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分析涞源反杀案如何体现社会主义
律师分析:
涞源反杀案是指2019年河北涞源县一名男子被多人打伤后在报警无果的情况下使用菜刀反击,导致一人死亡、另外两人受伤的案件。该案中,被害人及其朋友采取暴力手段对涞源男子进行殴打,并扬言要杀他,涞源男子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使用菜刀进行自卫并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法院审理,最终涞源男子被判无罪。该案体现了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中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该条规定:“紧急避险所行使的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情节显著轻微的除外。”涞源反杀案中,涞源男子面临暴力威胁,为保护自身和家人权益进行了防卫,并不属于故意伤害和杀人。其防卫行为合乎法律规定,是正当防卫行为。判决结果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特点,即依法平息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紧急避险所行使的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情节显著轻微的除外。
[create_time]2023-08-02 06:23:58[/create_time]2023-08-13 10:08:2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来自韶山严谨的风铃草[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5314920.Q5b3HMCKzKdEjKKDI-t01A.jpg?time=5698&tieba_portrait_time=5698[avatar]贡献了超过2.3万个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0[view_count]
结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分析涞源反杀案如何体现社会主义
法律主观:原文: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和 防卫过当 及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 为了制止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79年刑法对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对于遏制犯罪,鼓励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起了重大作用。但实践中已发现在正当防卫运用中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难以掌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这一问题的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甚至出现了对不法侵害,由于害怕掌握不好界限,不敢防卫的情况。1997年修订刑法,针对这一问题,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主要是:1.修改了防卫过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防卫过当的行为;2.增加了对正在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的规定,以鼓励人民群众勇于同犯罪作斗争。 本条分为三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正当防卫和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款规定了两层意思:1.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根据本款的规定,实行正当防卫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针对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侵害行为,维护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合法行为,如依法拘留、 逮捕 、依法 没收财产 等,不能实行正当防卫;(2)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对尚未开始实施或者已经停止或结束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人,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3)实行防卫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因此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实行防卫以制止住不法侵害行为为限,不法侵害的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采取防卫行为。2.采取上述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于正当防卫是出于维护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目的,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因此本款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以鼓励群众见义勇为,积极同犯罪作斗争。本款规定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主要是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第二款是关于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款规定了三层意思:1.什么是防卫过当行为。79年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但什叫“超过必要限度”,什么叫“不应有的危害”,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认识很不一致,执法中有随意性,难以操作,不利于正确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行为,不利于鼓励群众与犯罪作斗争,因此,97年修订刑法时,对防卫过当行为的内涵表述作了修改,即在“超过必要限度”之前加上了“明显”二字,将原规定的“不应有的危害的”改为“重大损害的”,力求划清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根据本款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防卫过当”必须是明显地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的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己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z)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79年刑法规定的“不应有的危害”,实践中很难掌握。因此,97年修订刑法时,改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及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的损害。2.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防卫过当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超出正当防卫所必需的防卫强度造成的,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3.对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动机是出于正当防卫,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也小于其他故意犯罪。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处罚也应当有所区别。因此,本款规定,对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款是关于对一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考虑了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各种暴力犯罪不仅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也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安全,对上述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作出特殊规定,对鼓励群众勇于同犯罪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考虑了上述暴力犯罪的特点。这些犯罪都是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被侵害人面临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很难辨认侵害人的目的和侵害的程度,也很难掌握实行防卫行为的强度,如果对此规定得太严,就会束缚被侵害人的手脚,妨碍其与犯罪作斗争的勇气,不利于公民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修订刑法时,对一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了不存在防卫过当的特殊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reate_time]2023-06-29 02:28:51[/create_time]2023-07-14 02:28:5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天津宝坻金雅东律师[uname]https://cambrian-images.cdn.bcebos.com/be934a505c77b266f7b11298c8d3a14a_1540777490639.jpg[avatar]律师[slogan]天津宝坻聪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经验丰富[intro]0[view_count]女子被侵犯之后,趁对方穿衣服时将其打死,算是正当防卫吗?
