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荞明

时间:2024-11-11 04:11:08编辑:莆田seo君

躲猫猫事件的处理

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躲猫猫”事件在不同的场合被多次提及。3月11日,最高检副检察长胡克惠在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说,“躲猫猫”事件给公检系统的影响是巨大的,事件发生后,最高检开过几次专门会议,在深入反思的同时提出了检察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严打牢头狱霸,加强驻所检察,同时把不称职的检察人员清除出去”。而此前,最高检另一位副检察长姜建初在谈及“躲猫猫”事件时,非常坦率地承认,牢头狱霸问题的确长期存在,而且解决起来也比较难,“所以我只能说,我们会加强”。如果把最高检这两位负责人的表态综合起来分析,可以大概看出四个层面的意思。首先是“躲猫猫”事件给公安和检察系统带来了一定的触动;其次,司法机关公开承认传说中的牢头狱霸的确存在;再其次,牢头狱霸尽管是长期存在的痼疾,但目前根治起来很有难度;最后,检察系统打算知难而上,在全国的监所范围内开展严打牢头狱霸。当然,也有一些情况还不太明了,比如,“躲猫猫”事件给公检系统带来的巨大影响到底体现在什么方面,检察机关打击牢头狱霸又将以何种方式进行、有无明确的预期目标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以后的观察中逐步得到回答。牢头狱霸最早见诸坊间议论和文艺作品中,但随着监所内非正常死亡现象的不断发生,人们开始相信牢头狱霸的现实存在。“躲猫猫”事件的不断推演及其最终结论的得出,则终于把牢头狱霸由一种心照不宣的“隐在”变成了路人皆知的“显在”。司法机关公开承认牢头狱霸,的确可以算是“躲猫猫”事件的巨大“贡献”。如果不是“躲猫猫”事件在网络上形成的轰动效应,如果不是云南省有关方面以公开的方式调查“躲猫猫”,牢头狱霸很可能还会以晦暗不明的方式长期隐匿下去,更多的李荞明可能还会死于非命。牢头狱霸是孳生在监所里的一套非法权力系统,其威力之大,竟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主宰被关押者的生死,这实在让人感叹。而它之所以长期存在,虽然与监所的特殊环境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现行的监所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检察机关在反思“躲猫猫”事件时,倾向于从自身找问题,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当然令人钦佩。但是,人们都知道,检察机关对监所只有监督职责而无管理职能,这种监督又因体制原因往往流于表面,所以,检察机关在“躲猫猫”事件中的责任实在有限,顶多是驻所检察人员失职。同样,由于检察机关不是监所的管理者,所以它打击牢头狱霸的工作到底如何开展,恐怕也是一个大问题,除非检察机关能把牢头狱霸的土壤彻底铲除干净,但这样的目标能否达成,在很多人包括姜建初副检察长的心中都是一个疑问。最近几年,由于监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多发,以及刑讯逼供现象的屡禁不绝,法学界一致呼吁改革看守所管理体制,具体就是把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原副部长段正坤,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司法局局长钟晓渝又再次建言,尽快实施第三方羁押制度,把看守所职责从公安系统分离出去。但从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精神看,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分离恐怕还只是一个远景,因此,打击牢头狱霸工作就必须从其他方向寻找突破口。首先是要完善看守所的技术建设和立法建设,强化对看守所管理者的问责制度,一旦出现类似“躲猫猫”事件、广西平乐法官离奇死亡事件 ,看守所领导和相关干警都应以玩忽职守追究责任。其次,必须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监所管理的监督,改变靠网络线索发现问题、靠书面材料为监督手段、靠文件为监督措施的局面,赋予检察机关更强力的监督权限。能不能做到这样的两点,也就成为牢头狱霸能否暂时得以遏制的关键。至于这些改革措施能否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到位,恐怕就要看“躲猫猫”事件对整个司法体系的影响到底有多巨大了。

