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递补奥运铜牌,还有哪些运动员有了奥运奖牌?
中国接力队递补奥运铜牌,苏炳添圆奖牌梦,这条新闻成了体育热点,但大家要知道,体育健儿个个都是好样,因为他们是为国争光的,还有很多运动员也递补到了奖牌,大家不要忘了。先要说的就是去年的东京奥运会,2022年3月21日,国际田联官网更新消息,在运动员介绍中,苏炳添、谢震业、吴志强、汤星强四个人的资料上都标注了奥运会铜牌。这意味着什么?中国田径队正式递补获得东京奥运会男子4×100米接力铜牌,可喜可贺啊。去年一场特殊的东京奥运会大家都知道,在4×100米接力比赛中,苏炳添、谢震业、吴志强、汤星强代表的中国队以37秒79的成绩拿到男子4×100米接力第四名,第三名是英国队。但2022年2月1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英国田径运动员乌贾被认定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则,成绩被取消,没收奖牌、积分、奖品、证书,英国队铜牌也被取消,中国田径接力队递补拿到了铜牌,创造了在奥运会上的历史最好成绩,苏深也终于圆了奥运会奖牌梦。还有关于2012年伦敦奥运会,也出现递补情况,2022年3月21日,国际田联诚信委员会通报,俄罗斯女子竞走选手拉什马诺娃因服用禁药被禁赛两年,其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20公里竞走比赛中打破世界纪录并获得的金牌也被取消。而获得银牌的另外一位俄罗斯名将卡尼斯金娜在2015年的样品重检中被查出阳性,也被取消了奖牌。中国选手递补伦敦奥运女子竞走金银铜牌。原本铜牌得主是我国的切阳什姐,此前已经递补到银牌,这次再进一步递补到金牌,而刘虹和吕秀芝递补为银牌和铜牌。切阳什姐刘虹吕秀芝接着是2022年3月23日凌晨,中国举重名将吕小军也有个好消息。2016年里约奥运会原金牌得主被查出服用禁药,被禁赛并取消成绩,吕小军递补获得金牌, 实现了奥运会三连冠。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男子举重77公斤级冠军是尼德札特·拉希莫夫,但现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尼德札特·拉希莫夫因使用禁药将被禁赛8年。同时,从2016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18日的所有比赛成绩被取消。中国名将吕小军将递补获得里约奥运会该级别金牌,让我们掌声鼓励。其实还有更早的,中国铅球运动员巩立姣直到2019年12月才得到国际奥组委补发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奖牌和证书,足足等了11年,当时年仅19岁的巩立姣以19米20的成绩排名女子铅球第五。此后,亚军和季军米赫涅维奇、奥斯塔普丘克都未能通过药检,巩立姣因此递补得到了铜牌。随后到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铅球银牌得主俄罗斯人克洛德科在新一轮重检后,又被查出服用禁药,巩立姣递补得到奥运银牌。巩立姣还有中国田径运动员张文秀和宋爱民分别递补获得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女子链球银牌、女子铁饼铜牌。张文秀宋爱民大家可以去看看世界奥运会史,运动员等待多年补发奖牌的情况有很多,不管怎样,中国选手的成绩得到认可,就是好事儿。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讲,取得的成绩能被认可,等待再久都不算晚,为中国运动健儿加油!
苏炳添得过奥运奖牌吗?,
苏炳添没有得过奥运奖牌。苏炳添,1989年8月29日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市,广府人,中国男子短跑运动员,暨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暨南大学2017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体能训练学院博士研究生。男子60米、100米亚洲纪录保持者。获得荣誉:2021年5月27日,中国体育价值榜2020中国运动员传播影响力榜发布,苏炳添位列榜单第8名。2021年8月31日,入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
递补拿到奥运奖牌国家奖励
法律分析:对奥运金牌得主的现金奖励并不是“中国特色”,而是一种“国际惯例”。世界各国早已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开幕前就纷纷制定奖励标准,如新加坡100万新元(约500万元人民币)、马来西亚100万林吉特(约200万元人民 币)、俄罗斯10万欧元(约78万元人民币)、日本300万日元(约24万元人民币)、美国2.5万美元(约16万元人民币)。虽然各国的奖金标准差别很大,但奥运金牌能给运动员们带来一笔不小的金钱奖励是不争的事实。法律依据:《国家体委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奖励试行办法》第二条 奖励共设三种:奥运会贡献奖,亚运会贡献奖,全年贡献奖。第三条 奖励条件:(一)“奥运会贡献奖”,对在奥运会上获得奖牌的单位,给予奖励(集体、团体项目按一人一块金牌计算)。(二)“亚运会贡献奖”,对在亚运会上获得金牌的单位,给予奖励(集体、团体项目统计办法同上)。(三)“全年贡献奖”,按各单位在一年中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三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的冠军,打破世界纪录和亚洲纪录的运动员人次数和每年输送到国家队的运动员人数地分,对获总分前十名的单位给予奖励。计分办法:1、奥运会比赛项目,一人次获世界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均为21分,世界亚军为15分,世界第3名为12分,亚洲冠军或打破亚洲纪录均为9分。2、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一人次获世界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均为7分;世界亚军为5分,世界第3名为4分,亚洲冠军或打破亚洲纪录均为3分。3、每年度各单位输送到国家队或代表临时组建的国家队出国参加重大比赛(不含双边互访、邀请赛、公开赛等非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奥运会比赛项目为1分,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一人为0.3分。第四条 “奥运会贡献奖”和“亚运会贡献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全年贡献奖”只给予精神奖励。第五条 物质奖励办法;(一)建立“奥运会、亚运会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奥运会、亚运会上获奖牌、名次的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和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单位。奖励基金来源由国家拨款,团体、个人赞助,大奖赛奖金提成中赞助等组成。(二)原则规定奥运会奖励1至8名,其中金、银、铜牌给予重奖;亚运会奖励1至3名,其中金牌给予重奖;集体项目按照该项运动员人数适当提高该奖励名额。对奥运会、亚运会上破世界纪录的项目,给予特殊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于当年拟定。(三)本项物质奖励由获奖单位分配用于改善获奖项目的训练条件、添置科研仪器和训练设备等,不得用于个人奖励、福利和正常消耗性开支。第六条 凡获表彰奖励的,国家体委均向获奖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所属上级领导机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