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办工商执照在哪里办?
亲,您好,需要去重庆南岸区工商局 (023)62816337地址 重庆市 金紫街175工商营业执照一般所需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复印件;5、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摘要】
重庆南岸区办工商执照在哪里办?【提问】
亲,您好,需要去重庆南岸区工商局 (023)62816337地址 重庆市 金紫街175工商营业执照一般所需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复印件;5、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回答】
渝北区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在哪里
渝北区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在附近的工商局,需要的资料如下:1、《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