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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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著名古代法学家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韩非,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李悝,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盖尤斯,作为一个法学教师,是现在世界上有专业论著传世的第一位职业法学家。在学术上,盖尤斯自称属于萨宾派。他是一位多产的法学家,他的著作共有13种,如《十

列举著名古代法学家古代法学家有哪些

1、李悝。李悝(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战国时期魏国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早年师从子夏,魏文侯以为相国,主持变法事宜。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2、士匄。士匄(gaì),祁姓,士氏(按封地又为范氏),名匄(范匄),谥号宣。范文子士燮之子。又称范宣子。中国春秋时代晋国法家先驱,军事人物,政治人物。
出生于晋国名臣大将之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熏陶,家族的门望也为他的仕途铺平了道路,使这位历史名臣在晋悼公时就较早地登上了晋卿之位,担任中军佐,为悼公建立霸业起了重要的作用。
3、赵鞅。赵简子,春秋时期晋国赵氏的领袖,原名赵鞅,又名志父,亦称赵孟。《赵氏孤儿》中的孤儿赵武之孙。晋昭公时,公族弱,大夫势力强,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致力于改革,为后世魏文侯李悝变法、秦孝公商鞅变法和赵武灵王改革首开先河。
他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改革家。战国时代赵国基业的开创者,郡县制社会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先秦法家思想的实践者,对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其子赵无恤(即赵襄子)并称“简襄之烈”。


法学泰斗级人物有哪些

法学泰斗级人物有马骧聪、刘海年、李昌麒、李双元、苏惠渔等。1、马骧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教授。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数十年如一日的潜心研究,马老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创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是我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2、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曾任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刘老是人权学界的重要前辈,与王家福、李步云等三人负责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保证刑法、刑诉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为新时期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其独著、合著书目数十本,发表关于《唐律》、秦汉简牍等中国古代法律史论文,以及法治、人权论文、文章100多篇,现已过八旬仍然笔耕不辍。3、李昌麒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曾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昌麒教授是中国经济法学最热忱的拓荒者、推动者和传播者,是一派经济法主流学术观点——“需要国家干预论”的提出者,是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4、李双元新中国国际法学的奠基人之一,武汉大学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李双元教授在教育界和法学界耕耘数十年,持续为国际私法学术的繁荣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他是最早对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之一,在国际私法理论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独创性的、先进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观点,如今,李老师尽管年届九旬,却仍深耕在国际私法领域,不断更新完善自己的学术观点。5、苏惠渔中国著名刑法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教授多次参加刑法的全面修改研讨会,积极提出许多很有见地的修改意见,是我国第一位赴西德讲授中国法律制度的教授。苏老有着极高的学术成就,秉持着“学术必须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思想,在国内外法学界及司法实际部门中享有的极高声誉。

法学四大泰斗

您好,法学四大泰斗指的是江平、梅仲协、谢怀h、佟柔:
1. 江平
* 出生日期:1930年
* 籍贯:浙江省宁波市
* 毕业院校:莫斯科大学
* 职称:教授
* 职务: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
* 获得荣誉: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2. 梅仲协
* 出生日期:1900年
* 籍贯:浙江永嘉
* 学历: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
* 职称:教授
* 职务: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民法讲席、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重庆东吴大学教授
3. 谢怀h
* 出生地:湖北省枣阳县(现为市)
* 出生日期:1919年8月15日
* 学校: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
4. 佟柔
* 出生日期:1921年6月20日
* 逝世日期:1990年9月16日
* 民族:满族
* 籍贯:辽宁省北镇县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职称:教授(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 获得荣誉: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摘要】
法学四大泰斗【提问】
您好,法学四大泰斗指的是:​- 江平: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梅仲协:(1900-1971)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 谢怀h:男,汉族。湖北省枣阳县(现为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庆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次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司法官考试。​- 佟柔: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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