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迪逊的介绍
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年-1817年)。他与约翰·杰伊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亦被一些人视为“美国宪法之父”。他也是一名共济会成员。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1786)、大陆会议代表(1780-1783)、联邦众议员(1789-1797)和国务卿(1801-1809在杰斐逊总统下)。他还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
詹姆斯·麦迪逊的人物评价
他没有独立宣言上签字,也未能在革命战争中冲锋陷阵,然而他在为缔造美利坚合众国所做的贡献上,无人可及。美国宪法—这份在詹姆斯·麦迪逊影响下制定的不同凡响的文件,不仅确立了成功效力于美国两个多世纪的政体,而且确保了美国公民基本权力的实现。正如麦迪逊一再声明的那样,该文件的订立是众人合作努力的果。尽管这样,由于他的贡献如此之大,这个少言寡语、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亚人被人尊为“宪法之父”。本书剖析了詹姆斯·麦迪逊的童年时代和少年时光,还向读者揭示了影响,他后来思想形成的人物以及他们的思想连同重大事件,这位思想敏锐、高瞻远瞩的美国第四任总统,在创建美国民主制度的历程中,功不可没。-----------美史勒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