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旅游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怎么做?旅游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怎么做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旅行社如何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广告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广告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一、小规模广告公司是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但是只有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纳税人的款项才能扣减,支付给试点地区纳税人的款项不能作为差额征税的抵扣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营改增”试点后,广告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如下(举例说明):某广告公司,2014年8月完成一项100万元的广告业务,并向广告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广告公司计算应交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方法:1、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1.03×3%=29126.21元。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1000000×3%=30000元。财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9126.2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126.21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30000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30000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求营改增后小规模广告公司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等,谢谢!
“营改增”试点后,广告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如下(举例说明):某广告公司,2014年8月完成一项100万元的广告业务,并向广告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广告公司计算应交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方法:1、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1.03×3%=29126.21元。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1000000×3%=30000元。财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9126.2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126.21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30000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30000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再也不是只有3%了,而是有两种:3%和5%,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和5%(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四)、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五)、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六)、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七)、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八)、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情况:(一)、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二)、其他服务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