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的流程和规则
法律分析:时间:每4年一次,选举年的11月1日之后的首个星期二。比如2020年是选举年,那么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首个星期二,即美国时间11月3日就是美国大选的日期。方式:选举人团方式,属于一种间接选举。流程:1、各党派推出自己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在各州注册(比如今年,民主党推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拜登,共和党推出特兰普);2、各党派在各州推出自己的选举人(比如今年,民主党推出自己选举人X、Y、Z···等,共和党推出A、B、C···等);3、在选举日进行普选(即民众一人一票,投票给自己支持的“选举人”),计算各党选举人得到的总票数,确定获胜党(比如今年,民主党在加利福利亚州得到了68.5%的票数,说明民主党在加利福利亚推出的“全部选举人”一共获得了68.5%的选票,民主党在加利福利亚就是获胜党);4、各州的获胜党推出的“全部选举人”共同组成该州的“选举人团”(比如今年,加利福利亚州的获胜党是民主党,那么民主党之前推出的全部选举人共同组成加利福利亚州的选举人团),代表加利福利亚州的“全部选举人票”进行接下来的选举人团投票。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二条 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论述美国选举制度的实质
美国选举制度的实质两党竞争的总统制。美国总统的权力较大,总统受政党的约束小,独立性较大,有利于较快地作出政治决断,提高执政效能。其弱点是:美国三大权力体系的相互制约与牵制明显,造成一些体制消耗。美国宪法规定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不得少于3万,但实践中发现这个规定范围太宽。与最高法院通过案例确定的“尽量使每一位议员与其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相当”原则不相符。扩展资料: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在全国选举时,选民要在大选年的11月第二个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全国选举还要通过选举团的投票表决。由于在一个州中获得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便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因此一般情况下选举只是例行公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具体是怎么选举产生的
美国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为全民投票日。虽然每位选民都有投票选举的权利,但直接选出的并非总统,而是有进一步选举权的选举人团。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是在一七八七年的联邦制宪会议上确定的。根据最初的规定,大多数州的选举人由各州议会选派,选举人将在全国统一的投票日内分别在各州投票选举总统,赢得选举人团票多数的候选人成为总统,第二名为副总统。而随着政党的出现和发展,选举人团逐渐被两大政党所控制,选举人开始按照党派立场投票。至一八二四年,各州基本都采取了由选民直接选取选举人的方式,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外,皆实行总统侯选人“胜者全得”制度,并非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 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各州选举两名议员组成,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选举人团由全美五百三十八名选举人组成,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多于或等于二百七十张)即可当选总统。 在全民投票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一七八七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席位,即三十三席;众议院四百三十五席全部改选。 选举人最大的权利就是可以代表选举他的选民来行使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权利。而选举人最大的义务也就是必须代表选举他的选民的意愿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但是这种权利和义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联邦宪法和州宪法都没有明确规定选举人的权利和义务。选举人在投票时也有可能违反此前的承诺反向投票,这就是所谓的“不忠选举人”。据有关统计,自选举人制度实施以来,美国大选过程中共出现过一百五十六名“不忠选举人”。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当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二百七十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一月二十日手抚《圣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