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是哪一年开始实施
西部大开发是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一项政策,目的是“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国防。”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意义:加速西部地区发展,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急切要求;也是保持全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全的迫切要求。
西部大开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结束?
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担任组长,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担任副组长。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截止至2021年6月,西部大开发还未结束。意义上世纪末前后,西部地区的人口,与东部沿海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五省市大体相当,国内生产总值却不到东部五省市总和的40%。西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尚未实现温饱的3000多万贫困人口大部分也分布于这一地区。与此同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占全国的7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的80%以上,每年新增荒漠化面积占全国的90%以上。加速西部地区发展,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急切要求;也是保持全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全的迫切要求。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新的变化,审时度势,统揽全局,做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是实现小平同志提出的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战略构想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布局进行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同时也是党中央在新世纪对西部地区人民的一个重大政治承诺。2000~2008年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从16655亿元增加到47455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1.6%,超过全国同期经济增长水平,与全国同口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差距不断缩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72亿美元增加到786亿美元,年均增长近25%。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的8年(2000~2008),中央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2000年至2007年,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各类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近15000亿元,国债、预算内建设资金和部门建设资金累计安排西部地区7300多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交通、水利、电网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截至2007年,累计安排西部地区新开工重点工程92项,投资总规模超过1.3万亿元。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水利枢纽等一批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西部地区累计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5万公里,铁路营运里程6600多公里,电力装机11300万千瓦,民航机场26个。实施油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沼气到户,累计解决5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历史1999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西安举行的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加快中国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抓住世纪之交历史机遇,加快西部地区开发步伐”。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随后在北京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研究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任务,并确定了五大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大改革开放力度。2000年10月,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对西部地区实行税收、土地使用、矿产资源等优惠政策,放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有关条件,各项政策措施及其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计划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支持新疆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促进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部大开发
西部大开发是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西部大开发是邓小平提出的。思想是沿海地区要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