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其次,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最后,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第五条 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流程
第一步: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各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记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大中专毕业证》等和创业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需补充材料。第二步:贷款受理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基本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正式受理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填写《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应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职工作人员。第三步:贷前调查担保中心受理申请后,由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到申请人经营场地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创业项目经营状况和申请人家庭情况、信誉情况等。第四步:担保中心推荐保障所完成实地贷前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经营情况较好且落实了反担保手续的贷款申请人,上报县担保中心,由担保中心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提供担保意向。第五步: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合作银行在收到担保中心的推荐和担保意向后,对贷款申请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与担保中心签订《担保合同》。第六步:贷款发放根据银行贷款手续,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后,贷款申请人与合作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第七步:贷后跟踪服务贷款发放后,担保中心将会同经办银行,定期到借款人的经营场地对贷款使用情况、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对经营状况较好的项目调查间隔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经营状况一般的项目一般为一个月。对经营状况较差的随时关注,并进行帮扶、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