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资房

时间:2024-05-29 07:47:42编辑:莆田seo君

集资房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政府划拨的土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适用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所以集资房用地的来源是政府划拨的土地。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create_time]2022-04-27 10:32:46[/create_time]2022-05-12 10:32: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海南三亚田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c97f4d39ebbad23a56a481fbcc111f24.png[avatar]律师[slogan]田律师为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入行十余载,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立足于三亚,代理三亚市、海口市等海南省内及异地案件,田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努力让委托人在每个案[intro]1729[view_count]

什么是集资房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法律依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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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资房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法律依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create_time]2022-01-18 15:21:42[/create_time]2022-02-02 15:21: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赣州陈宝发律师工作室[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250fd42a08023ac6dc00434537df912.jpeg[avatar]律师[slogan]陈宝发律师: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先后荣获“江西省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律师”、“优秀专业律师”等荣誉称号![intro]15[view_count]

集资房是什么意思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create_time]2022-01-17 14:08:18[/create_time]2022-02-01 14:08:1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吴律无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66f4a887e985e8ab13b6638c3f94353.jpeg[avatar]律师[slogan]记录律师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intro]239[view_count]

集资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create_time]2022-01-22 08:37:05[/create_time]2022-02-06 08:37: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常州杨丽芬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aa546412063c2118b1927e7c4cfb5fb7.jpeg[avatar]律师[slogan]法律创造价值,辩护改变命运[intro]6706[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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