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晋学

时间:2024-12-09 12:29:52编辑:莆田seo君

李晋学的事件结果

据山西省运城市纪委通报,原夏县县长李晋学擅用警力调查举报人,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县长岗位;原夏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滥用职权,动用技侦设备调查举报人,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局长岗位。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健康和法制科长王平义在审查立案过程中不负责任,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对此案涉及的其他违纪人员,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及组织处理。

李晋学的履历

1984.07——1986.07 西安空军导弹学院副连职区队长;1986.07——1987.11 运城军分区政治部干部科副连职干事;1987.11——1989.07 运城团地委组织部科员;1989.07——1992.09 运城团地委办公室副主任1992.09——1997.12 运城团地委宣传部部长;1997.12——1998.06 运城团地委副书记;1998.06——2004.12 闻喜县委副书记;2004.12——2005.02 夏县县委副书记;2005.03—— 任夏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2011年2——调离夏县县长职务。2011年3——任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晋学的相关事件

2010年10月到11月,山西运城市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经历了举报上级,被“抄家”、取保候审、恢复上班的过程。吴东强认为自己是以党员的名义向上级领导反映违纪问题。短信内容是——县长李晋学收受粮食局职工为解决财政工资问题集资送给他的20万元;以及在夏县泗交宜林地为其父亲盖房子。第二个短信于2010年10月25日发出。但是在随后纪委介入后,确认集资款李晋学并未收取,财政工资问题也早已解决。另外并未发现短信提到的宜林地盖别墅情况。2010年10月29日,此事震惊运城市市委。当日下午,吴东强被取保候审,市委派出调查组介入。11月1日,吴东强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发帖讲述遭遇。2010年11月1日,该帖子被人民网删除。2010年11月11日,运城市市委调查组通知吴东强,该案已撤销。归还被扣押的财物,恢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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