这样的案件在实践中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而是否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结束。女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无限防卫?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或无限防卫,其根本就在于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亦即犯罪行为是否仍然继续。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强奸行为是否正在进行。如果强奸行为正在进行,则可认定为无限防卫,即便用板砖拍死男子,亦不应追究任何责任。如果强奸已经结束,但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则可认定为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对于被害人是成年妇女的强奸是否既遂是以“插入说”来认定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男子已经提裤子穿衣服了,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为强奸行为已经完成。同时,就实践中来说,一般男性也很难马上实施第二次强奸行为的。而且如果要继续实施,一般也不会马上提上裤子……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女子用砖块将男子拍死的行为是难以认定为无限防卫的。女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呢?这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要站在女子的角度去分析了:作为女方而言,其是强奸事件的受害者,刚刚经历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这时不能苛求她脱离现场情况、理智地思考问题,不能强求她站在无关的第三人的角度去超脱现实的考虑,这明显是不合适的。正如之前的“昆山反杀案”一样。与此同时,也不能排除男子继续对女方实施殴打、辱骂、或者猥亵、乃至再次实施强奸行为的可能,尤其是站在刚刚被蹂躏的女子的角度去考虑的话。我的看法我个人认为应当以认定为防卫过当为宜。而且结合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无论是按照故意杀人罪还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都不宜判处过重的刑罚,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做不起诉处理较为适宜。当然,在具体程序上,可能需要层报最高法院。
[create_time]2022-05-09 14:17:35[/create_time]2022-05-24 10:33:33[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34[alue_good]君子社会[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933526523,1887750465&fm=3012&app=3012&autime=1696943220&size=b200,200[avatar]用力答题,不用力生活[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2036[view_count]女子被强奸,趁其不备将对方杀了,这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发生性关系,在较短时间10分钟,20分钟内能否再次发生性关系?是理解问题的关键,很显然,如果在短暂时间内,担心遭到再次伤害,那么可以说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否则,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嫌疑,且构成了犯罪。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与不当,区别在于,开始时间之前(事前加害)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事后防卫(事后加害)。事前是加害人对受害人的加害行为,事后是受害人对加害人的加害行为。被强奸以后,趁其不备把对方杀了,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这可以理解为有防卫成分,也有着复仇泄愤因素,还有故意伤害动机。为什么会这样分析?1、刚刚被侵害,还没有完全从恐慌中平复,心里还想着侵害人会不会对自己再次加害,慌乱中很难做出理性决定,于是随手捡起砖头,用力砸向加害人;2、素昧平生,平白无辜的遭遇强暴,生理上心理上都无法接受,正在屈辱痛苦时,偶然发现了机会,捡砖头猛力砸向对方;3、遭遇暴力强奸后,羞愧难当,不甘屈辱,心里正想着通过什么方式,要报复对方,双方都刚刚从"紧张"状态缓过来,加害人认为已达到目的,在没有任何预见,没有任何防备情况下,被受害人猛烈击砸。结合问题中的案例深度分析: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为什么会这样分析?对自动停止实施结束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也就是说,虽然侵害行为人没有离开现场,但是不可能再次实施侵害行为。强奸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抢劫财务,侵害行为人没有离开现场,受害人会不遗余力的挣夺被抢财务,情急之下,可以不择方式手段,对侵害行为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均属于正当防卫范围。就此问题而言,受害人有故意伤害的动机,对实施侵害的行为人,实施加害。但是事出有因,既是认定故意伤害罪,也会受到法律的从轻发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reate_time]2022-06-26 16:25:38[/create_time]2022-07-09 20:05:02[finished_time]10[reply_count]2[alue_good]绿小萝社会说[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afbfbedab64034fa34cfd79bfc379310b551dcf?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avatar]弱电人员[slogan]绿小萝社会说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intro]5922[view_count]为什么要见义勇为
问题一:为什么要提倡见义勇为 虎啊!不是见义就要勇为,应当考虑自己的力量是不是能为,能为而为是勇为,不郸为而勇为那是虎B。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规范,所以只是提倡而没要求,不是义务,提倡见义勇为是为了达到“人人都奉献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的效果,到现在社会是这样一种现象,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不是谁都能玩的起的,这是人民素质水平的体现,也是法治社会道路上的一个阶段,提倡见义勇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道德基础,不仅仅是见义勇为需要提倡,还有很多的道德观念都是要提倡的。
问题二:为什么要见义勇为 因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提高社会的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没了,就是这样,喵~!~
问题三:为什么要见义勇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在这个社会中,
有许多行为规范约束着我们的一言一行,
这就是道德。
做一个有道德的
人其实很简单,
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
多为他人考虑一点,
道德就会伴随在你
的身边。
怎样才能做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呢
?
我们应该从小做起
,
从小事做起
.
首先
,
当别人误解
侮辱你的时候
,
你应该微笑地提醒他
,
真正有道德的人是不应该这么做的
,
有道德的应该给弱
小者以帮助
,
给长辈以尊敬
问题四:见义勇为有没有罪,为什么 在民法通则及有关的司法解释中,见义勇为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现行民法有关见义勇为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无因管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几个方面。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上,见义勇为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根据情况的不同,见义勇为行为可能分别被认定为刑法上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立功。在行政法上,“见义勇为”则频繁出现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 *** 规章中。现行法律中其实并无“见义勇为”的专门法律,因此“见义勇为”行为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具体法律裁决。
在一个法治国家,业已施行的法律必须得到尊重。衡量见义勇为者的罪与非罪,责大责小应交予法律。见义勇为不是一个严格的刑法概念,不具有独立的刑法意义。见义勇为的责任认定,应以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制度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个罪规定及民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为依据。如果公民在见义勇为当中,其行为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将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可见,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不必然免责。如果被害人在遭遇抢夺或抢劫的过程中进行了抵抗,并造成劫犯伤亡,被害人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正当防卫。如果劫匪已被制服或已失去伤害能力,被害人或围观群众继续对劫匪进行殴打因而造成伤亡,则构成违法,这是法律所不予保护的“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问题五:为什么见义勇为还要担负法律责任? 不管什么事情,我们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情,任何违法事情弗要受到法律制裁,见义勇为同样是这样,只有国家权利机关能做的事情,别人是无法替代的。
问题六:遇事为什么说要首先见义智为,都不说见义勇为了?这跟如今的人心和社会有什么因果关系 20分 我觉得跟人心和社会都没没关系,这是现代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了古代的传统文化,重新总结出来的。见义勇为,光凭勇气有时候是没有用的。
现在已经太多的例子,为了他人,牺牲了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
虽然说,没有错,但是,犯不着,因为有更好的办法,见义智为,在那样的情况下,通过智慧想办法达到利益最大化,后果最好化,利人利己,何乐不为?
