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直属单位
您好,查询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有直属单位16个,分别为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摘要】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直属单位【提问】
您好,查询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有直属单位16个,分别为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回答】
2.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会计结算中心。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5.贵州省矿权储备交易局6.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7.贵州省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8.贵州省土地开发中心。9.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10.贵州省土地登记事务所。【回答】
11.贵州省第一测绘院12.贵州省第二测绘院。13.贵州省第三测绘院。14.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15.贵州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16.贵州省地质资料馆。【回答】
亲亲,查询到以上供您参考哈,谢谢您的支持哦[微笑]【回答】
[create_time]2022-11-19 10:57:14[/create_time]2022-12-04 09:40:3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超慧小达人[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dd10315.Ep_Zgjel3QpGAES8whh2pg.jpg?time=4788&tieba_portrait_time=4788[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6[view_count]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是什么单位
事业单位。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于1959年3月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成立,1980年转由原煤炭工业部管理,1998年8月,随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贵州省管理,正厅级建制。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成立于2019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我省煤田地质勘察开发提供管理保障。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商业性煤田地质勘察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资源勘探、煤田地质勘探、水文地质、煤田地质测绘业务管理煤田地质项目的立项申报地质勘探设计煤炭资源的调查评价煤炭资源储量的评估所属煤田地质队伍的管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业务管理”。
[create_time]2023-01-02 01:13:00[/create_time]2023-01-17 01:13: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青岛英茂汇1[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62c11dfa9ec8a13195ffc72e503918fa1ecc0df[avatar]专注知识领域问答1。[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1[view_count]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1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等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厅发文件的涉法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三)调控和监测处。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和分析国土资源管理、供需总量平衡、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对地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规律,提出相关政策、规划和建议;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厅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厅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四)规划处。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等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各地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承办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国土资源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五)财务处。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省本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基金的收缴、核算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厅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工作。(六)耕地保护处。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落实情况。(七)建设用地管理处。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办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八)地籍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籍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审核土地登记机构资质;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九)土地利用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工作;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价,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十)地质勘查处。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地质勘查资格认定、地质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的具体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和地下水勘查管理工作;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组织实施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及探矿权市场。(十一)矿产开发管理处。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承担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和变更登记审批的具体工作;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备案工作;调处采矿权矿界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矿产品运销环节和采矿权市场;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十二)矿产资源储量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和规范;组织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床工业指标和全省地质资料汇交、借阅及馆藏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矿产地管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收缴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年度和重要矿产品价格信息报告。