一种品格特征?没有简短的答案,但下面列出的是部分清单:

仁慈 公正 耐心 文明 友谊

谦虚 同情 慷慨 通情达理 良心

诚实 自律 合作 勤奋 自立

勇气 正义 机智 礼貌 忠诚

慎思 可靠 节制 宽容

当然,这个清单可以加上其他特征而被扩展,但这是一个合理的开始。

这些美德是什么?一般说来,说我们应该有良心、同情并且宽容是一件事,准确地说这些品格特征是什么是另一件事。每一种美德都有它自己的特殊的特点,并且提出了它的特殊的问题。我们将简略地看看其中的四个。

勇气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美德是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道:德性是"参照两种恶德的中道:一个是过,另一个是不及。"勇气是胆怯和大胆两个极端的中道——一个胆小地远离所有的危险,另一个是胆大地冒很大的危险。

勇气有时被当作军人的德性,因为很明显,完成士兵的任务需要它。士兵要参加战斗,而战斗则充满危险,所以,没有勇气,战斗一定会失败。但士兵不是唯一需要勇气的人,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勇气,而不是仅在面临一个预先存在的危险时(比如像面对敌人的武力或者一个大灰熊时)才需要勇气。当应该开创一种使我们不愉快的局面时,我们也需要勇气。道歉需要勇气。如果一个朋友正处于悲伤之中,直接去问"你怎么了"也是需要勇气的。自愿去做某些你并不真的想做的好事是需要勇气的。

如果我们只考虑普通的案例,勇气的性质似乎不成问题。但是,不同寻常的情境提出了更麻烦的案例。想想2001 年9 月11日杀了约3 000 人的19 名劫机犯。他们面临着确定无疑的死亡,显然毫无退缩--但是,他们在为邪恶的事业服务。他们有勇气吗?比尔·马尔在他暗示他们是有勇气的之后,丢掉了他的电视节目《政治上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 )。然而,哲学家彼得·吉奇认为这种行为不是有勇气的,"在不值得的事业中的勇气不是美德,"他说,"在邪恶的事业中的勇气更不是美德,确实,我不喜欢把这种不道德地面临危险叫做'勇气'。"

吉奇的观念很容易理解,称恐怖主义者是有勇气的似乎是在赞扬他们的表现,我们不想赞扬它。相反,我们宁愿他们采取不同的行动。然而,说他不是有勇气的似乎也不太对,——毕竟,可以看看他在危险面前如何行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我们应该说,他们表现了两种品格的性质,一个是值得尊敬的( 在面临危险时的坚定),一个是不值得尊敬的( 愿意杀害无辜的人)。他确实是有勇气的,而有勇气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因为他的勇气在如此邪恶的事业中展开,所以,他的行为总体上是极端邪恶的。

慷慨

慷慨是愿意花费自己的资源去帮助他人。亚里士多德说,像勇气一样,它也是极端之间的中道:它在吝啬和浪费之间。吝啬的人给予太少,浪费的人给予太多,那么多少是够呢?

答案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我们接受的一般伦理观点。耶稣——另一位重要的古代导师——说我们必须用我们所拥有的全部用来帮助穷人。依他的观点,当穷人还处在饥饿之中时,我们却拥有财富,这是不可接受的。这被那些听从他的人看作应该遵从的、但很难做到的教导,并且它一般是被拒绝的。它在今天仍然被大多数人拒绝,甚至那些认为自己是耶稣的追随者的人也拒绝它。

在这一点上,当代功利主义是耶稣的道德继承人。他们坚持,在每一种情境下,我们都有责任做对每个相关者有全面的、最好结果的任何事。这意味着,我们应该慷慨地花钱,直到进一步的给予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多于它对其他人的帮助。

