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越级上坊
法律分析:一是,公平公开,合情合理,依法行政,严格约束。尽量不发生或者少发生问题。当然,这是个“行政理想”。是个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二是,一旦发生问题,争取在“本级权力机关”范围内就地解决,涉及到谁谁处理,严禁推诿。法律依据: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为什么不能越级上坊
法律分析:所谓越级上访,就是到有权处理问题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所在地的信访机关或政府反映问题。处理“越级上访”的经济成本,也应该远远低于“截访”、“拒访”的经济成本。社会影响上给政府带来的“名誉成本”,就更不用说了。“上访”或者是“越级上访”,应该还算是解决矛盾或者是解决问题的“下策中的上策”。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上访人员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上访人员是进行信访的人。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上访啥意思
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是指 公民 、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上访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