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而不养将被惩戒

时间:2024-08-30 08:31:01编辑:莆田seo君

父母生而不养将被惩罚,‘父母皆祸害’是不是有一定的道理?

父母皆祸害这句话有点太绝对了。不是所有父母都不好。只是有的父母。他们都根本不配被称作父母。那种人还没有做好负责任的准备。就像何以为家里面赞恩的父母,作为没有户籍的难民。没有稳定的工作啊,却生了七八个孩子。然后还继续生,让年幼的赞恩去照顾小孩子。就算给不了他们物质生活,连爱也无法给他们。 法庭上,赞恩父亲却还是在那里哭诉,说自己也是那样长大的,说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的不容易。说本以为生了孩子生活会好过一点,请注意他的逻辑。别人生孩子是为了让孩子好过。他生孩子是为了让自己多几个帮手。 这样的人还配做父母吗?每个人都在抱怨自己的原生家庭。没有一个原生家庭是完美的。但这不是父母不负责任的一种说辞。做父母之前一定要想好,我可以做父母吗?我能给我的孩子爱吗?我能给他陪伴吗?我觉得生了孩子却在外打工,留孩子是一个人在家也是非常可怜的。那些留守儿童们。六岁的叫照顾四岁的,六岁就开始做饭,简直不能想象。我觉得虽然他们有他们的不容易,但是我觉得作为孩子是很痛苦的。要是我没有很好的经济能力,没有时间能去陪伴,我就不会生孩子。要不然孩子很难建立安全感。他以后的人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什么要制造一个生命?让他来感受痛苦呢。

生而不养将被惩戒,遗弃罪是如何认定的

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你赞同生而不养需要受到惩戒这样的做法吗?

我赞同生而不养,需要受到惩戒。我个人觉得生育是要负责任的,孩子并不是一时激情的产物,既然你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来,就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尽可能的给他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像一些传统观念里,生孩子是为了传宗接代,所以只要生下来就好,至于活,只要有口吃的就行。之前看过法国的一部电影叫《何以为家》主角是一个小男孩,他告了他的父母,只生不养,六口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出租房里,做着最低贱的工种,那么小的孩子就开始打工,她的妹妹也被送去做佣人。而他的父母却觉得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整个片子看得我有些难过,因为我的妈妈是一位全职太太,家里条件小康水平,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幸福指数很高。孩子固然是一种生命的传承,但不是本能繁衍的产物,我个人觉得养一堆孩子没有教育质量,还不如只养一个孩子。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依旧存在很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为了能够得到一个男孩,有些家庭一直在生,在他们的眼中,女孩子嘛,到了年龄,找个人家嫁出去就好了。我们做过调查,在山东菏泽,小学时期女生数量往往多于男生,而在高中恰恰相反,尤其是家里有弟弟且家庭条件不宽裕的女生很早就出去打工了。这种愚昧的观念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加剧了生而不养的现象。生而不养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必须严惩。

除了生而不养,你认为父母还有哪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被惩戒?

生而不养的话,的确是一个很不责任的行为,应该被惩戒,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行为。1.做家长的只知道在外面赚钱,而不知道多花花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很需要父母的陪伴的。有些父母为了供自己的孩子上学读书,而两个人都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孩子让爷爷奶奶带着抚养。我认为这样做是十分错误的行为。虽然你并没有不抚养你的孩子,定时的给你的孩子生活费,但是你和你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的话,感情没有办法得到培养,他也没有得到小时候应该有的父爱和母爱,内心这一块的话情感会受到限制,而导致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所以我认为,做家长的,需要多花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而不要认为,自己只需要提供给他们生活费,将他们托付给爷爷奶奶照顾。2.过分的溺爱自己的孩子,什么事情都是家长帮他做而不是让孩子自己做,这样的话无法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他未来走入社会之后,父母是没有办法一直都帮助他们的,父母应该培养孩子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告诉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要教会他们独立,而不是父母包揽他们的一切事物。这样的话也会使得孩子,认为父母的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就不会体会到父母的辛劳,也不知道劳动成果的可贵,这样的话后果是可能导致孩子误入歧途走上不归之路。3.不要给孩子太多的压力。很多家长由于自己在年少的时候没有自己认真读书,或者自己在小时候有什么样的理想没有实现,就把自己的理想强行的加在小孩子的身上面,想让自己的孩子完成自己小时候没有完成的事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这样做也是不好的,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成为他们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做父母的应该去鼓励帮助他们实现他们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

上一篇:功夫小龙

下一篇:天地劫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