为什么人们拒绝这样的思想?部分原因可能是自私,我们不想把我们有的东西都奉献出去,从而变穷。但是,也有采纳这样的政策会阻止我们过正常生活的问题。不只是金钱,也涉及时间,我们的生活就在于对两者都有巨大投入的项目和关系。耶稣和功利主义推荐的要花费金钱和时间的"慷慨的"理想,是在要求我们放弃日常生活,或者生活变得与现有的生活相当不同。

因此,慷慨要求的合理解释可以是:对我们的资源,我们应该以最低限度的满足的方式指导我们的平凡生活,我们的慷慨程度应当与此相一致,虽然即使如此,还是会给我们留下一些尴尬的问题。有些人的"平凡生活"是相当奢侈的--考虑一下那些日常生活中就包括奢侈品的富人,他们没有这些会有被剥夺感。慷慨的德性似乎不能存在于太过奢华的生活背景中,特别是在还有其他人的基本需要尚未得到满足时。为了使这成为对慷慨要求的"合理"的解释,我们需要不太奢华的"平凡生活"的概念。

诚实

首先,诚实的人是不说谎的人。但是那就够了吗?

还有比说谎更误导人的方式。吉奇讲了一个圣阿瑟内修斯* 的故事,他"正在一条河里划船,这时迫害他的人从对面划过来:'叛逆阿瑟内修斯在哪里?''不远了。'** 这位圣者愉快地答道,并且一点儿都没受到怀疑,就划过去了"。

* 也译亚大纳西、阿塔那修,古代基督教希腊教父,328年任亚历山大城主教,任主教45年。因与阿里乌派在教义问题上存在争论,曾五次被流放。有《反阿里乌教派》、《反阿里乌教派论集》,另有《亚大纳西信经》,据考证不是他的作品。

——译者注

** 从严格的逻辑上讲,"不远了"只是否定了在远处,它包含在近处,也包含在这里,所以,严格地讲,阿瑟内修斯并没有直接说谎,因为他只是否定了自己并没有在远处。但语言的日常使用有时并不完全与严格的逻辑相一致,在日常语言中,"不远了"通常是指在近处,而不是指在这里,这样阿瑟内修斯就利用日常语言与严格逻辑的差异迷惑了敌人。但是,在纯粹日常语言的语境中,阿瑟内修斯的行为是说谎。

——译者注

吉奇赞同阿瑟内修斯对迫害他的人的迷惑,即使他认为直接说谎是错的。吉奇认为,谎言总是被禁止的:拥有诚实德性的人甚至不会想到它。因为不会说谎,所以他们不得不找其他处理困难情境的方法。阿瑟内修斯有足够的聪明这样做,他说了真话,即使是令人迷惑的真话。

当然,很难理解为什么阿瑟内修斯对敌人的迷惑不是不诚实。多么不武断的原则会赞同以一种方式误导人,却不赞同以另一种方式误导人?无论我们怎么想这个问题,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德性是否要求坚持绝对的原则?关于诚实,我们可以区分这个问题的两个观点:

(1) 一个诚实的人从不说谎。

(2) 一个诚实的人从不说谎,除非在极少的情境下,当有强制性的理由这样做的时候。

没有必须接受第一个观点的明显的理由。相反,有理由赞同第二个观点。为了弄明白其中的原因,我们只需要首先考虑为什么撒谎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可以这样来进行解释:

我们生活在共同体中的能力依赖于我们的交往能力。我们彼此交谈,阅读彼此的文字,交换信息和意见,表达彼此的愿望,做出承诺,提问并回答问题以及其他。没有这些交互,社会生活会变得不可能,但是为了这些交互能够成功,我们必须能够假定,存在这样一个有效的规范:我们必须能够相互信赖对方说话是诚实的。

