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育局咨询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电话号码是0898-65220522、0898-65374249、0898-65324535(信访)。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信息显示,该电话号码的接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此外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可知,上述的联系电话号码为其内设的行政办公室联系方式。其具体的办公地点是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4楼。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访、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提案议案、教育史志与年鉴编印等工作;协调社团管理;协调推进重大或紧急事项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举报电话如下:010-66096145,66096145序号,地区,电话号码1 , 北京市 (010)66074686 660746132 , 天津市 (022)233274733, 河北省 (0311)7042475 79080734 , 山西省 (0351)3046324 38103355 , 内蒙区 (0471)62037216 , 辽宁省 (024)86896718 869137507 , 吉林省 (0431)27289328 , 黑龙江省 (0451)53642952 536386369 , 上海市 (021)52381363 5238136210 , 江苏省 (025)83239146 8323925011 , 浙江省 (0571)8705250212 , 安徽省 (0551)283184713 , 福建省 (0591)87853491 8709134714 , 江西省 (0791)8631885 863628715 , 山东省 (0531 )6161888 转 11310
[create_time]2022-12-01 14:25:43[/create_time]2022-11-30 14:06:4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苏斯打趴[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85edb989c3755876c29f329caf86247.jpeg[avatar]混迹各大场所 见识万千广博[slogan]混迹各大场所 见识万千广博[intro]537[view_count]海南省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海南省教育厅电话号码是0898-65220522、0898-65374249、0898-65324535(信访)。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信息显示,该电话号码的接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此外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可知,上述的联系电话号码为其内设的行政办公室联系方式。其具体的办公地点是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4楼。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访、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提案议案、教育史志与年鉴编印等工作;协调社团管理;协调推进重大或紧急事项的落实。以上内容参考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create_time]2022-10-14 14:23:29[/create_time]2022-10-23 00:00:0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电子科技答题者[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471216203,519087201&fm=3012&app=3012&autime=1687552177&size=b200,200[avatar]致力于成为全知道最会答题的人[slogan]电子科技类问题答案非本人亲测,不予推荐。[intro]2871[view_count]海南上学政策2022
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我省行动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区级政府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区级为主、镇街参与、学校实施”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入学联合审核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稳定。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市统一部署,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户籍地保障,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片区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三)坚持规范有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三、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四、城区公办学校招生(一)入学办法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户籍、住房和合法稳定就业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单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入学方式。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上以单校划片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入学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海口市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需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第二类: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以单校划片方式,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以多校统筹方式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入学所需材料:(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二)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住房等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清晰上传。“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1.“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海口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haikou.gov.cn。3.海易办APP。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7月27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入学审核7月28日至8月14日。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上复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1)线上审核,7月28日至8月10日。网上申请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学校进行审核。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2)线上复核,8月11日至14日。学校联合街道(社区)通过大数据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学校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报名平台;确实只能通过线下提交核验的,可以到学校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学校根据线上审核及复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3.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月11日至17日。分批次在市、区教育局网上和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4.新生报到8月18日前。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8月18日,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三)其它说明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由学校、家长洽谈协商,共同制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家长陪读等措施,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2.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用于申请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一套房(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7.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8.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海口市户籍入学办法执行。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2)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3)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的要求提供)。9.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期间中断续证的,可视为延续。10.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11.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12.海口市乡镇指我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五、乡镇公办学校招生各镇村中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招生报名期间,申请人须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学校对入学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六、民办学校招生(一)招生办法1.招生原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录取新生。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2.录取办法。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属直接录取类,学校直接在招生平台上录取,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政策性直招。主要有2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对口直升初中。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该类报名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二)招生程序和日程安排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7月24日前,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对口直升初中两类人员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招生平台上审核录取并报教育局备案。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初中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家长可参考剩余招生计划数在报名平台修改报名信息。7月27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2.派位录取7月28日至8月10日。7月28日至8月3日,市、区教育局分批次将符合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和依志愿报名人数中符合入学条件且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直接派位到学校,向社会公布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8月4日至8月7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布录取结果。