问题七:中国人为什么普遍不敢见义勇为 1、见义勇为人员受伤害后难以获得补偿或赔偿。2、当地党委和 *** 怕多事(当事人死亡或病残后优抚等问题),不愿或不想给当事人荣誉或奖励。3、不被党、 *** 和人民承认,受到冷漠甚至嘲讽,做了白做、伤了白伤、死了白伤在一定程度一定人员心理是存在的。4、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法律保障或保护当事人的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或者说是法制不健全(最早是1997年颁布的见义勇为条例,事隔13年没有修订),没有参照依据,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对有些很明显的属见义勇为的行为却不好界定,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见义勇为人的尊严。5、国家宣传和弘扬力度不够。我们这地这么多年没有一起受表彰或宣扬的案例,难到说没有一例吗。
问题八:在中国 *** 为什么不鼓励见义勇为 老外说如果遇到抢劫不要反抗以免自身受到伤害,抢劫者一般只谋财不会伤害到人身安全的,保障自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其余的事情报警后交给警察处理。
我们国家就是谁谁谁,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与歹徒展开殊死的搏斗,最后歹徒是赶跑了(或许以后还没抓到)。。。英雄留下了很大的伤害,过了一阵子大家淡忘这件事情了,最后政 府也不管他今后的生活了了
问题九:当代为什么人们不敢见义勇为 人的想法变了,在这个相对和平的社会,不会再有人为了一个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而牺牲自己!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不要奢望在自己遇到困难时会有很多个好心人来帮你!朋友都不一定能够做到,何况是陌生人!所以,任何事情靠自己!见义勇为也需要勇气,而恰恰现在的人所缺少的就是这点!所以,慢慢改变!好人总是多的,所以,也不需要太多见义勇为的人了!!O(∩_∩)O哈哈~
问题十:生活中需不许需要见义勇为,为什么要见义勇为?#- 还是需要的,因为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见义勇为这几个字重点在勇气,其次是能力,勇气指的是出面制止以及可能来自被救人的恶意,这都是你要面对的问题,在力所能及之时见义勇为这是我们提倡的,反之你能伸出援手却不动一下会受到舆论指责*(没办法,毕竟键盘侠多得是),像有些地方见义勇为牺牲了自己,却没有什么抚恤,说什么事迹不突出,基本上这个地方GV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总之,一个连见义勇为的觉悟都没有的社会我想犯罪率会蹭蹭蹭上去
[create_time]2022-10-18 19:25:51[/create_time]2022-10-28 11:25:5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温屿1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2ab3c6b.EGWNOK5JoOudI3wwHvt0TA.jpg?time=4578&tieba_portrait_time=4578[avatar]TA获得超过948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87[view_count]
见义勇为,值得吗?
见义勇为是一种具有高尚品质的行为,它代表着个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当目睹不公正或者紧急情况时,见义勇为者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展现出了顶天立地的担当精神。从道德和法律角度来看,见义勇为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在法律方面,许多国家都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保护,并规定了相关法律条款。在道德方面,见义勇为者所展现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也得到了广泛赞扬。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见义勇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后果。例如,在干涉他人纠纷时可能会引起他人反感或报复;救援行动中可能会受到伤害等等。因此,在进行见义勇为行动之前应该深入分析情况、合理评估风险,并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总之,尽管见义勇为可能存在风险和后果,但作为一个有担当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来说,我们应该勇于承担这些风险和后果,为正义和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create_time]2023-04-12 10:43:27[/create_time]2023-04-26 23:43:20[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一宾格格[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478f3c4.Q-jwZ-UGQvW1pnSSxVpKaQ.jpg?time=6011&tieba_portrait_time=6011[avatar]超过2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4[view_count]河北保定法律职业资格查询
我不知道你具体想问什么啊,你最好到司法局问问吧,就在东风路东风桥那儿。
A类:要求是本科毕业,达到全国的分数线。
B类:为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学历,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的人员。
C类:为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学历,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持B类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律师职业;持B类证书后又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无须将B类证书换为A类证书;持B类证书后又取得了本科学历的,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按照程序任命法官、检察官。持C类证书的人员,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执业。
考的科目有很多14门:宪法、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商法、法律执业道德。
你在保定司法局的官网看看http://www.hbfz.gov.cn/baoding/index.html,可以在线咨询的。
[create_time]2009-06-09 00:10:07[/create_time]2009-06-09 14:29:4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百度网友8393404[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48e302.mXHOb5OQU7CHYTO9dT6KLA.jpg?time=2849&tieba_portrait_time=2849[avatar]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167[view_count]
急切求助,该怎么办?
首先,你需要明确这种窃听和监控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侵犯隐私、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这个男生在你家里安装了窃听和摄像设备,并录下了你们班同学的一些谈话内容,他也是会拿到违法行为的证据。
其次,不要考虑自杀的问题,这样做是解决不了事情的,只会让自己受伤害更大。建议你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当前的问题:
1.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确信被录音录制,请咨询相关专业部门(比如警察局)和有资质的律师以获得必要的意见和协助;
2.查清楚窃听原因: 或者可以尝试与该男生沟通为何要在你的家中安装窃听和摄像设备, 了解极端恶毒耍手段背后的媒介分析,再请他提供删除记录子程序并销毁存档的收据;
3.数理思维开发: 如果有人陷害您,请认真审视自我价值观念并及时整合团体队伍资源,搜集证据支持确实存在辱骂言论风波的真相,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防止自己孤立无援;
4. 极力避免过激行动: 尽量不要仓促、偏激的语言和行为给事态带来进一步恶化造成你和他们大家的双重打击(包括法律惩罚),这样反而容易让后续处理中主体——警察或者检方的认识产生偏差。
5.适度释放压力:如果有必要,可以找愿意沟通谈心听取倾诉的朋友或专业人士,并尝试从身体上或宗教信仰等非思维渠道层面进行安抚。
最后祝愿您早日走出困境。
[create_time]2023-04-12 10:20:11[/create_time]2023-04-27 09:59:38[finished_time]12[reply_count]1[alue_good]这是一个花里胡哨名字[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0dfa9ec8a136327557615a4838fa0ec09fac78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这是一个花里胡哨的签名[slogan]这是一个花里胡哨的签名[intro]1456[view_count]
求大家救救我,我该怎么办?