而且,当我们以人们所说的话为依据来对待他们时,就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使自己处于易受伤害的地位。通过接受他们说的话,并且依此修正我们的信念,我们就把自己的福利放在他们手上了。如果他们说的是真实的,那么一切都好。但如果他们说谎,我们最终会有错误的信念;如果我们根据这些信念行动,最终就会做出愚蠢的行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说谎是一种显著的冒犯。实际上,它也是对信任的亵渎。这就是谎和"令人迷惑的真话"二者在道德上无法区分的原因。两种方式以同一种风格亵渎了信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诚实是唯一重要的价值,或者我们有义务诚实地与每个人走过来的人打交道,不管他们是谁或者他们想干什么。自我保护也是重要的,特别是保护我们自己不受那些想不正义地伤害我们的人的伤害。当这样做与不许撒谎的规范相冲突时,把它放在首要地位并不是不合理的。假设圣阿瑟内修斯告诉那些迫害他的人"我不认识他"。结果他们就离开去追逐野鹅了,他们发现受骗以后,会敏感地抱怨圣阿瑟内修斯亵渎了他们的信任吗?当他们出发,准备不公正地迫害他的时候,很自然,就会认为他们放弃了从他那里得到真话的权利。

忠诚

对家庭和朋友的忠诚

在柏拉图的对话《欧绪弗洛》的开头,欧绪弗洛与苏格拉底在法庭的入口处偶然相遇,苏格拉底得知欧绪弗洛到那里去告发他父亲犯了谋杀罪,对此表示惊奇,并且怀疑,对儿子来说,指控父亲是不是合适。欧绪弗洛认为没有什么不合适:对他来说,谋杀就是谋杀。不幸的是,这个问题还未解决,他们的讨论就转向其他问题了。

当然,人们熟悉这样的思想:家庭和朋友在道德上具有特殊性。我们不能像对待陌生人那样对待我们的家庭和朋友,我们通过爱和情感和他们联系在一起,愿意为他们做不会为其他任何人做的事。但是,这不只是我们对自己喜欢的人更好的问题。我们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的性质不同于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尤其是我们对他们责任和职责是不同的。这些不同似乎正是友谊的内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不对你给予特殊的考虑,我怎么可能是你的朋友呢?

友谊的存在给我们提供了人基本上是社会动物的证据。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没有人会选择没有朋友的生活,即使他拥有所有其他的善":

如果没有朋友,财富怎么能保全和保存呢?财富越多,它被拿走的危险性就越大。在贫穷和其他种类的不幸之中,人们也相信他们唯一的救济在于他们的朋友。朋友帮助年轻人避免错误,给老年人以关怀和帮助,以补充他们的虚弱所带来的力所不及。

的确,朋友会给予帮助,但是友谊的益处超越了物质的援助。从心理学看,如果没有朋友,我们会迷失方向。我们的胜利是空洞的,除非有朋友分享它们;有了他们的理解,我们的失败变得可以忍受。甚至我们的自我评价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朋友的确认:通过回报给我们的感情,确认了我们作为人的价值。

如果我们需要朋友,就不希望缺少能够使我们成为别人的朋友的品格特质。忠诚处于接近这一品格特质清单顶部的位置。朋友要能够靠得住。他们彼此忠于对方,即使事情变得很糟,甚至在话不投机,朋友可能已经值得放弃之时,他们仍然彼此为对方留有余地,原谅冒犯,节制自己不做严厉的判断。当然,这也有限度。有时,朋友是唯一能说出关于我们自己的难听的真话的人。但是,来自朋友的批评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们知道他们的指责不是拒绝的信号。

所有这些都不是说人们对其他人(甚至陌生人)没有责任。但是,它们是不同的责任,与不同的美德相联系。一般化的仁慈是一种德性,并且它可能要求很多,但是,它不要求我们对陌生人给予像朋友一样的关心。正义是另一种同样的德性,它要求对所有的人公平对待。但是,朋友是忠诚的,正义的要求当然较少地适用于他们之间。

这就是苏格拉底在得知欧绪弗洛告发自己的父亲后会吃惊的原因。我们与家庭的关系甚至比和朋友的关系更为亲近,所以,正如我们会尊敬欧绪弗洛的正义的激情一样,我们仍然会震惊于他对父亲所采取的态度竟然与对其他犯了同样罪的人采取的态度一样。他的态度似乎与作为儿子的适当名分有些不一致。这一点也被今天的法律认识到了:与在有些其他国家一样,在美国,妻子不能在法庭上被强迫指证他的丈夫,反之亦然。

