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飞机是什么罪
法律主观: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劫持飞机罪的对象是飞机。一般认为应该针对使用或者飞行中的飞机,但是窃取没有人的飞机不构成本罪。劫持航空器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劫持航空器罪。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68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劫持航空器罪什么意思
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劫持航空器罪的行为对象是航空器。一般认为应当针对使用中或者飞行中的航空器,但窃走没有人在内的航空器的,不构成本罪。《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当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为止,该航空器被认为是正在使用中;在任何情况下,使用的期间包括航空器在飞行中的整个时间。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止,属于正在飞行中;航空器被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机上人员与财产的责任以前,视为仍在飞行中。另外,作为本罪对象的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航空器,也可以是国家航空器(如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劫持航空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航空器实施暴力袭击或采用杀害、伤害、殴打、捆绑、监禁、扣押等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方法,使机组人员或者旅客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机组人员或者旅客不敢反抗。所谓其他方法,其范围并无特别限制,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使行为人实现强行控制航空器意志的方法。所谓劫持,是指行为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实际控制航空器的行为,如强迫航空器改变飞行路线、强迫航空器改变着陆点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控制了航空器或者控制了航空器的航行,即成立本罪既遂。劫持航空器罪的主体为任何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并且,外国人劫持飞机后进入中国境内的,中国《刑法》具有管辖权。另外,犯本罪的人,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至于本罪的刑罚处罚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劫机什么意思
以武器或威胁等暴力手段劫持飞机的行为。劫机,即以武器或威胁等暴力手段劫持飞机的行为。另外"Hijack"一词泛指对船舶、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占领劫持。劫机的目的有政治流亡、恐怖活动等目的意识明确的劫机行为,也有对交通工具自身有异常的兴趣,精神错乱等引起的劫机行为。此词据说源于劫车大盗抢劫前假装成搭便车的路人,拦车前先假装友好,跟司机打招呼时说“Hi,Jack!”。后引申为劫持飞机,汽车等,日本由此派生出大量如,“Busjack”(劫公车)、“Seajack”(海劫)、“Carjack”(劫车)等和制英语单词。不过,在欧美也有描写劫持飞机的“Skyjack”(空劫)的小说存在。劫机的防止对策:1970年代开始,激进派组织的劫机频发,各国为应付这种情况,完善了机场保安系统,并创立了处理劫机事件的特种部队。1980年代—1990年代劫机事件相对有所减少,但是2001年9月11日 美国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使得劫机防止再次成为世界性课题,各国机场开始彻底如:实施行李检查,乘客名单提交公安当局,严禁随身携带包括指甲刀在内的任何带刃金属物品,机内餐具全部塑料制,强化安全检查等措施进行预防。
劫机是什么
劫机(Hijack),即以武器或威胁等暴力手段胁迫飞行中的飞机驾驶员飞往他们要去的某一地点,为达到目的,多同时劫持乘客作人质。另外“Hijack”一词泛指对船舶、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占领劫持。劫机的目的有政治流亡、恐怖活动等目的意识明确的劫机行为,也有对交通工具自身有异常的兴趣,精神错乱等引起的劫机行为。劫机在所有的航空犯罪中是最常用, 最主要的一种手段和方法。用高科技装备的现代化航空运输工具为人类提供了最迅捷的交通工具,随着大型宽体客机向高速度发展,其属性中的天然弱点暴露出来,劫机者只要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挟持飞机中的工作人员,便很容易控制飞行中的客机。加之,航空活动的国际性,承载旅客的国际性,载客量越来越多,也容易为恐怖分子所利用。劫持民航客机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根据对中外劫机案例的大量分析,国际上劫持飞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点,每个历史阶段的劫持飞机都与这个阶段的国际关系、民航安全防范技术的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