首先这种情况并不一定说明患者有精神疾病,只能说明患者是存在着性格的异常的,最根本的性格深处的特点还是有一个自卑的心理状态存在,所以才会导致出现敏感多疑的性格特点所以这种情况最重要的还是建议患者自己要学会多接纳自己的状况,带着这样的自我去发展自己的专业。想要改善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先学会自信。建立自信,克服自卑心理,首先要提高自我期望,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学会自我肯定。经常对着镜子练习微笑,锻炼自己内心的强大,每天都要对自己说:我是最棒的。建议经常参加各种聚会,试着主动与陌生人进行交谈,交谈时要大胆正视对方的眼睛,勇于表达自己,扩大自己的交际圈。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完全不需要自卑,相信自己,你就是最棒的,加油。
[create_time]2021-12-14 11:50:08[/create_time]2019-06-02 14:02:42[finished_time]406[reply_count]0[alue_good]俊美又漂亮丶好汉[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44e870a.ojILcbf1NM0_Y1si7ADJ8w.jpg?time=7210&tieba_portrait_time=7210[avatar]最想被夸「你懂的真多」[slogan]专业解答[intro]4943[view_count]
正当防卫案件都有哪些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于某骑自行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于某险些碰擦。刘某的一名同车人员下车与于某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时,刘某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某。虽经劝解,刘某仍持续追打,并从轿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腰部、腿部。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到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臀部,砍击其右胸、左肩、左肘。
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轿车。刘某跑离轿车,于某返回轿车,将车内刘某的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某将手机和砍刀交给处警民警(于某称,拿走刘某的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刘某逃离后,倒在附近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因腹部大静脉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于当日死亡。于某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8月27日当晚公安机关以于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8月31日公安机关查明了本案的全部事实。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某故意伤害案。其间,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
一、正当防卫的特征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二、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reate_time]2022-12-04 10:42:52[/create_time]2022-12-09 18:42: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刘伟长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a95a6e9f9a70adf7839ce90f51ce87d.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0[view_count]
中国有正当防卫罪吗?
中国有正当防卫,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有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reate_time]2021-11-28 06:34:27[/create_time]2021-12-13 06:34:27[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广东执业律师陈家静[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099802e6d7da67f331bd5b0122f85e9.jpeg[avatar]律师[slogan]咨询可以私聊律师提供专业咨询。[intro]178[view_count]
别人入室打人被主人打伤
法律分析:主要看是否是防卫过当。在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没有过量使用暴力,那么就不构成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在对方已经丧失施暴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出手,造成对方伤害的,就有可能被判定为防卫过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create_time]2022-04-29 14:00:14[/create_time]2022-05-14 14:00:1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王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0128e17fa315e767f41f3ebaa90e64d.jpe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110[view_count]对方入室打人如果我拿出身上带的刀把对方捅伤怎么算
1、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reate_time]2016-09-19 08:43:37[/create_time]2016-10-04 08:35:17[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2[alue_good]小小小小说小a87912[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public.1.fede522f.qq4WjysDbJbgR9RyBE10Iw.jpg[avatar]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slogan]上海浦东婚姻法律师:罗笙铭律师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intro]118[view_count]
