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电影

时间:2024-08-14 23:47:42编辑:莆田seo君

侗族、鄂伦春族、藏族、苗族、土家族、满族有哪些节日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节日
民族 主要节日 时间 民族 主要节日 时间
阿昌族
火把节 农历六月二十五日 德昂族
泼水节 农历四月十五日
会街节 农历九月初十 东乡族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
泼水节 农历二月二十九日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九月三十日
撒神 农历七月初一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尝新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 侗族
芦垄节 农历六月至九月
白族
三月街 农历三月十五日 侗年 农历十一月十九日
火把节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 斗牛节 农历二月
渔潭会 农历八月十五日 吃新节 农历六月至七月
保安族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 独龙族
卡崔哇 农历十月中下旬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九月三十日 俄罗斯族
复活节 公历三、四月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鄂伦春族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
布朗族
开门节 傣历十二月十五日 鄂温克族
米阔鲁节 农历五月二十二日
关门节 傣历九月十五日 高山族
新年祭 农历十二月
泼火节 农历二月十九日 仡佬族
灯杆节 农历正月初一
布衣族
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 仡佬节 农历三月初三
三月三 农历三月初三 尝新节 农历六、七月
四月八 农历四月初八 拉祜族
库扎节 傣历三月
朝鲜族
元日 农历正月初一 火把节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
上元节 农历正月初五 尝新节 傣历十二月
寒食节 农历四月初五 黎族
三月三 农历三月初三
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 僳僳族
收获节 农历九月
哈尼族
十月节 农历十月初一 澡塘节 农历正月初三
六月节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 过年节 农历正月初一
哈萨克族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 刀杆节 农历二月初八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九月三十日 珞巴族
旭独龙节 藏历二月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隆德节 藏历四月
赫哲族
赫哲年 农历正月初一 满族
颁金节 阴历十一月十三日
回族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 庙会 农历四月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九月三十日 景颇族
目脑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克尔克孜族
圣纪节 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
基诺族
打铁节 农历一月 开斋节 伊斯兰教历九月三十日
火把节 农历六月 古尔邦节 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京族
哈节 农历六月初十 诺劳孜 农历正月初一
蒙古族
蒙古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旧历新年,蒙古语为“查干萨仁”,即白色的月。蒙古族的年节亦称“白节”或“白月”,这与奶食的洁白紧密相关意。此外还有那达慕、马奶节等。

朝鲜族
其节日基本上与汉族相同,主要有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老人节等。还有三个家庭的节日,即婴儿周岁生日、回甲节(60大寿)、回婚节(结婚60周年纪念日)。每逢回甲节、回婚节时,子女、亲友、邻居都向老人祝福、祝寿。

傣族
傣族的重大节日有泼水节、关门节和开门节,均与佛教有关。


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走路上学》观后感

《走路上学》根据真人真事改编,
讲述了生活在云南怒江边上的瓦娃和娜香小姐弟俩,为了到江对面学校去上学,不得不每天命悬一线、溜索过江的故事。
先后获得华表奖、金鸡奖和平壤国际电影节大奖等重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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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
这是一部很令人感动的故事片
感动的最深刻原因,是因为影片的真实:
从故事原型,
到人物,
到那艰险的场景,
以及孩子们那艰难的求学之路,
最重要的,是那令人感铭肺腑的求知之心……
云南怒江边上的小姐弟俩,姐姐为了到对面去上学,而不得不每天命悬一线、溜索过江。弟弟向往上学却因溜索的危险而被呆在家里。后来姐姐因弟弟的新鞋而坠落江中,弟弟从此沉默寡言,直到政府修建了一座新桥,他才得以“走路上学”。
瓦娃是一个7岁的傈僳族孩子,他对于姐姐娜香每天能和小伙伴一起溜索过江读书好生羡慕。妈妈坚持要瓦娃等爸爸回来带着才可以溜索。可是,在外打工的爸爸总也不回。
终于,没能抵抗住来自对岸的诱惑,瓦娃独自偷偷溜索过江了,看到了心仪已久的学校。没想到,瓦娃溜索过江的秘密居然被第一次来家访的聂老师戳破了。是聂老师送来的那双红雨鞋把瓦娃留在了家里。他答应妈妈和姐姐:有了这双鞋,他就不再偷着溜索。第二天一早,懂事的瓦娃又把这双漂亮雨鞋还给了姐姐。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谁也想不到,因为赶着给弟弟送一双新鞋回来,姐姐娜香失手从溜索上坠落江中……从此,瓦娃对于溜索有了一种深深的恐惧,并再不敢上溜索一步。
春暖花开的季节,马吉乡第一座“爱心桥”在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下,顺利建成,瓦娃终于得以第一次走路上学。在初春的阳光里,瓦娃似乎又看到了姐姐,姐弟俩手牵手,小鸟一般从桥上飞过……
直到看完整部影片,到了末尾,才终于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才又回到现实中
才想起我们自己
每天坐在明亮的课堂里
每天轻松的上学放学路
可是,我们大部分学生,却缺少影片中的他们那不懈求学的心……
看完影片,我思绪久久不能平静……


