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村

时间:2023-11-03 13:55:33编辑:莆田seo君
基本介绍

樊家村,位于滨州市中心区,坐落在黄河五路与渤海八路交叉处,东北隅为樊家居民一小区,西南隅为二小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樊家原村位今黄河五路,北即今樊家一小区处,路南即地区人大、政协宿舍处,东西长约里许,南北不足一里。分前、后两条街道。后街为中心街,路北房子向阳(向东南),路南房子向阴(向西南)。因此,街道不整齐,呈锯牙形。路北房屋密集,院小,路南房屋稀疏,院子较大。路北东起分李家胡同、大胡同、东于家胡同、西于家胡同;路南东起有高家胡同、刘家胡同通前街,前街路南住户较少。环村有西湾、大湾、油房湾、南湾、北湾、张磨盘湾供蓄水。有东井、西井两眼供村民饮用。樊家村原名油房刘,系明前村。明初,有樊氏三兄弟由河北枣强迁来:一落惠民林樊,一落高居青蓑衣樊,一落居此地。樊氏后人有在东北经商致富者,在村东建“七神堂”庙一座(址在今三中操场南部),俗称樊家庙子,村亦由此易名。后樊氏迁居东北,村名仍被沿用,简称樊家村。刘姓人丁不旺,至1950年最后一代人绝嗣。现于、董、刘三姓,皆明初枣强移民。高姓分三支:西支于明泰昌年间从康家迁来,中支为清嘉庆年从高家迁来,东支亦嘉庆年从北镇迁来。贾姓于清初从耿家迁来。王姓从里则王庵迁来,时间也较早。李姓一从廿里堡迁来,一从蔡刘(旧称“李弓匠”)迁来,时间均在清末。赵姓有二:一为明前户,一从赵家楼迁来。张姓从天王堂迁来。孙姓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从?士孙迁来。至1947年土改时,全村有于、董、刘、高、贾、李、赵、孙、张、王等10姓,计110户,480余人。

建国后,樊家村村宅不断扩大,在村西(即今二小区处和地区建设银行处) 、村南建有30余户住房。 1982年建市以来,市政建设不断扩大,樊家被裹在市区,村四周的场地 (包括园林、水湾) 逐步为机关、学校所征用,形成了“城市包围农村”的格局。经1988年与1992年两次城市改造工程,原樊家村的旧貌已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樊家居民小区的楼群和机关、商店。第一期迁建工程始于1988年4月,竣工于1989年12月,首先将后街路北民宅全部拆迁,建造起樊家居民小区。全小区分四排,建有不同规格的楼23栋,其中东排6栋和东二排的一栋为樊家居民楼,共117个住户。第二期迁建工程始于1992年4月,完成于1993年2月,对樊家路南居户全部拆迁,在渤海八路以西建起樊家居民二小区。二小区分两排,有8栋五层楼房,安置樊家居民232个住户。至此,樊家居委会的居民全部搬入楼房。昔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梦想变为现实。明、清时期,樊家村隶滨州崇德乡,东南路五保。民国初年析置漯沃乡,后改称滨县二区,樊家隶属二区李杨乡。1945年滨县解放,原二区改称李杨区,后复称滨县二区。樊家村隶属二区彭李乡。 1957年撤区划乡,樊家归北镇乡先锋高级农业合作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合北镇、郑王两乡为蒲城人民公社,下设管区。樊家隶蒲城人民公社彭李管区。1966年5月,改蒲城人民公社为北镇人民公社。1980年改北镇公社为北镇,并升格为副县级单位,樊家仍隶北镇彭李管区。 1982年10月成立滨州市,樊家村建居委会,为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管。

樊家村地处黄河之滨,是滨县的主要粮、棉产区,可解放前这里的人民生活十分艰难。全村110余户,480多口人,耕地不足千亩,上等地多为地主、富农占有,广大贫下中农人均土地不到1.2亩,连年水旱风雹虫等自然灾害相袭,靠农业难以维持生计,村民多以打铁、结绳、织网、推磨加工等劳作来填补生活。据1946年计:全村逃荒要饭的有18户,卖过儿女的有4户。解放后,翻身作了土地主人的樊家村民不但在农业生产上焕发出了无比的积极性,而且在参军、支前等运动中对国家作出过应有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北镇一带划为重点棉区,进一步激发起了农民的积极性。樊家村于1953年成立了农业初级合作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在党的领导下,农村经济上得很快。1957年樊家所在的先锋农业高级联社,创造亩产皮棉过百斤、粮产(亩) 700余斤的高产记录,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1962年以后,农村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对生产结构进行了调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据1965年统计:樊家大队有棉田480亩,亩产皮棉93斤;粮田323亩,亩产328斤。人均分配77元、口粮170斤。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了稳定。

