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权房买卖新政策
新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些新条款的加入也一一印证了我们之前的推断。这颗房屋交易领域的重磅炸弹一出世便受到了上海市民的普遍关注,虽然房价已经稳定了一段时间,但关于房子政策的变化总是市民们关心的头等大事。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一直以来使用权房交易的不限购和税费低廉在产权房限购的大环境下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一特性使其市场单价甚至一度高于同地段产权房的价格。自从去年7月上海短暂叫停使用权房交易后,曾出过一个临时性的文件,其中就规定了一套使用权房在手的个人不能再购买,以及购入后5年内不得出售。终于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些新条款的加入也一一印证了我们之前的推断。这颗房屋交易领域的重磅炸弹一出世便受到了上海市民的普遍关注,虽然房价已经稳定了一段时间,但关于房子政策的变化总是市民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在主流平台浏览了市民们的主要评论后,主要关心的问题有五点:1、我还能不能买;2、我要怎么买;3、税增加了没有;4、已经买到手的房子有什么影响;5、这样一搞房子会涨还是会跌有啥解决办法吗。限购政策主要来源于《新办法》第十条(受让限制)的第一、二款。原文如下:“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成大白话就是:“本市户籍家庭有2套以上住房的(包含产权房及使用权房)只能进行使用权房的交换,不能再购买。本市户籍18周岁单身个人有1套以上住房的(包括产权房及使用权房)也只能进行使用权房的交换,不能再购买。”
上海购房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沪籍人士与沪籍人士组成的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限购2套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政策的实施日期是2011年1月31日)前沪籍客户方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住房(2套)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所以,上海夫妻要满足和父母共有住房,得到剔除套数至少一套,可以购买三套房。【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上海使用权房限购新政
上海使用权房限购新政是指自2021年7月5日起,购买上海市使用权房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使用权房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5年以上;
2. 在上海市连续工作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并连续缴纳至今;
3.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连续缴纳至今,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在上海市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连续在上海市工作满1年以上;b. 在上海市毕业后,取得本科学位,并在上海市工作满3年以上;
4.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连续缴纳至今,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在上海市取得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连续在上海市工作满1年以上;b. 在上海市从事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等重点支持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
这一新政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控制上海市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保障本市居民的购房需求。通过限制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可以有效减少购房投资的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上海市房价。与此同时,新政也为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提供了购房的机会,鼓励他们在上海安家落户,并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上海市住房资源配置,促进上海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