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11名研究生被处分,什么情况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8月31日在清华大学校内发布了一则涉及11名研究生的违纪处分公告,其中包括“冒用学校名义在社会上参加活动”“婚外与他人交往”“在宿舍内留宿异性过夜并殴打该异性”“在女卫生间进行偷窥”等多项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上述处分决定公告称,此次被通报处分的对象包括8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以及1名在职硕士研究生,上述学生分别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网页链接
在大学受到记过处分是不给毕业证还是学位证啊?
学生在大学受到记过处分,学校不颁发学位证。因为作弊受处分的同学,不可申请学位,所以请各位同学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如果因为处分未撤消(适用于处分原因不是作弊的情况),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可以在处分到期前一个月起申请解除处分,以OA系统发文为准。处分撤消后,即可申请结业换毕业。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通过学位外语考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延时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扩展资料: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下列情况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一次或受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者;2、学位外语未达到学校要求的;3、历年重修、补考课程成绩的补及学分(即考核合格,但成绩未达到70分或中等的课程总学分)达到20学分者。参考资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结业、肄业、未拿到学位证同学注意事项 参考资料: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问题解答
清华研究生为何被处分呢?
清华大学发布公告,对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违纪的11名研究生进行了处分公告。这些学生中,有8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和1名在职硕士。他们的违纪行为包括:无故离校5天(不记法定节假日)、婚外情、殴打恋爱对象、学术不端、偷窥异性入厕、殴打工作人员、盗账号改成绩等等。校方对违纪研究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最轻为警告,最重为开除学籍。其中,软件学院2013级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尹某,在2016年2月到6月期间,多次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生身份在全国诸多中学进行宣讲。事实上,软件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并非同一专业,二者同为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下设的系。计算机系研究生是“工学硕士”文凭,而所有软件学院毕业生是“工程硕士”文凭。此外,尹某还以清华大学校友总会工作人员的身份,给某中学发放“XX清华大学校友会”的铭牌,并私自购买、使用了清华大学旗帜。他在对外宣传的材料中,自称“清华大学毕业生、清华大学老师、清华大学校友会IT分会副会长”。校方认为,尹某的行为损坏了学校的名誉,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给予他留校察看的处分,察看期为2016年11月23日到2017年11月22日。法学院2014级的硕士研究生韩某,在2016年9月28日盗用了学校某办公室教师的校园网账号。随后,他冒用同年级同学的名义,捏造法学院老师违反教学秩序、违规修改学生成绩等事实,向校、院领导信箱发送举报信。韩某还企图阻止他的室友们进行成绩复议,并对室友和同学进行打击报复。清华大学根据校方相关规定,开除了韩某的学籍。36岁的彭某是教育研究院2014级的博士研究生。今年6月7日,他在首都机场丢失了手机。随即,彭某向机场派出所报案,并谎称自己是清华大学校办的工作人员,手机里有国家机密材料。首都机场派出所按涉密案件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后来经核查,彭某所言不实。清华大学认为,彭某的行为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对他进行了严重警告的处分。某2013级男性博士研究生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期间,在婚外与他人交往造成不良影响。该生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校规校纪,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某2014级男性外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多次殴打与其有恋爱关系的女性,侵犯他人隐私,用言语威胁、恐吓他人。该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造成较严重影响,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为一年。与上述案例类似,某2016级男性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4月在宿舍内容留异性过夜,并殴打该异性。该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扰乱了宿舍管理秩序,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大影响,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为一年。另有某2016级男性博士研究生于2017年6月1日在人文社科图书馆一女卫生间进行偷窥,造成不良影响。该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被给予记过处分。此次被通报处分的对象包括8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以及1名在职硕士研究生,上述学生分别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