(十三)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古生物化石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负责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重大灾害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接警、灾情分析、应急方案拟订及上报工作;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组织认定和指导地质遗迹保护区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划定与监管工作,组织地质遗迹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和省级地质公园的建立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组织检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十四)测绘项目管理处。组织编制全省测绘项目计划;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审核测绘技术规定;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编制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拟订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性指导意见;承担航空、遥感测绘的报审工作。(十五)测绘行业管理处。审核测绘单位、测绘人员资格;受理测绘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定;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及其保密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在黔的测绘事项;组织管理和保护测绘标志。(十六)科技宣传外事处。拟订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计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的推荐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外科技交流、技术引进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发布和法制教育工作。(十七)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州、地)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拟订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承办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办上级安排及厅组织的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有关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筑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四、人员编制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编制为9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28名。五、其他事项(一)保留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工勤人员9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二)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执法监察局),为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执法监察机构,履行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的职责。核定事业编制33名、总队领导职数3名,其内设机构设置、职责等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create_time]2016-06-04 18:58:06[/create_time]2016-06-19 16:40:4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书蒙雨wy[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2b881f0.ytEtRF2xrn0MvyGSaVeXAQ.jpg?time=3640&tieba_portrait_time=3640[avatar]超过6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71[view_count]贵州省旅游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优惠时间: 2019年6月15日-9月22日(共计100天) 2.优惠范围: 贵州以外的全国其他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居民 3.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优惠范围内的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享受贵州省各收费旅游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不包括温泉景区门票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4.高速公路优惠政策:贵州以外的全国其他省(区、市)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贵州境内高速公路行驶实施五折通行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create_time]2022-05-24 21:26:32[/create_time]2022-06-08 21:26:3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保定刑事律师麻侦贤[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1c0535e74c33cf62f574b6014f3bdc80.jpeg[avatar]律师[slogan]从事法律工作26年,责任心强,胜诉率高。[intro]282[view_count]贵州旅游免费政策
法律分析:1.享受优惠政策的游客先在一码游贵州微信小程序等预约平台上预约游览时间、2.到景区售票窗口出示身份证。3.享受头道门票免费。4.与我省签订文旅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客源互送的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居民。法律依据:《贵州省旅游条例》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按照管理权限,由景区(景点)申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旅游景区(景点)出售套票、联票,应当坚持旅行社、旅游者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购买套票、联票。
[create_time]2022-04-29 10:36:42[/create_time]2022-05-14 10:36: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许莉律师安嘉律所[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c688569e380d4296224fbe76713b0f4b.png[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intro]69[view_count]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信息
沈可定 局长、党组书记分工: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72.11-1979.02 贵州毕节地区马干山牧垦厂工人;1979.02-1983.06 贵州省供销贸易货栈工人;1983.06-1986.07 贵州省电大商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学习;1986.07-1987.07 贵州省供销贸易货栈二科副科长;1987.07-1990.05 贵州省供销综合贸易公司副经理;1990.05-1993.11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处主任科员;1993.11-1997.03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正科);1997.03-1998.07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1998.07-1999.03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03-2001.05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96.10-1999.07在贵州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9.10-2001.10在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1.05-2003.12 贵州省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2003.12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陈 茜 常务副局长、党组成员分工:分管人事、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68.12-1970.12 瓮安县插队知青;1970.12-1972.09 贵州省贵阳市蔬菜公司工作;1972.09-1983.05 贵州省贵阳市二商局宣传科工作(其间:1979.02-1980.08 