8月8日至1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该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可再次申请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3.公示新生名单8月4日至10日。分批次在市、区教育局网上和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4.新生报到8月10日前。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已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_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海口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工作。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要积极宣传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根据有关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将教育优待名单发至相关学校,保障其入学。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附件4。(四)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的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五)强化过程监管督查问责。市、区教育局和纪检派驻组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严谨。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8724610、秀英区教育局68668714、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26216、美兰区教育局65314979。法律依据海口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_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海南省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create_time]2022-12-25 03:24:44[/create_time]2023-01-09 03:24:3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宋聪聪律师[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115065826,3966905131&fm=3012&app=3012&autime=1692131003&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2941个赞[slogan]知道合伙人,专业律师,在线解答法律问题。[intro]130[view_count]
海南上学政策2022
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我省行动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国家办学主体和公益属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区级政府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区级为主、镇街参与、学校实施”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入学联合审核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稳定。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市统一部署,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户籍地保障,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片区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三)坚持规范有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三、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四、城区公办学校招生(一)入学办法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户籍、住房和合法稳定就业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单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入学方式。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上以单校划片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入学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海口市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需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第二类: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以单校划片方式,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以多校统筹方式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入学所需材料:(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2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二)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住房等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清晰上传。“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1.“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海口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haikou.gov.cn。3.海易办APP。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7月27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入学审核7月28日至8月14日。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上复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1)线上审核,7月28日至8月10日。网上申请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学校进行审核。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等信息。(2)线上复核,8月11日至14日。学校联合街道(社区)通过大数据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学校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报名平台;确实只能通过线下提交核验的,可以到学校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学校根据线上审核及复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3.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月11日至17日。分批次在市、区教育局网上和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4.新生报到8月18日前。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8月18日,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三)其它说明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由学校、家长洽谈协商,共同制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家长陪读等措施,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2.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用于申请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一套房(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7.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8.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海口市户籍入学办法执行。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2)适龄儿童少年在海口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3)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的要求提供)。9.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期间中断续证的,可视为延续。10.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11.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12.海口市乡镇指我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五、乡镇公办学校招生各镇村中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招生报名期间,申请人须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学校对入学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六、民办学校招生(一)招生办法1.招生原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录取新生。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2.录取办法。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属直接录取类,学校直接在招生平台上录取,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政策性直招。主要有2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对口直升初中。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该类报名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二)招生程序和日程安排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9时至27日24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7月24日前,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对口直升初中两类人员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招生平台上审核录取并报教育局备案。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初中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家长可参考剩余招生计划数在报名平台修改报名信息。7月27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2.派位录取7月28日至8月10日。7月28日至8月3日,市、区教育局分批次将符合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和依志愿报名人数中符合入学条件且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直接派位到学校,向社会公布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8月4日至8月7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布录取结果。8月8日至1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该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可再次申请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3.公示新生名单8月4日至10日。分批次在市、区教育局网上和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4.新生报到8月10日前。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已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_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海口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生工作。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要积极宣传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根据有关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将教育优待名单发至相关学校,保障其入学。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附件4。(四)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的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五)强化过程监管督查问责。市、区教育局和纪检派驻组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密、严格、严谨。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8724610、秀英区教育局68668714、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26216、美兰区教育局65314979。法律依据海口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_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海南省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create_time]2023-03-28 17:49:11[/create_time]2023-04-12 17:49:1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宋聪聪律师[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115065826,3966905131&fm=3012&app=3012&autime=1692131003&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2941个赞[slogan]知道合伙人,专业律师,在线解答法律问题。[intro]0[view_count]