当受到不法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法律主观:可以进行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 防卫过当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属于无限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reate_time]2023-02-21 18:11:55[/create_time]2023-03-08 18:11:4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家问北京离婚律师咨询[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329056828,2317245892&fm=3012&app=3012&autime=1694157185&size=b200,200[avatar]超过205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view_count]遭遇不法侵害怎么办
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属于无限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
[create_time]2022-01-28 09:11:25[/create_time]2022-02-12 09:11:2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创作者DKEIFHCB1378[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605982504,3111715433&fm=3012&app=3012&autime=1689612235&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43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9[view_count]
电影《误杀》观后感800字_《误杀》观后感悟5篇
《误杀》这部影片主要讲述的是李维杰与妻子阿玉来泰打拼17年,膝下育有两个女儿,年届四十的他靠开设网络公司为生,为人也颇得小镇居民的好感,而这一切美好却被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打破。而关于观看《误杀》电影的 观后感 以及影评,我准备了以下 文章 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误杀》电影观后感影评【1】 1.片头致敬的两部电影 上半段致敬电影肖申克的救赎 越狱是李维杰自己脑补出来的男主角剧情,因为他喜欢看电影,还给自己的小员工黄毛脑补出了一个接头的角色,不然以他小员工的身份根本没有进出监狱的门路。这里想表达的意思是——我可以通过电影的手段和电影的方式成功越狱,因为我看过1000部电影。(他计划越狱的话为什么还要自首......)下半段致敬希区柯克 "Alfred Hitchcock Presents" Final Escape(大致意思是一个监狱里的女人想要逃出来,策划了一场越狱:贿赂监狱殡仪馆里负责运走死囚尸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计划好把自己和下一个死去的死囚装进同一个棺材,一起被活埋,然后殡仪馆的人再把她从墓地里挖出来。这个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但是当她躺在棺材里等待被挖出的时候,她开始想为什么等了这么长时间,于是在棺材里划了一根火柴,她看到的东西吓了她一跳)李维杰醒来发现自己被封在棺材中活埋,隔壁躺着本应该和他接应的黄毛,同时和素察的死首尾呼应,素察是被活埋致死的。这里想表达的意思是——即使我越狱成功,也逃不过自己良心的谴责。 2.关于转移尸体换成一只羊 母女二人处理尸体的时候,小女儿在窗台上看到了,编剧善良的安排下小女儿只看到妈妈埋了一个东西,却不知道这个东西具体是什么,有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物,她害怕极了所以警察问起来什么都不能说,只说爸爸告诉自己的。第二次进警察局,面对警察局长发疯的表情和打死父母的威胁,小孩子会为了保护爸爸妈妈不被打死说出实话的,“埋在墓地里”。 李维杰瞒着母女俩提前转移尸体并调包成一只羊,是因为他能预想到单纯可爱的小女儿迟早会兜不住警察局长各种手段的逼问,调包成动物既保护了小女儿的童真(原来妈妈那天晚上只是埋了一只羊),又保护了全家人的安全。至于小女儿最后招供是不是李维杰提前安排好的?当然不是,还记得小女儿坐上警车前哭着对爸爸说“对不起我还是说出来了”吗,如果小女儿和爸爸提前计划好这一步,她是不会愧疚着和爸爸道歉的。 《误杀》电影观后感影评【2】 看过一千部电影的父亲与侦破一千个案件的警察。父爱如山,挡住一切不幸;母爱如水,一切不可阻挡。电影的开头,简洁明了的为所有人物性格,身份,地位做了介绍和铺垫。而事件的开始,就是平平和素察共同参加的夏令营。夏令营中,老师讲过这样一个 故事 —— “相传很久以前,国王老来得子,但这个孩子被巫师预言长大后会弑父夺位,于是国王狠心将幼小的王子弃之荒野,想让他自生自灭,没想到一个路过的农夫救了他,并将他抚养长大,王子长大后领导了一场反动,推翻了国王的统治并杀死了他,得知真相的他十分愤怒,一怒之下又杀死了扶养他的农夫。事后他又十分悔恨,他向大师请教该如何弥补。大师告诉他,只有建一个连鸽子都无法飞到的塔,才能减轻罪孽。于是他就修建了这座忏悔塔,日日忏悔,来减轻他的罪孽。” 此时话音刚落,忏悔塔钟声敲响,镜头推到塔顶,放大,一群鸽子环绕,却无法到达。故事,就在这座塔下展开。较量,也在故事中缓缓突出。 剧中其实有两种“较量”。平民百姓vs有势权贵;父爱vs法律。 先 说说 第一对较量。在电影中,一上来就是警察欺压百姓,百姓只是敢怒不敢言。影片中这一点反复出现,坤泰向百姓收取所谓“私了费用”时,维杰交保护费时,坤泰被匿名举报后来动手打举报人愤怒之下举起枪想杀人时。以及片中很多小细节都透露出警察平日有多么仗势欺人,甚至片中明明平平才是受害人,但就因为误杀的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马维杰连报警都不敢。为什么?因为他怕!不是怕坐牢!而是怕连坐牢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这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 儿子失踪,拉蕴利用自己职位之便,动用全警局的资源找儿子,随便就把马维杰一家抓回警局审讯并施以暴力,带领一众警察抛刨祖坟,不管不顾百姓愤怒。这不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与平民之间的较量是什么?