贵州省电大英语专科结业);1983.05-1984.04 贵州省贵阳市委机构改革办干部;1984.04-1989.08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处长(1981.09-1985.08贵阳职工业余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1989.08-1997.03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处长;1997.03-2001.11 贵州省贵阳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11-2007.12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12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方 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工: 分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74.12-1986.11 在济南军区、云南军区、昆明军区、成都军区服役(其间:1982.08-1984.07 在石家庄高级陆军学校参谋专业学习);1986.11-1988.05 成都军区司令部作战部正营职参谋;1988.05-1992.05 成都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副团职参谋;1992.05-1993.05成都军区司令部作战部正团职参谋;1993.05-2000.09 贵州省贵阳军分区副参谋长、党委委员;2000.09-2002.10 贵阳市党委组成员、纪检组长;2002.10至今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2.10-2004.12 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学习)。饶晓曦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 分管国土资源土地登记、测绘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87.09-1991.07 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习;1991.07-1992.02 贵州省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管理处干部;1992.03-1993.03 福泉县国土局锻炼;1993.03-1996.05 贵州省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科员;1996.05-1998.04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与市场管理处科员;1998.04-2000.12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与市场管理处副主任科员;2000.12-2001.0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主任科员;2001.06-2005.0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主任科员(2001.12任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团工委副书记) ;2005.06-2007.10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10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湘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 分管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科宣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81.09-1984.07 贵州省城建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习;1984.07-1990.06 贵州省城建学校任教师(其间:1985.09-1987.07在武汉城建学院城市规划系城市规划专业学习);1990.06-1996.01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师;1996.01-1996.12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管理局用地科副科长;1996.12-1998.01 贵州省贵阳市国土局用地科副科长;1998.01-1998.02 贵州省贵阳市国土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998.02-1998.06贵州省贵阳市国土局测绘管理办公室主任;1998.06-2002.01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登记处处长;2002.01-2006.05 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其间:2003.09-2003.12 贵阳市“十五”规划第二期青干班学习)(1999.09-2002.05 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6.05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 昂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工: 分管矿权、资源环境、地籍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81.09-1983.09 哈尔滨冶金测量专科学校工程测量专业学习;1983.09-1990.08 贵州工学院采矿系教师(其间:1985.09-1989.07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工程测量系学习);1990.08-1992.12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管理局规划科干部;1992.12-1993.08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勘测所副所长;1993.08-1996.05 贵州省贵阳市土地登记处主任、国土局地籍处处长(其间:1996.07-1998.07 西南师范大学土地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2002.05-2006.05 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2006.05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党德强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长分工:分管执法监察支队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78.09—1980.12 黔灵乡农机厂工人;1980.12--1988.12 云岩区宅吉建材加工厂厂长;1988.12—1991.12 云岩区黔灵乡宅吉村副村长、村长;1991.12—1998.01 云岩区黔灵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其间:1998.01—2001.6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1998.01—1998.06 云岩区民政局副局长;1998.06—1999.09 云岩区国土局副局长;1999.09—2007.12云岩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12至今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贵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廖继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工: 分管机关党委、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处等方面的工作。简历1982.07-1987.07 上海同济大学工程测量专业学习;1987.07-1990.04 贵阳市规划局测量大队工作员;1990.04-1996.02 贵阳市土地管理局地产管理处副主任;1996.02-2001.10 贵阳市土地收益管理处处长(1997.04-1998.03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进修);2001.10-2007.12 贵阳市土地交易管理处处长;2007.12-2008.12 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2008.12-2010.01 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处处长;2010.01至今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create_time]2016-06-03 23:17:52[/create_time]2016-06-18 20:32:0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挚爱SAberPj[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db0c16c.DEk_g8h87lpPJwa_qkwxBA.jpg?time=3657&tieba_portrait_time=3657[avatar]TA获得超过110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47[view_count]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的部门设置