躲猫猫事件的经过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2月12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的李荞明死亡。晚11时,调查组通报:2月8日下午放风时,死者与狱友在天井玩“躲猫猫”游戏,由于死者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和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2月1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公告,征集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2月20日,网友调查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称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当事人的要求都被拒绝,探寻真相还是要靠司法机关。2月20日,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称是游戏中的意外事件。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表示,没有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现象。2月27日17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检察机关调查结论:2月8日17时,张涛、普华永等人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普华永猛击李荞明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涉嫌因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多次用拳头、拖鞋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头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身上有两处骨折,普华永再一次猛烈拳击后,致使李荞明撞墙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号死亡。法医鉴定的结论是,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猫猫”为名,殴打,施暴,致使李荞明身亡的事件。李荞明身亡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不慎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而且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侦查。晋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慎重的。也正因为如此,晋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同时,鉴于看守所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牢头狱霸的情况以及严重的渎职问题,检察机关当即对看守所有关人员以渎职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将看守所的两名警察刑事拘留,目前仍然在继续侦查中。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活动还有监督的责任,监督不仅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更是义务。晋宁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懈怠职守,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其驻监所检察室的主任赵泽云已经被免职。张涛、普华永等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昆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看守所有关警察的渎职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过去,在一些地方一旦出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有些地方的领导第一反应就是“捂”、“压”、“盖”。殊不知在信息化社会,特别是在互联网得到普及和应用的时代,任何事件在理论上都是捂不住的。“捂”、“压”、“盖”只会让社会公众觉得政府心里有鬼,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并给谣言满天飞创造滋生的土壤。前不久发生的“瓮安事件”已经给各级执政者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从这一意义上说,云南相关部门这次的做法,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有人说:“不懂网络的领导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可是,在一些地方,有一些领导干部还是在把网络视为洪水猛兽,看不到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看不到网络监督对提升执政能力、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作用。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周老虎”事件。“周老虎”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一直遮遮掩掩、拖拖沓沓,致使社会公众舆论的质疑一浪高过一浪,使一件本来只是少部分人参与的欺诈事件,变成一场轰动全国、时间长达一年的重大公共事件,最终严重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而这次“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云南省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对社会公众做出有效回应,并在引入公众社会监督方面采取了实质性举措。这样,就防止了社会热点事件进一步发酵、升级,加强了调查结果的权威性,压缩了谣言滋生的空间,并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周老虎”到“躲猫猫”,中国公众通过互联网行使监督权的意识日渐加强,网络民主作为中国公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希望各级政府和党委都能够从“周老虎”和“躲猫猫”中吸取教训,学到经验,在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通过官民的网上良性互动,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

母猫偷偷藏小猫没什么大问题吧 刚出生24小时, 结果母猫就把小猫藏起来了, 但是知道位置 就是找不到

到时候他自己会爬出来的,母猫只是担心别人动她的孩子,母猫会紧张,就会藏。没有危险。猫行动敏捷,善跳跃。吃鱼、鼠、兔等。猫之所以喜爱吃鱼和老鼠,是因为猫是夜行动物,为了在夜间能看清事物,需要大量的牛磺酸,而老鼠和鱼的体内就含牛磺酸,所以猫不仅仅是因为喜欢吃鱼和老鼠,也是因为自己的需要才吃。猫作为鼠类的天敌,可以有效减少鼠类对青苗等作物的损害,由猫的字形“苗”可见中国古代农业生活之一斑 。猫能在高墙上若无其事地散步,轻盈跳跃,不禁折服于它的平衡感。这主要得益于猫的出类拔萃的反应神经和平衡感。它只需轻微地改变尾巴的位置和高度就可取得身体的平衡,再利用后脚强健的肌肉和结实的关节就可敏捷地跳跃,即使在高空中落下也可在空中改变身体姿势,轻盈准确地落地。善于爬高,但却不善于从顶点下落。即使从高处掉下或者跳下来的时候,猫靠尾巴调整平衡,使带软垫的四肢着地。注意不要拽断猫的尾巴,会影响它的平衡能力,也会容易使猫腹泻,减短猫的寿命。

什么是躲猫猫事件

而躲猫猫这个词之所以在网络热议,是因为,日前云南一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因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不治而亡,此事披露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成千上万的网友跟帖,对此纷纷发表看法,指出“躲猫猫”致死人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躲猫猫”实在太危险了。还有一些网友把这件事和去年的“俯卧撑”、“打酱油”事件联系起来、将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称为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而“今天你躲猫猫了吗”一时成为网络流行语。对此,媒体也纷纷质疑政府公信力、群众知情权等等。 但是,就在昨天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在网络上发布公告,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并让网民任调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昨晚6点左右,由于报名人数太多,省委宣传部临时决定,把参加调查的网友和社会各界代表的人数从4人扩编到10人。 一些网民认为,就此事组成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可算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大进步,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产生的调查结果也能令人信服。也有网民表示,这是个创举,但效果如何还要看具体的调查过程以及调查结果是否真正做到了透明化、公开化。 云南警方处理“躲猫猫”事件相关责任人 在“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公布之后,云南省公安机关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目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致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杨建萍说,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上述人员的处分及组织处理已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公安机关在看守所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以明确,公安机关在案件中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公安机关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问题。 杨建萍还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监管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顿活动。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重点,案件表明在监管场所确实存在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的现象。警方对此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做大成势。 2月12日,昆明市晋宁县一男子在看守所受伤后死亡。据当地媒体报道,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答案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躲猫猫”立即成为流行词语。 27日下午,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此调查结果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据杨建萍介绍,案发后殴打李荞明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记得采纳啊


上一篇:黑板报刊头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