为什么美德是重要的?我们说,美德对拥有它的人来说是善的性格特征。这就提出了进一步的问题:为什么美德是值得欲求的?为什么对一个人来说,有勇气的、慷慨的、诚实的或者忠诚的是一件好事?当然,这个答案可能依赖于正被讨论的特定的美德而变化。因此:

● 有勇气是一件好事,因为生活充满了危险,如果没有勇气,我们就不能对付它们。

● 慷慨是值得欲望的,因为有些人无疑比其他人境况更糟,所以他们会需要帮助。

● 诚实是需要的,因为没有它,人们之间的关系会以无数种方式变得很坏。

● 忠诚对于友谊是基本的,朋友之间彼此忠于对方,甚至当他们受到诱惑想要走开的时候。

这个清单暗示,每一种美德都由于不同的理由而是有价值的。然而,亚里士多德相信,对我们的问题给出更一般的答案是可能的--换句话说,美德是重要的,因为有美德的人在生活中过得更好。关键点不是有品德的人更富--很明显,不是这样,或至少不总是这样;而是美德对指导我们更好地生活是需要的。

弄清楚亚里士多德意指什么,需要思考我们是哪种创造物,并且我们要过哪种生活。在最一般的水平上,我们是理性的和社会的存在物,想要并且需要他人的陪伴。所以我们在共同体中,在家庭、朋友和同胞之中生活。在这种背景下,像忠诚、公平(fairness) 和诚实这些美德都是需要的,以便与所有其他人互动成功。(想象一下,如果某人习惯性地在他的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相反的品质,他将会体验到的困难。) 在更个人的层次上,我们的生活还包括,在某个特定的工作中的辛劳和所拥有的特定种类的利益。其他美德对成功地做好那项工作或者追求那些利益是必要的--例如,不屈不挠和勤奋。再一次提到这一点,我们有时会面临危险或诱惑,这是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条件的一部分,所以勇气和自制是需要的。结果是,虽然美德之间有差异,但所有的美德都有相同的一般价值:它们都是成功生活所需要的品质。

美德对每个人都是同样的吗?最后,我们探讨这个问题,单独一个系列的特征对所有的人是否都是值得欲求的?们应不应该谈及这类好人,好像所有的好人都出自一个模式?这个假定经常受到挑战。例如,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 不认为只有一种人是好的。以他的华丽方式,尼采观察到:

完全地说"人应该如此这般这般"是多么天真啊! 现实显示给我们的类型如此迷人地丰富,形式的表演和变化如此充裕--而一些可怜的游手好闲的道德家的评论道:"不! 人应该是别的样子的。"这个可怜的顽固的伪君子甚至知道人应该像什么样:他把自己画到墙上,然后尖叫,"Ecce homo!"("看那个人!")

显然,这里有些东西确实是对的。奉献自己全部生命去理解中世纪作品的学者和职业军人是有很大不同的人。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从来不会在公共场合露出大腿,而在光秃秃的海滩进行日光浴的妇女则有完全不同的端庄标准。所有这些都以其自己的方式是值得尊重的。

于是,我们会有明显的感觉:对不同的人,人们所想到的美德是不同的。因为人们过不同种类的生活,有不同种类的个性,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表现出来的品格的性质也会不同。

更进一步,假设一个社会的美德不同于另一个社会的美德,这是很有诱惑力的。毕竟,个人可能的生活类型依赖于他所生活的社会。学者的生活只在有像大学这样的机构的社会中才是可能的,这界定了学者的生活并使其成为可能。足球运动员、牧师、艺妓或者武士也是如此。社会提供了价值系统、制度,以及在其范围内个人生活得以形成的生活方式。担当这些角色所需要的性格特征是不同的,所以为了生活得更成功所需要的特征也是不同的。于是,美德就会是不同的。根据所有这些理由,为什么我们不能说,哪些品质是美德依赖于特定社会创造并维持的生活方式?

