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时间:2024-12-05 23:49:18编辑:莆田seo君

2013年上半年江苏南京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生局直属的十六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17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内人员425名,编外9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七) 岗位信息表中“应往届”为2011、2012和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网上报名(参加市卫生局统一委托省卫生人才考试中心专业笔试)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至2013年3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的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3年3月4日9:00至8日18:00招聘单位通过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审核通过的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汇总报市卫生主管部门,于3月12日在南京市卫生局网上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201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南京市卫生局人事处进行终审。考生可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者于3月31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现场报名(参加市卫生局统一安排笔试的研究生起点以上考生)
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
报名地点:各单位指定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直接面向博士、副高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卫生局网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部分岗位面试环节增加技能考核。增加技能考核的岗位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网上报名者笔试由南京市卫生局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考试专业详见《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2、研究生起点以上现场报名人员笔试,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增加操作技能考核(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实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参加市卫生局委托省卫生统一专业笔试的考生,市卫生局视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统一划定专业笔试合格线后在网上公布,面试人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卫生局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编内、编外)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电话:025—83615664 联系人:白建平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鼓楼医院人事处电话:025-83105968 联系人:魏远馨 王进
第一医院人事处电话:025-86623374 联系人:陈小兰
第二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3626216 联系人:赵长瑛
脑科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2296416 联系人:潘蕾
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话:025-52226270联系人王洁 祁玉丽
儿童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3301860 联系人:何勇 修益
市中医院人事科电话:025-52205403 联系人:沈红 钮立红
口腔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3620188 联系人:陈珺
胸科医院人事科电话:025-58619627 联系人::史忠
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4431586 联系人:朱敏

疾控中心人事科电话:025-83538316 联系人:周卉
职防医院人事科电话:025-85411869联系人:张雯
急救中心人事科电话:025-83552760-2011 联系人:黄琼
血液中心办公室电话:025-83479560 联系人:赵轶轮
医学会办公室电话:025-83472821 联系人:朱之光
卫生信息中心电话:025-83626620 联系人:王颖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督室)电话: 025- 83617837;监督人:林笃源

附件:《 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 京 市 卫 生 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15人】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15人,详细请见公告内,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南大学与江苏大学教学医院、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并挂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医院内设有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分站,医改“江宁模式”成为全国典范。

  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开设床位2600张。2021年,医院年门急诊工作量170万人次以上,年手术量4.2万人次。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雄厚,现拥有在职职工2961名,其中卫技人员2602名,硕博研究生741名;高级职称533名,中级职称914名。第一批江苏“卫生拔尖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1名,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科带头人3名,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1名,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名,南京市中医药青年人才2名。南医大及南医大康达学院教授27名,副教授68名,讲师142名;硕博生导师24名。

  医院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已拥有省市级重点专科27个,分别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胸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科、药学部、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超声诊断科、输血科、病理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心血管内科为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

  医院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医院中心实验室挂牌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专职研究人员10名。设有江苏省人民医院王学浩院士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免疫细胞转化研究中心。引入省内仅三家之一的中华医学会期刊《中华转移性肿瘤杂志》。医院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3项,省市厅级项目近百项。医院各类科研获奖级别及数量均持续提升。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齐全。医院配备了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先进医疗设备,拥有直线加速器1台,SPECT1台,CT7台,磁共振5台,DR7台,DSA4台,包括GE静音核磁共振、西门子科研型3.0核磁共振、双源CT、256排螺旋CT,还配有高压氧舱、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以及体外碎石系统、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高精尖设备,可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基础设施与智慧医院建设处于国内顶尖水平,兼有国内的包含轨道、通道、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物流系统和药品分包与发放自动化设施,全力打造全国“智慧+物联网”医院。

  医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先后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医院及医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派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出国访问进修。医院是全省首家中德“银发项目”试点单位。

  医院始终牢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秉承“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坚持“人才科技兴院、质量服务立院、改革创新强院”的办院方针,围绕“两院区多分院”新格局,瞄准国际型、研究型的发展方向,全面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市江宁医院(www.njjnyy.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 2022年8月3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2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保障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

  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普通高校2022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程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各项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复审、综合考评等环节相关工作。

  七、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健委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江苏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生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626名(其中编内244、编外138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要求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7、岗位信息表中“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应往届”为2013、2014和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往届”为2013、2014届末就业毕业生;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市卫生局网发布。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类为网上报名岗位(详见岗位表一),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专业笔试;另一类为现场报名岗位(详见岗位表二),参加招聘单位组织考试。

(一)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岗位表一)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8: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20: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博士、副高及以上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4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5月4日至5月10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报名程序及要求:

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9:00至4月27日16:00(星期六、天除外)、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应聘网上报名岗位(表一)的专业笔试由市卫生局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应聘现场报名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网上报名岗位统一组织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报名统一组织的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2015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

3、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4、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可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局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025—83615664白建平

鼓楼医院:025-83105985魏远馨张凯杰

第一医院:025-86623374徐骏谢玖胜

脑科医院:025-82296416潘蕾

妇幼保健院:025-52226269祁玉丽

儿童医院:025-83301860龙成斌于露露

市中医院:025-52205403沈红钮立红

口腔医院:025-83620115陈珺周洋

胸科医院:025-58619627闫允锋

中西医结合医院:025-84431586朱敏

职防院:025-85411869张雯

疾控中心:025-83538316冯蓉

急救中心:025-83552760-2011黄琼

医学会:025-83472821叶青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5-68788135;

南京市卫生局电话:025-83363020

附件:

1、 2015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网上报名)

2、 2015年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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