1965年,樊家大队有150户,585口人,耕地903亩,人均1.54亩。此后,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樊家大队的耕地不断被征用,至1970年,耕地下降为557亩,人口上增为712人,人均不到0.8亩。70年代后,樊家自然村成为城镇规划的中心区,至1976年,村四周的耕地大部被征用,全大队878口人,只剩有位于张课洼的240亩地,人均不足0.27亩。人多地少的矛盾严重困扰着樊家大队生产力的发展,大队党支部决心顶住“文化大革命”所带来的种种压力,走以副养农、以副补农的路子,开展多种经营,增加集体与个人的收入。从1970年起,大队在原有的两家个体烘炉的基础上建起铁厂,开办了机磨房、饭店等经营项目。同时,将剩余劳力组成建筑队、装卸队,到施工单位包活干。当年副业收入37559元,有效地贴补了农业,增加了社员收入。 1976年10月粉碎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拨乱反正,给各行各业带来了转机。1978年,樊家大队在北镇镇委的大力支持下,改变了以农为主的经营机制,将剩余的240亩粮田改种蔬菜,并与蔬菜公司签订了包销合同。同时,把主要的精力转移到工商业的经营上来,扩大经营项目,增加工副业收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乘改革开放带来的大好时机,坚持农工商一体化、一起上的原则,路子越走越宽。至1981年,樊家大队拥有镀锌厂、变压器制修厂、缝纫机零件厂、冰糕厂等队办工业项目和饭店、停车场、建筑队、装卸队等商业性固定项目,年总收入713268元。其中工商业收入682450元,占总收入的95%。是年,扣除生产费用和公积金、公益金外,用于社员分配金额为290217元,人均346元。至此,樊家大队不但彻底摆脱了困境,而且有了雄厚的公共积累,为进一步搞活队办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2年10月滨州市成立,樊家大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于次年12月,为居民办理了农转非,成为城市居民。党支部、居委会决定:要教育居民改变旧观念,抓住改革开放的大好机遇,走工商致富之路。 1985年,党支部、居委会根据企业中出现的问题,大胆进行了经营体制改革,对镀锌厂、变压器厂等企业单位和张课洼的菜地实行了承包制,同时鼓励居民开展多类型商业经营。这一举措,大大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无论集体收入,还是个人收入都上了个新台阶。 1986年1月,党支部改选,由于景河任支部书记,刘国民、董伯信任副书记。新班子人员年富力强,具有远见卓识和开拓精神。新班子成员除对所属企业完善了承包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并对各企业口在用电、用人、用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樊家居委会制订出了“奔小康规划”。规划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个方面,列分七条:(1)1992年要在91年总收入产值570万元的基础上,努力达到650万元;1993年实现800万元;1994年实现950万元;1995年突破1000万元。(2) 物质生活比较富裕,人均占有企业收入总值5万元以上,人均集体分配纯收入3000元以上;人均集体固定资产1000元;家庭人均固定资产8000元。膳食有很大改善。(3) 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建起各种文体活动设施,统一负担教育费用。(4) 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家家住上楼房。(5) 在有卫生室的基础上,人人享受公费医疗;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达标。(6)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对居民实行养老保险制,建高档次敬老院。(7)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居民安居乐业。 1993年,樊家居委会超额完成了市中办事处下达的经济指标,企业总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纯收入110万元,人均收入3000元,初步实现了小康生活的标准,被市委、市府授予“奔小康红旗党支部”称号。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道路上,樊家居委会一步一个脚印,不断上新的台阶。1996年,党支部、居委会班子成员采取了分工包企业的措施,分工合作,团结一致,同心协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圆满完成了生产任务,总产值达2600万元,纯收入150万元,人均收入突破3980元,经验收,市府授予“小康居委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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