这种观点可能会遇到这样的反驳:某些美德会被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所需要。这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并且他可能是对的。亚里士多德相信,我们所有的人有巨大的共同之处,虽然我们是不同的,他说:"在去往遥远国家的旅途中,人们可以观察到,将每个人和其他每个人联系起来的使之相识和友好的情感。"甚至在最相异的社会中,人们面对的也是相同的基本问题,有着相同的基本需要。因此:

● 每个人都需要勇气,因为没有人( 甚至士兵也不能) 如此安全,以至于危险不会偶尔发生。

● 在每个社会中,都有财产需要管理,都要做出谁将得到财产的决定,并且在每个社会中,都有一些人比其他人的境况更不好,所以慷慨总是得到赞誉。

● 言谈中的诚实总是美德,因为没有社会能够在其成员之间没有交流的情况下存在。

●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并且为了拥有朋友,自己必须是别人的朋友,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忠诚。

这种清单可能——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是这样——继续下去。

那么,概括地说,在不同的社会,人们对美德给予不同的解释,并且不同的行为被描述为符合美德的要求,这是真的;而且因为一些人在特定种类的环境下,过着特定种类的生活,所以他们更需要某些美德而不是另一些美德,这也是真的。但是,只说任何特定的品格特征是不是美德只是社会习惯的问题,这是不对的。主要美德不是社会习惯所要求的,而是我们共同的人类状况的基本事实所要求的。

优势

为什么一些哲学家相信把重点放在美德上优于对伦理学的其他思考方式?人们提出了很多理由,下面是两个最重要的。

1. 道德动机。首先,德性伦理学是有吸引力的,因为它提供了自然而有魅力的对道德动机的描述。其他理论在这一点上是有缺陷的。试想下面的情况:

你在医院里正处于一个很漫长的疾病恢复期。你很烦燥不安,所以当史密斯先生来访时你很高兴。你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的到访正是你所需要的。过了一会儿,你告诉史密斯先生你有多么感谢他的到来——他真是一个好朋友,总是克服那么多麻烦、穿过城中心来看你。但是,史密斯先生反对你的说法,他承认他只是在尽他的责任。起初你认为他只是谦虚,但你们谈得越多,这一点就越清晰,他说的是实话。他不是因为他想你,或者他喜欢你而来看你,只是因为他认为"做正确的事"是他的责任。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拜访你是他的责任——也许因为他知道,此时没有别人比你更需要振奋起来。

这个例子是米切尔·斯托克(Michael Stocker) 在发表于《哲学杂志》(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上的一篇很有影响的文章中提出来的。斯托克评论道,知道史密斯的动机后,你肯定会非常失望,他的到访似乎是冷酷而算计的,对你失去了全部的价值。你认为他是你的朋友,但是现在你知道了别的东西。斯托克说,关于史密斯的行为,"这里肯定是缺少点什么——缺少道德的良好品性和价值"。

当然,史密斯做的并不错。问题是他的动机,我们看重友谊、爱和尊重,并且我们想让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基于相互的尊敬。出于抽象的责任感或"做正确的事"的欲望的行为就不是这么回事。我们不愿意生活在只根据这样的动机行事的人所组成的共同体中,我们也不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因此,这个论证的结果是,只强调正当行为的伦理学理论从来不能提供对道德生活的令人满意的描述。因此,需要强调例如友谊、爱和忠诚等个人品质的理论--即,美德理论。

2. 对公平"理想"的怀疑。现代道德哲学的主题是公平--指这样的思想:所有的人在道德上都是平等的,在决定我们做什么时,我们应该把每个人的利益都视为同等重要的。(前文列举的"正当行为"的四种理论中,只有很少有人坚持的伦理利己主义否认这一点。)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对此做出了很好的表述,他说:"功利主义要求[道德行为人]像一个利益无关而慈善的旁观者那样严格地公正无私。"你现在读的这本书也将公平作为基本的道德要求:在第1 章,公平包括在道德的"底线概念"之中。