而社会底层的人,往往都是敢怒不敢言,并且影片中一句话很好揭示了这一点。“羊只要有草吃就够了,根本就不在意谁在它们身上薅多少羊毛。” 在这里,又不得不提一下片中反复出现的“羊”。羊在影片中一共出现了四次,算是个重要的线索和暗示,贯穿全片。影片英文名“sheep without a shepherd”直译过来就是没有牧羊人的羊。 试想一下,没有牧羊人的羊代表什么?就是没有法律保护的百姓,只能任由警察欺压而无力反抗。羊,在佛教中代表愚蠢的凡人,在中代表替罪。影片中,李平在上课时,老师讲到“羊这种动物视力很不好,所以只要脱离了群体,单独行动就很可能被杀掉”。 我想,在这里就暗指未完全成长的青少年。而替罪这一含义也反复体现,当马维杰为朋友打抱不平情急之下踢了坤泰一脚,而坤泰怒火中烧举起枪马上就要开枪但被人拦下最后只能打死一只羊时,替罪的含义展露无遗。最后片中出现了活羊,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它没有替罪!就代表着终将有人死亡!而死亡的人就是马维杰。即使最后,也斗不过有势力的警察局局长,政府议员,被安排的明明白白,和素察一样被活埋。 再来说一下第二对较量。法律与父爱。父爱伟大么?当然伟大!片中马维杰到寺庙三次,第一次布施,大师收下后赐予他健康快乐,第二次布施,大师只是摇摇头,并没有收下,并说道“善恶皆有果”,第三次,与素察父母见面,他只说了一句“我是个没用的人,但如果有人要伤害我的家人,我会用尽一切办法保护她们”影片最后的一段采访,很多人都说马维杰应该无罪释放。大家都知道了真相。大家都不相信法律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绕回去,还是权贵大过法,但真的能大过法么?答案就是不可能。 再看看演员,这个剧本真的太适合肖央了。沉稳的父爱和对于女儿的心疼,对这个家的责任,丈夫的担当,他表现的淋漓尽致。谭卓与陈冲,两位截然不同的母亲,一个是温婉贤淑的家庭主妇,一个是杀伐决绝的警局局长。不同的处境。同样的母爱。同台飙戏的感觉真的让人叹为观止。印象最深的一句台词就是“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兽”。陈冲的眼神非常精准。让人一眼就不寒而栗。蒙太奇的展现手法让这部电影碎片化又节奏紧凑。最后的雨夜应该是致敬《肖申克的救赎》。最后的采访,马维杰到底是不是个好人。最后一个镜头,只一个眼神就够了,此刻任何台词都是多余。 最后,我不免想起多年前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就用它作为这个影评的结尾吧。《全民目击》最后用一个故事揭示了主题和真相。故事是这样的。 传说 龙背墙不是一面墙,而是一座山。远古的南海龙王老来得子,所以对小龙王宠爱有加,但小龙王淘气任性,到处惹祸。直到有一天,他真的闯出了大祸,失手烧掉了天庭神龛,慌乱中的小龙王回到家里,天庭自然不会放过他,南海龙王为了救儿子,他冒替小龙王,趴在盘龙山下,接受雷电的击打。眼看父亲被烧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小龙王悔恨愧疚,他一下冲出来,要承担这个惩罚,龙王为了阻止儿子,便一头撞向身旁的金刚壁,当场死去。“养不教,父之过”,南海龙王认为自己死得其所,死后,他的尸体便化作龙背山,经过这场灾难之后,小龙王幡然醒悟,终生恪守本分,与人为善。后人将龙背山改称为龙背墙,是因为这面墙,挡住了小龙王所有的罪行,故此,后人称为龙背墙。 电影《误杀》最后的马维杰也同样担下所有罪行,并告诉自己的女儿,他有多么爱她。最后的结尾,用马维杰的一段独白结束。 “爸爸是个没什么用的男人,但遇到事情一定会挡在你们身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和我渐渐有些疏远,你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信任我,没想到我们之间竟是以这样的方式重新获得信任。未来的你会是一个勇敢的你,希望你不论面对什么,都有一颗勇敢的心,不再恐惧。” 你很难想到一个只有小学四年级 文化 水平的人能这么完美的掩盖所有罪行,但你一定不难想到一个父亲为保护女儿而奋不顾身所做的一切。 《误杀》电影观后感影评【3】 故事翻拍自印度片《误杀瞒天记》,改编完成度还不错,节奏缓急有序。 女警长的儿子强暴了女同学,拍下视频继续要挟,女同学反抗中把他给误杀了,然后一家人想着如何圆谎,如何瞒天过海 …… 整个故事发生在泰国,可能以后某些敏感又现实的题材可以借鉴这种出口转内销的嫁接方式。 先说陈冲。本来这部电影我也是冲着她去看的,每次看到她能输出各种惊喜,我就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普通观众,太幸福了。 陈冲是银幕上的硫磺烈火,放在《误杀》里,她的表演能撑起自己光芒,也能很好地辅助别人的表演。 她叫拉韫,警察厅女高管,预告片里有她非常狰狞的一面,非常抢戏。 GIF 然而,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母亲。 一出场,我们看到了她威严高能的一面,电影给了她很多光影的镜头。 她有很多剪影式的呈现,看不到五官和表情,光线昏暗下只剩下一个立体的黑影轮廓。 审讯过程中,她这种黑面神的煞气,确实能震慑对方的内心,拉韫也是靠着这套彪悍的心理战,不断瓦解对方的软肋。 哪怕对方只是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拉韫也能让居高临下的威慑力瞬间鼎沸起来,地板上投射出一张类似女巫的黑影。 事业上,拉韫矜矜业业,在这片男人的世界里,磨出了自己的名号。 而生活中,她是一个被牵制的无助母亲。 她过于宠溺自己的儿子,让其小小年纪就恶贯满盈。 老公是官场新贵,在竞选新市长,夫妻相处有着领导间的那种客气。 这是一个失衡的女人。 陈冲的表演就像硫磺,一点就燃,燃得很有节奏和层次,同时控制住了大银幕上应有的火候。 这个人物前后情绪变化很分明,开场是她的人生总括,后面才是狰狞、失控再到觉醒。 得知自己儿子失踪后,拉韫展现出一种报复式的暴躁。 暴躁,但还是保持了头脑的清醒。 她成功诠释了警局女强人该有的千年道行,即便怒火中烧,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她还是能睿智地找出破绽。 陈冲和谭卓有一场对撕的戏份,两位母亲就像是失控的母狮,互不退让。 这场风波,让拉韫事业受损,她退出警界,成为孤苦的母亲。 我们看到了洗净铅华后的她,这又是另一种情绪张力:悲戚的,虚弱的,却依然倔强。 陈冲对角色的处理方式很聪慧,故事发生在泰国,她的台词里有泰语,我们知道泰语就是那种霹雳吧啦的炸裂音(我冲是自己原声泰语哦,上外 毕业 的她,语言天赋是强的)。 拉韫的气场,非常适合这种语音语调。 陈冲的脸非常有线条感,而且紧致(请问陈冲女士,你的王牌保养品是啥?),如此立体的轮廓感,是表演最好的基底。 我们看到了她脸部的各种抽搐,这种狰狞和失控的气息,我曾经在她电视剧作品里看到过。 《如懿传》里,陈冲唯一一场戏,和邬君梅互撕的那段,陈冲的脸扭曲得很可怕。 再往前,她和冯远征合作的《人到中年》里,剧中她母亲突然去世,那一刻的崩塌、失控是摄人心魂的。 这一次,陈冲毫不费力地提炼出了「狰狞与恐惧」的高阶表达方式。 拉韫的丈夫是姜皓文演的,这位男演员很懂得和强气流女演员配戏。 之前和惠英红合作《翠丝》,姜皓文片中饰演惠英红的老公,后面变性成女人。《翠丝》题材好,剧情一般,姜皓文 面相 还是太硬朗了,角色服帖度不强,即便他已经很努力地在诠释角色的隐忍和弱小。 《误杀》里,姜皓文和陈冲的气场搭配得很好。 这个丈夫,没有成为妻管严,大家在家里各自为政,虽然戏份不多,姜皓文把丈夫这个顶梁柱的角色还是顺利完成了。 