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局网上申报
法律主观:网上纳税根据税种的不同,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申报方式。 一、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纳税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电子报表。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二、地税申报: 1、填写申报表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为主表和附表,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2、正式申报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辽宁税务申报如何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主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采用信息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已成为趋势,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是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 1.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 2.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 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 5. 增值税 : (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 6.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 7.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 8.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