对局党委决议、决定和议定事项进行督办;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共青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信访、保密、武装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主任:王明富局机关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代表大会决议,做好局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搞好党委、党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并协助局党委做好统战、国家安全、保密、信访、武装、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等工作。书 记:周传芳副书记:黄劲松 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党纪党风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干部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处长:张作进 在上级总工会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副主席:邓黎明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秘、信息、联系、会务、接待和有法律诉讼等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论证、谈判与合同起草工作。主任:郭建平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处级干部的培训、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并指导办学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下岗职工的管理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处长:隆云 拟定全局财务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煤田地质勘探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下达年度地勘、基建计划;负责地质勘探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局系统预、决算的编审上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论证、谈判,协助合同起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处长:王健 执行国家煤炭资源勘探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协助编制全省煤田地质勘察开发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煤田地质勘探和科研工作;负责各类地质项目的立项,地质勘探设计,煤炭资源调查评价、煤炭资源储量评估、地方项目的申请及社会对质勘察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项目管理、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的科技创新和引进工作。处长:曹志德 负责管理局系统地质技术档案和机关的文书及其他档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开发档案信息;负责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管理工作,建立档案数据库,这社会提供服务。副处长:陈传德 拟定多种经营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收集、交流市场信息,研究与市场相适应的多种经营发展战略,制定多种经营的调整方案;指导局属地勘单位多种经营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检查、监督局属单位多种经营开发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投入的资金进行追踪监督。处长:毛建伟 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罚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和管理安全员网;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负责组织全局性安全检查;负责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处长:贲亦重 承担局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机关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推行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促进后勤保障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企业化。处长:张光祥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统计等工作。调研员:杨顺田
[create_time]2016-06-03 02:46:23[/create_time]2016-06-18 00:07:4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戏暄嫣Sg[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419b0ce.PxqrlDRnJbLW4HaNfdzSyQ.jpg?time=3676&tieba_portrait_time=3676[avatar]超过6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0[view_count]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情况及相关建议
按部领导要求,为了解部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一年来的情况,我们对贵州、青海、西藏、黑龙江四省(区)进行了调研。在调查了解四省(区)资源环境背景、经济社会发展及地质找矿态势的基础上,从政府、市场主体和市场作用的发挥研判地质找矿新机制落实情况及其特点;遵循地质规律、地质工作规律和经济规律,调查研究整装勘查的资源基础、勘查部署技术方法及勘查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对国有地勘单位的现状及其地质找矿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有关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目前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归纳,进行了初步研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特点我们对“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从政府、市场主体和市场作用进行调查研究,总的情况是在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企业是市场主体,市场起调节作用。(一)关于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组织实施。四个省(区)组建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省国土资源厅和地勘局具体贯彻执行。②制定规划,用规划把本省区的地质找矿战略和当前地质找矿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全局、具体指导。③制定一系列促进地质找矿突破的政策措施,特别在引进商业性投资方面,各显神通。④强化对矿业权的管理,严格资质认证,努力做好矿业权的投放和进入、退出工作。⑤为地质找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做了大量工作。⑥出资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组织地质找矿技术攻关,建立省地质勘查基金等,做了很多工作。(二)关于企业的主体地位1.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的主体地位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生产要素方面的主体作用;二是企业运行机制方面的主体作用。(1)在生产要素方面,这几个省(区)勘查投资社会出资占60%~70%,政府出资占40%~30%。(2)在机制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体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规则,这种机制在“商业跟进”中已经普遍发挥作用,在地勘单位与矿山企业合资合作中也采用这种机制。2.地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我国地勘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特别是它不仅占有我国绝大多数的地质技术力量和地质技术装备,而且占有大量地质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对找矿区块的优选,进而对地质找矿的大突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关于市场在地质找矿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地质找矿市场包括三个方面:①勘查投资市场;②矿业权市场;③技术劳务市场。