前半段,夫妻相敬如宾,虽有心结,后半段,妻子崩溃,丈夫不离不弃。 陈冲这次的烈焰,刺激了男主肖央。 《误杀》虽然有悬疑色彩,但巧妙地融合了泰式喜剧细胞。 这就是靠肖央来调味了。 他的表演有冬阴功的味道,能带着故事和其他演员一起入味。 以前肖央的表演,更符合喜剧演员特别外露的那种怪路子。 这次《误杀》,他是在沉稳中埋笑点。 他是网络公司老板,人缘很好,面相忠厚老实,没有夸张的表情,他靠着自己的冷幽默气质,把周围的泰式韵味有效地调动起来。 整个瞒天过海的过程,他展现出一枚资深影迷的模仿天赋,剧情有向《蒙太奇》致敬。 肖央让我看到了喜剧演员的惊喜,而且他这次的演法,完全可以驾驭文艺片。 谭卓这次演了受害者的母亲,这类角色谭卓经常演,从角色本身而言,她没有太大突破。 但就整部电影而言,谭卓极好地调节了自己的表演阈值,她的收敛,其实是帮助对手戏演员的释放。 好演员的格局感会特别强,她会站在整个剧情的高度来看自己。 这几位演员,提供了几种接戏策略。 陈冲属于很自由的演员,她接角色没有什么禁忌,甚至敢去挑战让人难受的角色。 拉韫的戏份不算特别满,陈冲应该演得不是很过瘾。 这是大花级演员羡慕但又很难企及的状态,我们很多好的女演员如今都是接四平八稳的角色,角色过于稳定,表演再精雕细琢,演多了也就模式化了。 观众花钱到电影院,要么看有惊喜的故事,要么看有新意的表演。 肖央有一张很接地气的脸,他的角色就像我们的左邻右里,很容易亲近。 这个阶段,他通过各种喜剧类表演,广结人缘,同时,他也在尝试拓展戏路。 能演文艺片的喜剧演员,是其他演员最怕却无能为力的竞争对手。 谭卓的每次表演都很扎实,即便角色发挥空间有限,她依然挥发着自己不慌不忙的表演欲。我挺喜欢她这种创作状态,至少这些年,她每年都有作品上电影院。作为演员,她的心应该很踏实了。 《误杀》电影观后感影评【4】 电影《误杀》改编翻拍自印度电影《误杀瞒天记》,可能很多人一听到“改编”、“翻拍”就痛骂中国没编剧,扭头就走,但是这部电影有进行本土化改编,不仅剧情紧凑合理,效果也让人惊艳。 小学文化的李维杰(肖央 饰)在泰国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网络公司,他和妻子阿玉(谭卓 饰)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平平(许文珊 饰)是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中生,青春期的她渐渐和父母没有话聊,想去参加夏令营结交新朋友,但夏令营收费高昂,收入微薄的李维杰本不想给平平报名,但看到孩子不开心,他还是心软了。不成想平平在夏令营被灌醉性侵并录下不雅视频,那个男孩叫素察(边天扬 饰),是警察局长拉韫(陈冲 饰)和议员都彭(姜皓文 饰)的儿子。 素察用不雅视频相威胁,平平痛苦不堪,这一切被妈妈阿玉发现,阿玉想要保护女儿,却遭到羞辱和毒打,阿玉母女对素察进行反击,却失手造成了“误杀”,藏尸的过程恰巧被几岁的小女儿安安(张熙然 饰)看在眼里。 为了保护妻女,爱看电影的李维杰用蒙太奇造就证据链,想要帮家人逃脱刑法,完美犯罪。 为了找到儿子,敏锐冷酷的女警长拉韫不择手段,想要知道儿子是否还在人世,追寻真相。 李维杰说:“当你看过1000部电影,就会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离奇的事。” 拉韫说:“当你破过1000个案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离奇的案件。” 掐掉线索,做实证据链,构建心理防线,高智商犯罪能否瞒天过海?剧情就此展开…… 善用手段的拉韫还用母亲的身份来攻克阿玉的心理防线,说她想要找回自己的孩子,但是阿玉说:“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这场对峙足见陈冲和谭卓的演技,让人惊艳。 滥用职权的拉韫命人暴打李维杰一家,吓哭了小女儿安安,在家人挨打和拉韫的逼问下,安安说出了素察尸体的所在地。 雨中的这场戏质感十足,是《误杀》这部电影的高潮,人物之间的矛盾到了鼎沸的程度,真相呼之欲出,素察究竟是怎么死的?尸体到底藏在了哪里?故事还没有结束…… 最终李维杰自首,他在警车里的那场戏让人想起《我不是药神》里被逮捕的徐峥,也让人思考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同时也让人思考,在这场《误杀》里,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误杀》电影观后感影评【5】 有这样一张脸,颓唐、粗粝,时间在那里刻下了沟壑,然后泼上了尘火,它被放在生活中碾压、淬炼,逐渐泯灭。 它平凡的让人记不住模样,就像一个沉默的影子,连光也不愿投射在他身上。 这张脸的主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是一个父亲,名叫李维杰。 人到中年,没读过什么书,有一份赖以谋生的活计,大半时间都活的小心翼翼,对任何人都陪着笑脸,活的卑微、委屈,这就是小人物李维杰的人生。在女儿眼中,这是一个窝囊、俗气的男人,是她羞于提起的父亲。 可他又能如何,在生存面前,谁还不是提着一口气,勉为其难继续行走。 直到一件涉及到女儿的意外发生,他不得不挺身而出。 相比于他,对手是一个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所在,只要有一点失误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可是他必须去战斗,运用所有的力气。 因为他是父亲,人世间最普通又最伟大的人。 此刻,银幕上的那张脸和演员肖央重合在一起。这个也迈入中年的男演员,曾经以喜剧见长,如今,抛掉所有的无厘头,甚至是技巧,洗尽铅华,那么朴素的出现在你的面前。 电影刚开始部分的李维杰谨小慎微,虽然有着正义的道德和价值观,但面对恶警的欺压并不敢针锋相对,但在后来,在保护家人的迫切愿望下,他瞬间变得勇敢坚毅而智慧。 肖央表现出的那种极富层次的表演真切的反应了人物的变化和成长。 尤其是他的那张脸,带着被生活欺负的样子,绝对会让你忘掉这是一个演员,而是确信这就是那个在底层苦苦挣扎的小人物。 他如此恳切,又如此真挚,让人忘掉他所有曾经的角色,投入到一个父亲的命运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肖央的一次华丽转身,证明了一个优秀的演员不仅能驾驭喜剧,更是能演好正剧到悲剧等一系列角色。 从父爱的角度切入,是这部电影的魅力所在。很多电影是以母爱做为驱动力来完成整体叙事,但《误杀》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讲诉男人是如何守护家庭的,类似的佳作了了,最近几年能被人记起的也只有《全民目击》。 《误杀》也是一部悬疑十足的电影,它的悬疑并不是阿加莎似抽丝剥茧般的推理,凶手到底是谁早在电影开始就已经揭晓了。它的悬疑体现在被命运裹挟其中的人如何对抗,如何与比自己力量大数十倍的力量斡旋,最终获得胜利。 影片的主人公李维杰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人物,可是他有智慧、有头脑,而他获得这些技能的方式很特别。他是一个影迷,电影是他枯燥生活的唯一乐趣,同时,电影也给了他智慧,就像书籍能给予人启迪一样。 当危机出现的时候,那些之前看过的电影给他提供了应对的 方法 。他利用电影中的情节排兵布阵,和敌人周旋,竟然把对方耍的团团转。嗯,当你看过一千部电影,所有的套路都能烂熟于胸。 