海口幼升小琼山区学校划片范围
海口琼山区小学划片范围琼山东门一小东至兴丹路(高登东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琼州大道、高登里二横(红城湖路口至高登东路口,沿高登东路至高登里二横以东);南至美舍河(高登里二横处至高登东路,沿高登东路至兴丹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兴丹路口至琼州大道以南)。琼山文庄一小东至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西);西至中山路、马鞍街(从建国路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交美舍河以东);南至美舍河(中山南路至高登里二横,沿高登里二横,沿高登东路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建国路(琼州大道路口至中山路路口以南)。琼山二小东至中山南路(朱云路与中介路交叉口,沿朱云路,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西至龙昆路(板桥路口沿龙昆路至凤翔路交叉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南路口至美舍河,沿美舍河至中山南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大路街、板桥路以南。琼山三小东至琼州大道、中山北路(琼州大道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琼州大道,沿建国路,沿中山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至高登西路口以西);西至朱云路(朱云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至高登西路口以东);南至高登西路(朱云路口至马鞍街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南)。琼山四小东至海府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龙昆南路口至海府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府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除海航豪庭南苑外)琼山五小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博雅路口以西);西至东线高速公路(琼州大道与桂林下路交叉口沿桂林下路,沿凤翔路,沿东线高速公路至椰海大道交叉处以东);南至椰海大道(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合北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博雅路以南。琼山六小东至朱云路(大路街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博巷路(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大路街(大路街、板桥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琼山七小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路口至博雅路路口以西);西至美舍河(红城湖路与兴丹路交叉口,沿兴丹路,沿高登东路,沿美舍河至新桥路口,沿省干部疗养院围墙,沿桂林上路147号、108-1号至桂林下路路口以东);南至博雅路(博雅路、桂林下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滨江路口至兴丹路口以南)。攀丹小学东至滨江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海府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海府路口至滨江路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府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琼山九小东至南渡江,西至东线高速公路;南至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北至椰海大道(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林村路至响水河以南,不含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琼山十小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村、尚道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琼山十一小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公务村、沙上村、石塔。琼山十二小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玉洲村、梧大村、新潭村。椰博小学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翡翠水城路口以西),西至新大洲大道(林村路口至合北路口以东),南至林村路(沿林村路至响水河以北,及世纪佳城南院和琼山江畔公寓2区),北至合北路。
[create_time]2023-05-23 18:30:51[/create_time]2023-06-07 18:30:5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宸辰游艺策划[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480429a35d67e6d0c154d338789695a.jpeg[avatar]分享有趣专业的游艺小知识[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4[view_count]
开发是用自己电脑还是公司提供电脑
1、这个东西问了有点意思,第一如果搞开发在公司肯定是公司提供你电脑,这样便捷于开发。
2、回到家你觉得工作还没有完成, 或者有业余时间,你用自己的电脑搞开发,
3、像这样的问题就这二种结果么,现在的搞开发一般公司都是标配。
以个信息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create_time]2018-03-22 14:19:39[/create_time]2018-02-06 21:08:5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2[alue_good]云南新华电脑学校[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87c0b81a7d4bec740b7e5e14703f421.jpeg[avatar]百度认证:云南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177[view_count]
我的macbook pro电脑不插电源开不了机。电池明明是有电来的。插上电源又可以开了。
macbook pro电脑不插电源开不了机,这是因为电脑的电池损坏导致的,具体的修复方法如下:1、首先,将笔记本电脑背面朝上放置在桌面上,然后将固定后盖的螺丝拧下:2、打开后盖之后就可以看到电脑的电池了:3、用螺丝刀将电脑电池一一撬开取出:4、这样就把电脑的电池拆下了:5、然后将新的电池装进去:6、最后将电脑的后盖装上,这样就完成了更换电脑电池的操作:
[create_time]2019-07-10 10:50:40[/create_time]2011-04-23 17:59:40[finished_time]6[reply_count]27[alue_good]帐号已注销[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6d24ce8.T2fTeP43s3mbHDsma4rGwg.jpg?time=1828&tieba_portrait_time=1828[avatar]TA获得超过3.9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6602[view_count]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好还是山高小学好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好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是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小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国小学生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海南省校本研训示范学校。 [22]2002年,学校创建;2003年9月,学校开始招生;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学校被评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1] [3-4]截至2019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24463.1平方米,建筑面积15325.8平方米;有教学班95个,学生5548人;有在职教职工268人。 [3]海口市琼山好,教学环境好,老师责任心强,山高是全海口最注重培养学生人才的地方。海南最具有潜力的学校【摘要】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好还是山高小学好【提问】
??【提问】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好 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是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小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国小学生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海南省校本研训示范学校。 [22]2002年,学校创建;2003年9月,学校开始招生;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学校被评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1] [3-4]截至2019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24463.1平方米,建筑面积15325.8平方米;有教学班95个,学生5548人;有在职教职工268人。 [3]海口市琼山好,教学环境好,老师责任心强,山高是全海口最注重培养学生人才的地方。海南最具有潜力的学校【回答】
亲,第五小学好一些。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是琼山区直属重点小学。作为“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获得者。【回答】
海口市山高实验小学怎么样?【提问】
海口山高实验学校(新区)是非常不错的,因为海口山高实验学校(新区)分八个功能区,即教学区、宿舍区、综合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值班、公共连廊、室外运动区及配套设施用房等,设备完善,而且师资力量非常优秀,所以海口山高实验学校(新区)是很不错的。【回答】
海口市山高实验小学有校车接送吗?【提问】
会有的【回答】
海口市山高实验小学升学率高还是海口市琼山五小升学率高【提问】
亲当然是海口市山高实验小学升学率高【回答】
那海口市琼山五小和海口山高实验小学相比,是不是选海口山高实验小学会更好些?【提问】
亲,是的哦【回答】
[create_time]2023-07-22 01:05:43[/create_time]2023-08-06 01:04: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潮蔓菁wP[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3241263.oUgRqyER-mnqHFn53nY96g.jpg?time=7016&tieba_portrait_time=7016[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2[view_count]
海口琼山区小学排名是怎样的?