即使如此,公平是否真的是如此重要的道德生活特征仍然是有疑问的。想想我们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当与他们的利益相关时,我们真的是公平的吗?并且我们应该公平吗?一位母亲爱她自己的孩子,关怀他们,她不会以这种方式关怀其他孩子。她对她的孩子是完全彻底地偏心的。但是,这有什么错吗?这不正是一个母亲应该采取的方式吗?再者,我们爱我们的朋友,愿意为他们做事,而不会为了只是其他人的人去做。这又有什么错吗?相反,似乎是对家庭和朋友的爱是好的道德生活无可逃避的特征。强调公平的理论在解释这些时都会有存在困难的时候。

然而,强调美德的道德理论能够非常舒适地解释所有这些。有些美德是偏心的,有些则不是。爱和友谊包含对爱的人和朋友的偏心,对所有人的仁慈也是德性,但它是不同种类的德性。所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公平要求,而是对这些不同美德的性质和它们彼此之间如何联系的理解。

不全面问题

前述论证对两个一般观点提出了印象深刻的理由:(a) 适当的伦理学理论必须提供对道德品格的理解;(b) 现代道德哲学在这一点上是失败的。它们不仅忽略了这个题目,而且它们的忽略有时把它们引导到坚持扭曲地理解道德品格的性质的学说上。假设我们接受这些结论,会从这里走到哪里去?

一条前进之路是,发展一种把正当行为进路的最好特征与从美德进路得到的洞见结合起来的理论——我们可以试着完善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比如在这些理论之中加入对道德品格的较好的说明。那么,我们的总的理论就会包含对美德的说明,但那种说明只是作为正当行为理论的一个补充。这听起来是明智的,并且如果这样的项目能够成功实施,显然,有很多支持它的论证。

但是,有些德性理论家已经建议我们应该向不同的方向前进。他们认为,德性伦理学应该被作为在与其他种类的理论之间两者择一的理论——作为独立的伦理学理论,它自己就是完全的。我们可以称此为"激进的德性伦理",这是有生命力的观点吗?

美德性与行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强调正当行为的理论似乎是不全面的,因为它们忽略了品格的问题。德性理论通过把品格作为它的关注中心而对此进行了补救。但是,作为结果,德性理论又在相反的方面冒着不全面的风险。道德问题经常是关于我们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根据德性理论,我们应该怎么去决定我们做什么,这一点不很明显。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依赖于德性理论是根据什么精神提出来的。如果美德理论只是作为正当行为理论的一种补充提出的,那么,当问题是评价行为时,总的理论中的一些资源将会发生作用,( 例如) 一些版本的功利主义或康德主义会被推荐。另一方面,

如果德性理论是作为独立的理论、意在其自身就是全面的而提出的,就会采取一些更富戏剧性的步骤。或者这个理论不得不和"正当行为"的观念一起被抛弃,或者它不得不对产生自品德的观念作出一些说明。

虽然这初看起来像是一个很疯狂的思想,一些哲学家认为,我们应当摆脱像"道德上正当的行为"这样的概念。安斯康说,如果我们停止用这些观念,"将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她说,我们仍然可能评价行为为比较好或比较坏,但我们以其他术语来评价。不是说一个行为是"道德上不正当的",而是直接说它是"不真诚的"或"不正义的"--用产生自美德词汇表中的术语。根据她的观点,为了解释为什么一个行为会被拒绝,我们不必说什么别的,只需要说这些就够了。