而他的对手,也并非无名之辈,警察局长,有着多年丰富办案 经验 的老警察,正如她所说:当你调查过一千个案子,很容易就能看出凶手是谁。 这样一个经验老道的老手面前任何试图掩饰都是危险的,因为她的火眼金睛很容易就可以看到破绽,更何况她还是被害者的母亲,那种强大的母爱驱动她必须要不顾一切去寻找杀害儿子的凶手。 所以这是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更是一个母亲和一个父亲的对决。 所以你看着他们斗法,看他们动用一切的聪明才智较量,这个对决的过程精彩纷呈,爽到像喝了一杯最辣的酒,要猛的摇下头,喊一声过瘾。 但同时,这部电影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反派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她虽然嚣张,惹人厌恶,客观上纵容了儿子的堕落,可是当她还原为一个母亲,急切的希望找到儿子下落时,那种发自肺腑的悲伤与焦虑又让你瞬间有一种痛惜。 所有的悲剧并不是事出无因,其实皆是人为,但纵使是身处高位,高高在上,也未必没有人性的一面,她的选择与彷徨也是令人深思的。 所以这部电影并不是单纯的悬疑或罪案剧,它探讨的是人性,而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更是显示了主创人员的苦心。 在这个故事里,你能瞬间感受到看过的那么多曾经耳熟能详的 热点 事件,即使它发生在泰国,但那种当事人共通的困境会令人特别是中国人感同身受。 官二代、权利的泛滥、贫富差距、底层的挣扎……这些熟悉的议题又何尝不是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热议的话题。 所以,在某些程度上这也令人感到一丝好奇,如果这是一个发生在中国的故事,又该如何发展呢? 同时,这也是最令人遗憾的地方,假设主创人员能再走近一步,那这部片子势必成为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 主创人员现实层面的考量,这些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假如能弱化冲突的阶层背景,将它搬回到中国,恐怕会引发观众更多的共鸣和思考。 影片的发生地设在泰国,所以也不由自主的带上了佛法和宿命的意味。其中提到了“无相布施”这个佛教行为,即不求任何利益,不计任何代价,完全为了别人的需要而行的布施就叫无相布施。 这正似主人公的所为,正因为他与人为善、乐善好施,才会获得众多亲朋的相助,而反派之所以到人人喊打的境地就在于她的贪婪与自私。 而这也恰好为之前那纷繁复杂的众多社会事件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凡有所相,皆是虚妄。 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
[create_time]2022-06-25 23:29:24[/create_time]2022-07-06 07:12:3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慧圆教育[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71b4cad.Rgw38a9dxBAbEi7qW4srDA.jpg?time=4738&tieba_portrait_time=4738[avatar]TA获得超过396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2[view_count]《误杀》电影观后感
最近上映《误杀2》,疫情原因就不想去影院凑热闹,在家重刷《误杀》
内容是说一个警察局长的儿子把一个平民家的女儿玷污了。玷污以后还到女孩的家里欺负她,最终被女孩失手杀了男孩。这件事情被女孩的爸爸知道了,他受电影《蒙太奇》所启发,设计一切错觉,来斩断各种指向他家的线索。但失去儿子的警察局长母亲,则步步紧逼,剥开设计的谜团,不断发现线索,都显示出作为母亲的力量。
一个孩子的失足,一个孩子的失误,两个家庭的悲哀。“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平平妈妈面对桑察母亲的质问,平静又声嘶力竭的答案让我印象极深。女儿被玷污,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灭顶的灾难;儿子被杀害,对任何父母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从人性上来说,双方父母都没有错,一个为了失去贞洁的女儿,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家人免于二次伤害;一个为了惨死他乡的儿子,用尽各种手段查明真相。从道德上讲,双方父母都是错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恶意中伤他人,双方都是自私的。但结局还算完满,头脑风暴过后理智最终也战胜了冲动,两个家庭也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透过表面,我们看到了桑察纨绔背后母亲的溺爱和父亲的放纵,以“他已经16岁了”为借口而一心追求名利地位和美其名曰为孩子的自由成长;我们看到了性教育与生命教育的缺失,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生理冲动而置对方于不顾那并非有思想有道德的人类的性,抛开生理欲望后那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看到了母爱的平等,无论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还是完美无瑕的乖孩子,在母亲眼里永远都是襁褓里稚嫩的婴孩,永远被毫无顾忌的爱着;我们看到了父爱的深沉,他可以不善言谈,可以一贫如洗,但在危险面前他一定顶天立地冲在妻儿前面……
爱与恨交织,正义与邪恶交融。一部电影好的地方不在于成功塑造了一位极好的善人或是一位极坏的恶人,而是将人的两面性融合为一体,让观影的人对每个人物都是又爱又恨。我想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段话:“我相信的是,所有人的阳光笑脸下,都有难以触及和丈量的黑暗。当然,我也相信,所有黑暗的角落里都有不能泯灭的阳光。
电影最后李维杰自首,情理之中。有人说这部分情节的添加是整部电影的败笔,但这种结局似乎更符合国人的传统思想和遵守法律责任的要求,无论初心是好是坏,都要承担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由此引出了小镇居民请愿的场景,也隐晦的反应了法律与人情有时相冲突的地方,这应该是原版电影没有展现出来的地方。
[create_time]2022-07-03 06:37:08[/create_time]2022-07-15 11:37:0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名成教育1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a3238f62.NOQJkYcDaE7MdpMjn6eKbA.jpg?time=675&tieba_portrait_time=675[avatar]TA获得超过442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