总体说,在目前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市场在勘查资源和矿产资源配置中还是起到一定的基础性作用。(1)勘查投资市场,我国现在还没形成,主要表现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进入,如紫金、五矿、西部矿业等,其投资通过市场进入的,这个份额有发展趋势。(2)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在地质找矿阶段主要体现在矿业权的市场配置上。矿业权市场配置有登记在先、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招拍挂”是市场配置的主要形式。目前矿业权出让市场(实际上是政府调控的一种手段)比较完善,矿业权转让市场还不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价款”概念的扩大化及操作的不规范,既影响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扰乱了矿业权市场。(3)技术劳务市场,已经全部市场化了。自从〔1999〕37号文件之后,政府要做的地质工作,都是通过发包的形式实现,按预算标准另行拨款,“地勘费基数”不承担任何任务。只是收费标准还没有市场化。二、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实施情况(一)基本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找矿工作新机制和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部署,四省(区)都迅速行动,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形式多样,各具特点。省(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指导思想明确,把实施找矿突破战略与整装勘查有机结合;省(区)都对本区整整勘查实施统筹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整装勘查工作全面推进,进展不一。总体上看,行动迅速,发展健康。(二)基本特点各省(区)整装勘查虽情况各异,但总体概括具有以下6个基本共同特点。1.前期地质调查成果构成整装勘查选区的基础和条件各省(区)整装勘查区的选定无一例外的都是建立在长期以来各类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科学研究所积累的地质资料信息基础上的,尤其是地质大调查以来所取得的丰富地质、矿产成果资料信息构成了部、省整装勘查区的选定基础和条件,这也充分反映了基础先行的重要性。2.多元主体勘查、多渠道资金合作,前期勘查与后期开发衔接各省(区)整装勘查区中,投入勘查资金和拥有矿业权的主体有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地勘单位、企业和其他等,构成多元主体、多渠道资金合作勘查格局,且形式多样:有以股份制形式合作;有以探矿权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形式合作;有以为政府“代持”探矿权打工形式合作;有以持有探矿权独资形式开展勘查工作等。企业跟进,使前期勘查与后期开发有机衔接。3.重视整装勘查区内探矿权管理和利益配置各省(区)整装勘查区内原有探矿权(少数采矿权)都较多,为顺利推进整装勘查,各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给予不同程度地重视,都根据本省(区)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制订相应规范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整装勘查区内原有探矿权的处置和新探矿权的设置予以有效管理,维护了主体的权益和保障整装勘查的顺利实施。4.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地勘单位积极性大部分省(区)地勘单位投入整装勘查的力量基本都占本部门总体力量的2/3以上,维护地勘单位权益,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积极性是关系整装勘查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各省(区)都根据本区实际制订出相应的、各具特点的维护地勘单位权益,激励其积极性的具体政策规定。5.整合技术力量,开展产学研结合整装勘查推进过程中,各省(区)都比较重视勘查队伍和技术力量整合:一是协调各省(区)内国有地勘单位、其他地勘单位的力量,合理配置整装勘查任务和整装勘查区内各勘查单位力量的配置与协调;二是整合外部力量,加强整装勘查和地质调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加强基础地质和勘查技术方法等研究,重视科技引领作用,以推进整装勘查工作深入发展。6.政府强力主导推进,创造良好勘查环境各省(区)整装勘查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强力推进,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他们对整装勘查、找矿突破予以极大关注、给予很高的预期和热情,并以不同的方式给整装勘查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三、有关问题及相关建议从四省(区)情况看,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一年多来,健康发展,取得重要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一)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界定和衔接“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虽有时日,但至今仍存在认识上差异而导致工作部署上的不同,其最根本是地质矿产工作中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衔接界面应在哪里?认识仍未统一。要依据地质成果经济属性,从技术规程层面上界定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质工作程度差异大的地区,实行差别化管理,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加以支持。(二)“基金衔接”与“商业跟进”序次定位在部制订新机制实施后,“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两种提法有不同的认识:把商业跟进放在“基金衔接”之前,以示让社会资金直接尽快进入加大勘查力度;有的认为“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因为基金作用是降低勘查风险,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从设计基金的初衷讲,是在我国矿产风险资本市场还未建立的条件下,基金是为降低勘查风险而设立的,应该是“公益先行,基金衔接”;而目前的现状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程度较高,基金实际上作为政府找矿投资,基金衔接摆在商业跟进之前,就对社会资金起到挤出效应,但在商业跟进之后,再设基金衔接,还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既要从道理上讲清楚,更要对基金功能和公益性地质工作从技术规程层面上加以界定。(三)整装勘查内涵的界定和规范整装勘查工作已在全面推进实施中,但从各省(区)对整装勘查的理解和具体实践看,对整装勘查内涵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异,其突出表现:一是对整装勘查内涵没有统一的表述;二是各省(区)整装勘查区划分、设立规模差异甚大;三是在同一整装勘查区内多部类地质工作同时开展,从区域地质调查到勘探均含其中,因此,为科学有序规范推进整装勘查的发展,建议应在深入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对整装勘查内涵加以界定和规范。(四)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保障地质找矿突破的可持续发展从调查省(区)看,各整装勘查区无一不是在过去长期地质调查及各类地质勘查成果资料基础上确定的,一些省(区)新的整装勘查后备基地明显不足,因此,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当前各省(区)把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都集中投到整装勘查区,以求尽快实现找矿突破的现实情况下,建议各级政府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前期性及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基础地质调查与当前找矿突破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切实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保障地质工作、整装勘查可持续发展,这是当前应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五)进一步完善多元勘查主体利益配置与协调当前各整装勘查区中大部均存在投资和探矿权多元主体特点,合作形式多样,利益关系复杂,勘查主体利益(或权益)协调难度大。在政府主导要求下,当前各勘查主体都把精力都先放在加快勘查,尽快突破上,对一些整装勘查后期利益分配问题尚未予以充分考虑。随着工作进程和勘查效益的实现,利益配置问题将会显现,其核心都是矿业权权益配置问题,中央与地方设置整装勘查区内都存在这种情况,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和解决之道。在探矿权仍是政府主导、掌控情况下,政府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明确整装勘查中探矿权配置和各主体权益的保护,以调动各勘查主体积极性。