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买到赃物怎么办
法律主观:一、购买赃物后的损失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必须有主观上的“明知”。对赃物并不知情,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是处理善意占有赃物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予以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买赃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赃物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司法实践中,买赃自用须“情节严重”时才构成收购赃物罪,至于偶买或少量买赃自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但书情形,不能以收购赃物罪论处,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上罚款或警告。二、盗窃罪赔偿后能减刑吗犯罪嫌疑人如果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官会酌情考量从轻、减轻量刑。不过,被害人还是可以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的。如果销售赃物的与盗窃行为人不是同一人,但有串通的,视为共同犯罪,销赃人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如果购买赃物的人是明知赃物而购买的,同样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赃物须退回给原物主,财物已经损毁,或者无法找回的,犯罪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购赃物人是在善意的情况下,在合理公平中以合理的市场对价而购得该物品的,买得人应当把财物退回给原物主,但原物主要补偿给买受人。原物主的损失可以向犯罪人追回。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买到赃物怎么办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赃物的,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处理,配合警察进行调查,对赃款财物进行追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赃物的拼音
赃物的拼音:zāng wù。释义:因犯罪而取得的财物。包括犯罪分子通过贪污、盗窃、诈骗等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国家工作人员所得的贿赂,以及将赃物变卖所得的赃款等。出处:魏巍 《壮行集·幸福的花为勇士而开》:“不会有一个善良、正直的人愿去做窃夺别人劳动果实的盗贼,更不会在享用着这些‘赃物’的时候,反而感到幸福。”赃物的例句1、不要买这种来路不明的便宜货,万一买到了赃物被罚,那才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2、目前,该案件深挖、抓捕余犯和赃物追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3、十二日晚上,吴嫌在新兴区仁义街巷内抢夺陈姓被害人皮包正要返家,被跟监警察逮捕,起出皮包、手机、信用卡、存褶等赃物。4、目前,绍兴专案组正加紧对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审查,同时,全力开展余犯缉捕和赃款赃物追缴工作。5、海盗开前门要赎金民兵抄后路抢赃物。
赃物的拼音
赃物,汉语词汇,拼音:zāng wù,意思是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赃物是指因犯罪而取得的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扩展资料:赃物的近义词:一、脏水【拼音】:zāng shuǐ【解释】:肮脏不洁的水。【造句】:你别吓他,小心他杯弓蛇影会真以为喝了脏水。二、脏土【拼音】:zāng tǔ【解释】:尘土、垃圾等。【造句】:在过去那些天,整个挖掘过程中他的手指一直沾满了脏土。法院对赃物处理方法:1、有失主的,应该返还失主,没有失主的,应该上交国库;2、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没款、赃款和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一律上缴国库;3、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价管理机关和各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查处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由查处机关依法上缴国库;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查处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由查处机关依法上缴国库;5、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内部查处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由发案单位上缴国库,移送政法机关结案的,由政法机关上缴国库;6、各政法机关判处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内部查处的上缴国库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不论发案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一律上交地方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