电影观后感:走路上学

  《走路上学》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生活在云南怒江边上的小姐弟俩,为了到对面去上学,而不得不每天命悬一线、溜索过江的故事。瓦娃是一个7岁的僳僳族孩子,他对于姐姐娜香每天能和小伙伴一起溜索过江读书好生羡慕。妈妈坚持要瓦娃等爸爸回来带着才可以溜索。可是,在外打工的爸爸总也不回。终于,没能抵抗住来自对岸的诱惑,瓦娃独自偷偷溜索过江了,看到了心仪已久的学校。没想到,瓦娃溜索过江的秘密居然被第一次来家访的聂老师戳破了。是聂老师送来的那双红雨鞋把瓦娃留在了家里。他答应妈妈和姐姐:有了这双鞋,他就不再偷着溜索。第二天一早,懂事的瓦娃又把这双漂亮雨鞋还给了姐姐。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谁也想不到,因为赶着给弟弟送一双新鞋回来,姐姐娜香失手从溜索上坠落江中…从此,瓦娃对于溜索有了一种深深的恐惧,并再不敢上溜索一步。春暖花开的季节,马吉乡第一座"爱心桥"在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下,顺利建成,瓦娃终于得以第一次走路上学。在初春的阳光里,瓦娃似乎又看到了姐姐,姐弟俩手牵手,小鸟一般从桥上飞过…


  在这部电影放映同时,很多地方以不同形式都在说服人们关注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儿童的'教育问题,于是有人便在电影院门口等公共场所发起募捐在怒江建桥,有利用人们那种真诚的同情心来吸引大家掏钱看电影和捐钱之嫌(主办方还与各小学合作,给小孩一张票,让大人陪同的形式购票看电影,这和麦当劳的营销理念雷同),大打同情牌,。购票看电影天经地义,无需冠以如此沉重的先期概念,至于观后感,见仁见智就是了。电影就是商业的行为,无论是赚和赔都一样,你要拍观众喜欢的东西,他就赚,相反,就赔。

  无可厚非,这部电影的表演是成功的,尤其是两个小主角,连我这个平时不太动情的人都数次落泪,这是演员的演绎成功,也是导演的"小伎俩"起到作用。

  不过,我对电影里的一些不协调有些个人意见。小女孩堕江而死,可谓是一双鞋引发的命案,故事很大篇幅是说山区里的孩子如何穷,连一双布鞋都买不起,天天穿着那双破拖鞋上学(学校里的同学几乎清一色穿拖鞋上学),真的穷到如此地步还是山区孩子的习惯?至少在电影里看到的主人公一家子住的房子后我不这么认为,我甚至羡慕他们能住上如此宽敞漂亮的房子,一般城里人连想都不敢想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不知道为何导演不配合剧情找一处象个贫穷村子的房屋拍摄,或是导演出于画面美感而作此选择?在那地方,交通不便是事实,溜索危险也是事实,而小女孩的死,归根到底是交通不便引发的,而电影却又再次把人们的思想引回家里贫穷的问题来,故事主人公的爸爸在外打工,电视机都买回来了,就连小孩十几元一双的鞋都买不起?要知道,这种险要之地,就是有钱,要建一条桥也是不容易的啊,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地是不适合居住的,而且人数不多(可以的话最好迁到适合居住的地方,现在国家应该有这个能力),你非要花大钱建一条桥,不符合成本计算,当地人的那种溜索过江的做法,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干嘛非要全部改变?再说,你也不能处处有桥吧!在小女孩出事后六个月,桥建好了,但并不是在其溜索出事的地方建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电影里一个观念,就是那母亲宁愿让一个小女孩去冒险溜索也不让起弟弟去,这是否重男轻女?这是否说明男人在社会里价值相对高,作用相对大。小男孩不能过江读书是其母亲出于安全的考虑还是交不起学费?我再次迷茫。不知道这些算不算真情流露,但是你把这些东西放到电影里,效果就不一样了。

  一部电影背负如此沉重的包袱,可谓是一部教育片,在说教,也就是说人们花钱进电影院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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