海口市琼山区小学排名1.海口市第十一小学:1952年由私立转为公立并改为现校名。1962年被海口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重点学校。2006年8月,创办了义龙校区,形成一校两区的管理格局。2.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坐落于海口秀英大道乡贤酒店后侧,秀英区书场村内,是海口市一级学校。学校创建于1946年,前身为海口市书场小学。3.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海南省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创办于1912年(民国元年),当时称为私塾,仅有1名先生,10余名学童,在宴公庙(即今校址)里上课,1939年2月,日军侵琼前名为第十五国民(小)学校,1950年秋改名海口市私立树人小学。此后历经数次更名,于2004年琼山划归海口后,学校才正式定名。4.海口市第三十小学:学校形成了“书韵、绿色、现代”的核心文化,以“书能让我们一生快乐”为校训,以“谨信、爱众、乐学”为校风,以“奠基生命,诗意童年”为核心理念;以学生文化“三个五”,(五大节: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童话节、艺术节;五个德育主题:礼仪、孝心、环保、诚信、生命;五名工程:读名著、背名言、听名曲、赏名画、看名片)来奠定学生金色的童年;以“书香校园”和“传统文化”为办学特色,用特色打造品牌学校。
[create_time]2023-07-26 04:28:59[/create_time]2023-08-06 17:20:3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nainai绿色的饼干[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68077a5dbb26322cd2f33b47058481f.jpeg[avatar]分享搞笑段子,为你带来欢笑[slogan]分享搞笑段子,为你带来欢笑[intro]82[view_count]海口市琼山区小学排名
海口市琼山区小学排名1.海口市第十一小学:1952年由私立转为公立并改为现校名。1962年被海口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重点学校。2006年8月,创办了义龙校区,形成一校两区的管理格局。2.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坐落于海口秀英大道乡贤酒店后侧,秀英区书场村内,是海口市一级学校。学校创建于1946年,前身为海口市书场小学。3.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海南省海口市琼山第三小学创办于1912年(民国元年),当时称为私塾,仅有1名先生,10余名学童,在宴公庙(即今校址)里上课,1939年2月,日军侵琼前名为第十五国民(小)学校,1950年秋改名海口市私立树人小学。此后历经数次更名,于2004年琼山划归海口后,学校才正式定名。4.海口市第三十小学:学校形成了“书韵、绿色、现代”的核心文化,以“书能让我们一生快乐”为校训,以“谨信、爱众、乐学”为校风,以“奠基生命,诗意童年”为核心理念;以学生文化“三个五”,(五大节: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童话节、艺术节;五个德育主题:礼仪、孝心、环保、诚信、生命;五名工程:读名著、背名言、听名曲、赏名画、看名片)来奠定学生金色的童年;以“书香校园”和“传统文化”为办学特色,用特色打造品牌学校。
[create_time]2023-05-15 21:17:56[/create_time]2023-05-25 11:03:0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nainai绿色的饼干[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68077a5dbb26322cd2f33b47058481f.jpeg[avatar]分享搞笑段子,为你带来欢笑[slogan]分享搞笑段子,为你带来欢笑[intro]922[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