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网瘾的判断标准有行为和心理上的依赖感、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基本丧失、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被打乱、身心健康受到较严重的损害。每天6小时且连续三个月视为网瘾。
网瘾综合症患者的最主要表现是:上网时精神兴奋,心潮澎湃,欲罢不能,时间失控。沉溺于网上聊天或网上互动游戏,并由此而忽视与社会的交往、与家人的沟通,甚至对上网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心理依赖,以致不能分离。
网瘾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网络成瘾的诊断标准。 早在1995年,纽约的精神科医生戈德堡就提出了“网络成瘾综合症"这一概念,并将"过度使用网络而在幸福感上有所欠缺”作为这一综合症状的临床定义。1996年,美国匹兹堡大学心理学家金伯利•s杨格提出了诊断网瘾综合症”症状的8条标准,其主要内容是:想想,在过去一年里,你是否经历过下列状况:1. 全神贯注于互联网,并在下线之后继续想象上网的情形;2.觉得需要在网络上花费更多时间才能感到满足;3.多次努力想控制或停止使用网络,但总是失败;4. 当你试图减少或停止上网的时候,你会感到情绪低落而目暴躁易怒;5. 花费在网上的时间总比预期的时间要长:。 6. 为了上网,宁愿置重要的人际关系工作或教育机会于不顾:7.曾向家人、朋友或他人撒谎,以隐瞒自己涉入网络的程度;8. 上网是为了逃避问题或释放情感,诸如无助、罪恶或焦虑沮丧。如果符合以上8条标准中的5条或者5条以上的任何人视为“网瘾综合症”的初期患者;如果一周上网时间超过40小即可以被视为患有深度网瘾综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