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狗撞骨折

时间:2024-12-20 09:53:11编辑:莆田seo君

狗把人撞骨折怎么处理

您好,狗把人撞骨折狗的主人应该及时的支付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其家属可主张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之后的事宜就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哦。发生此类因狗造成的伤害事件,需要注意:是否能明确狗的主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损害结果,由动物的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由第三人引起的,第三人和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动物的主人有证据证明侵害行为是由受害人自己引起的,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哦亲![开心]【摘要】
狗把人撞骨折怎么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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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狗把人撞骨折狗的主人应该及时的支付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其家属可主张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之后的事宜就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哦。发生此类因狗造成的伤害事件,需要注意:是否能明确狗的主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损害结果,由动物的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由第三人引起的,第三人和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动物的主人有证据证明侵害行为是由受害人自己引起的,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哦亲![开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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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撞到人骨折大概能赔多少

法律分析: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狗相撞算不算工伤

交警责任书确定,不是你主要责任,认定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条件上,已经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要构成工伤,需要满足: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行电动车摔伤只要满足上述三点,那么即便是职工因单方事故摔倒,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在此职工还应特别要注意,如职工在上下班骑电动车摔倒,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同时报警处理,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则认定书,以此作为非本人主要以上原因的有效凭据。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受到伤害后应积极的进行治疗,治疗痊愈后到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时按照相关的工伤等级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金额进行计算。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我老婆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野狗突窜摔倒脚面骨折能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警认定你老婆不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合理吗?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遵义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万某某经常喂养的流浪狗撞倒,并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判令万某某赔偿昝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投喂的流浪狗伤人是否应该赔偿,视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投喂者的投喂行为是出于对流浪猫狗的怜悯之心,并不能推定其有饲养或管理的意思表示,投喂行为也不能改变流浪猫狗的无主物属性。因此,一般的投喂行为法律不应苛责。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投喂行为是否增加了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风险。
比如当投喂行为长期发生在特定场所时,流浪猫狗会对投喂者形成食物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生活习性和出没规律,会在比较固定的时间地点聚集活动、等待投喂,从而将导致该场所一定时间内流浪猫狗伤人的风险性呈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相反,若投喂者能够将流浪猫狗引至人流较少的偏僻区域进行投喂,这事实上是一个风险降低行为。即便风险最终发生,其亦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即使投喂流浪猫狗,最好也不要在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附近有儿童聚集场所进行投喂。
而如果是主人遗弃宠物狗,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投喂人在饲养流浪狗时,让流浪狗对其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同时也构成了事实上的豢养关系,也就是其先行行为(多次或较长期的投喂行为)引致出了对流浪狗的管理责任,投喂者应当适当担责。建议爱狗人士遇到类似情况,最好请相关部门来处理,否则很容易出现自己被狗咬伤或者因狗咬伤他人而导致投喂人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主人遗弃宠物狗,宠物狗在生活中咬伤他人,被咬伤者没有过错的话,宠物狗的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当今社会,很多公众看到流浪动物,都会触及恻隐之心,施以援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值得赞赏。但是,爱心人士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可避免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易导致流浪动物聚集,长期生活在社区之中,由于流浪动物可能携带大量病菌且具有一定的伤人属性,而投喂人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又较低,势必会增大社区公共环境的危险性,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流浪动物,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它们送往专门收容机构,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收养,通过圈养、栓链等方式防止其对他人造成损害。


无主流浪狗撞伤老人,老人向狗投食者索要赔偿合理吗?

网络上有一则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注意,就是有一个没有主人的流浪狗撞伤了老人,导致老人10级伤残。该名老人向狗投食者索要赔偿。而后法院判处流浪狗投食者万某,赔偿该名老人6万余元。原因是,万某定期投喂这个流浪狗,实际上就是在圈养这只狗,即便这只狗是流浪狗,正是因为万某的投喂导致这只流浪狗对此地产生了依赖性,经常在这个附近流浪才撞上了这名老人。随后万某不服,又一次上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调,万某赔偿4万余元。有网友问,老人向狗投食者索要赔偿,合理吗?我觉得是不合理的。首先,这只狗它是没有主人的,它是流浪狗,万某去投喂这只狗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心,希望这个狗能有一顿饭吃,但并不代表万某就将这只狗领回家了。这根本不是万某的狗,他撞伤了人,为什么要万某去负责任呢?如果让万某负责任,只会让很多有爱心的人士凉了心,再也不敢给流浪猫狗投喂食物了。所以我觉得老人像狗投食者索要赔偿,这件事情是不合理的。但是我也理解为什么法院会判处这样的结果。确实存在一定的可能性,就是万某经常为这只狗到这只狗经常在这附近流浪。对这片区域产生了依赖性。因而会在这片区域撞上这名60多岁的老人。我觉得想要更好的处理流浪狗,并不是喂食这么简单。应该把他送往规定的流量动物救助站。让专业人士去喂养它,帮它绝育。普通人喂养流浪猫狗,出了什么事可能要负责任,而这个责任往往有时候负不起。无论怎么样,我觉得这个赔偿是不合理的,而且这个赔偿让我以后也不敢轻易喂流浪猫和狗了。

自己家养的狗把别人吓得摔倒骨折了,狗主人负什么责任

可以协商的建议协商
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需要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多少。
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一般来说,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宠物狗与原告之间产生冲撞、扑咬等直接接触,就不会承担全部责任。
另外,责任承担还与犬型大小、主人看管是否得当等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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