但是,对于激进的美德理论家来说,抛弃像"道德上正当"这样的观念确实是不必要的。这些思想会通过在德性框架[U9]内给予新的解释而得到保持。这可以通过下列方法实现:首先,可以说,通过参考赞同或反对某个行为的理由,以熟悉的方式把行为评价为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我们应该实施那些对人们有利的、有最充分理由的行为。然而,被引述的理由将全部是与美德联系起来的理由。这样,支持做这一行为的理由就会是诚实、慷慨、公正等等,而反对做它的理由将是不诚实、吝啬、不公正等等。这个分析可以概括为:我们的责任是有品德地行为--换句话说,"要做的正当的事"是有品德的人会做的事。

不全面的问题。我们已经描绘了激进的美德理论家理解我们应该做什么的方式。这种理解足够了吗?这个理论的原则问题是不全面的问题。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思考一个典型的美德,例如诚实。假设一个人受到撒谎的诱惑,也许因为撒谎在特定的情境下能够得到一些利益。根据激进德性伦理学的进路,他不该撒谎,因为这样做是不诚实的。这听起来足够有道理了。但是诚实意味着什么?难道诚实的人不是遵从"不撒谎"规范的人吗?很难理解如果诚实不是遵从这样的规范的品性,诚实是什么。

但是,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追问:为什么这样的规范是重要的?为什么人不应该撒谎,特别是当从中可以赢得一些好处的时候?简言之,我们需要一个答案,它能够超越这样做会与拥有特定的品格特征相矛盾之类的简单观察;我们需要解释,为什么拥有这个特征比拥有相反的特征更好。答案也许是,说真话的政策在总体上是对自己有利的,或者它推进了一般福利,或者它被必须生活在一起并且因此互相依赖的人所需要。第一个解释看起来很可疑,很像伦理利己主义,第二个是功利主义,第三个让人想起契约论的思考方式。无论如何,进行任何一点儿解释,似乎都把我们带出了不作其他理论的补充的德性理论的界限。

而且,很难弄清不作其他理论的补充的德性理论如何处理道德冲突的情况。假设我刚刚剪完头发(1992年我有一条和我现在的头发的形状一样的乌鱼)并且问你你想到了什么,从而把你置于负责的地位。你也可以跟我说真话,或者你可以说我看起来还不错。诚实和善意都是美德,所以就有赞同或反对每一个选择的理由。但是你必须选择一个或另一个——要么你说真话而不友善,或者不说真话而友善。你应该做哪个?有德性地行为这样的劝告,其本身不能提供很多帮助。它只是留给你困惑,哪个美德优先。为了解决这样的冲突,我们似乎需要一些更基本的指导,这种指导超越了激进德性理论所能提供的那些。

是否有一种美德,它与做某事的每个道德上充分的理由相配?最后,不完全的问题指出激进伦理学进路更一般的理论困难。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根据这种进路,赞同或反对做出某个行为的理由必定是与一种或多种美德相联系的。于是,激进德性伦理学认可这一思想:对任何可能被提出的赞同采取某一行为的充足理由,有一种与之相配的美德,它是接受并按那个理由行动的品性。但这似乎不是真的。

假定你是一个立法者,必须决定如何分配医疗研究基金——没有足够的钱做每一件事,你必须决定是否在艾兹病研究,或者与癌症作斗争,或者其他值得的项目中投入资源。并且假设你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做大多人会受益的事。存在与做这件事的品性相配的美德吗?如果有,也许它应该叫做"像功利主义者那样行动"。或者回到道德冲突的例子,有没有一种美德与能被援引用来解决美德之间的冲突的原则相联系?如果有,也许它是明智的"美德"——它是说,算出并且做总体上最好的事的能力。但这就葬送了这场较量,如果我们只是为了使所有道德决定的做出都适合于我们认为的更可取的框架,而提出这样的"美德",那么,我们虽然挽救了激进德性伦理学,却以放弃其关键思想为代价。

由于这些原因,认为德性理论是全部伦理学理论的一部分,而不是其本身就是一个完全的理论似乎是最好的。总的理论会包括对所有考虑的说明,既包括对实践决定的做出的考虑,也包括其深层理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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