(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是一对矛盾,在生态文明时代,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是关系到以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西藏地处青藏高原“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亚洲水塔”生态环境特殊;青海地处三江之源,我国“水塔”,是国家重要生态屏障;黑龙江大小兴安岭天然林覆盖率高达75%,是东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而这些省(区)又都矿产资源丰富,许多整装勘查区就落在生态功能区之中,整装勘查进程与后期矿产开发必然会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在制订整装勘查总体规划中应统筹考虑整装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问题,要根据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原则,系统论证,协调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达到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合理实施整装勘查及后期开发实施找矿突破。(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11年12月14日,作者与余养力、王希凯、樊笑英、陈元旭、张兴合作撰文)
[create_time]2020-01-15 14:56:11[/create_time]2020-01-30 14:52:5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中地数媒[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8dbb6fd5266d0166fb0c0519b2bd40735fa3519?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900,h_12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slogan]中地数媒(北京)科技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奉行创新高效、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坚持内容融合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经营方针,以高端培训、技术研发和知识服务为发展方向,旨在完成出版转型、媒体融合的重要使命[intro]58[view_count]河南省地质找矿新机制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 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综合分析了河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找矿新机制的落实情况,总结了特点与规律;归纳了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对于改革发展的设想;最后重点对政府投入、科技进步、矿产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矿业权退出机制、地勘单位改革等现实问题,提出了思考与建议。2012年9月5—12日,“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组织有关专家,赴河南省调研地质找矿新机制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运行情况,调研组还就河南省处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一、基本情况(一)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河南省从2009年初“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开始,确立了符合本省实际的“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合作搭桥、整装勘查突破”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实践探索。制定政策,构建多个主体“找矿联盟”。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不断深化“嵩县模式”合作互利共赢的内涵,出台《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17号)、《关于规范与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56号)等相关文件,搭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制度平台,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矿产勘查领域,构建多种形式多个主体的找矿联盟。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合作勘查新形式。按照这种新机制,河南省矿产勘查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政府出资成倍拉动社会资金。2011年,该省在5 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内总共安排重点勘查项目39 项,累计投入勘查资金约10.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300万元,占1.28%,省财政投入3亿元,占29.62%,社会资金投入约7亿元,占69.10%,资金渠道来源呈多元化态势,总的情况是“政府主导、公益和基金衔接、企业跟进”。政府主导解决了矿业权协调、不同主体利益分配、勘查成果及时转化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发挥了国有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调动了矿山企业的找矿积极性,实现了中央、地方、地勘单位和社会各方力量的相互联动。(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情况河南省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成立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设立办公室,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起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统一部署地质勘查工作、统一安排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统一管理勘查队伍,加大勘查资金和技术力量的投入,组织实施了财政资金、社会资金、“走出去”三个层面的地质找矿工作,成效显著,其中在伊川盆地非常规资源、通许含煤层、小秦岭深部金矿、栾川铅锌多金属矿及驻马店新蔡铁矿等勘查项目都取得了重大突破。(三)整装勘查区设置情况河南省在2009年就实施了“嵩县矿集区整合勘查”,它是根据矿床形成规律,对位于同一成矿带、同一成矿系统或处于一个矿集区一定范围物化探异常区内的若干个探矿权的勘探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勘查形式,做到各种要素有效整合(矿业权整合、勘查资金整合、工作项目整合、勘查技术力量整合、勘查成果整合、成果按股份分配),以期实现大项目、大投入、新机制、大突破。河南省在2010年初确定了全省88个非煤炭矿产重点勘查区,总面积达22263km2,占全省成矿区总面积26%。此后,按国土资源部部署,设立了5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将原设重点勘查区中的44个涵盖其中,总面积31718km2,占该省成矿区总面积70%~90%,包括了该省铁、钼、铅锌、金、银、铝土矿等重要成矿带。(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河南省在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认识统一,政策到位,投入增加,取得明显效果。河南省永城市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双赢”树立了样板。目前河南省在推广宣传永城经验,对全国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二、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特点在地质找矿大讨论中,河南省将认识和实践相结合,创造了整合勘查的“嵩县模式”。近年来,在贯彻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中,又有新的发展。(一)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合作勘查河南省近年在“嵩县模式”基础上,创造了省地勘基金和社会资金合作勘查的新形式。近几年政府出资从事地质找矿的力度很大,投入财政资金16亿元,采用合作勘查的方式,拉动社会资金30亿元。主要做法是:在同一个地质项目中,政府与企业、地勘单位联合出资,按出资比例,形成股权结构。1.合作勘查(1)合作勘查项目的起步,主要限制在矿业权空白区,必须从预查开始。(2)对已有矿业权区的矿业权人提出申请,要求与省地勘基金合作勘查,可以不受勘查阶段的限制,但是原有矿业权在合作之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确认。(3)合作勘查的终止阶段,可以进行到普查、详查,必要的可以做到勘探。2.合作勘查单位的资格对于不同矿业权的空白区(地面上的矿业权空白区、采矿权证平面范围下同矿种的矿业权空白区、采矿证平面范围下不同矿种的矿业权空白区),有区别地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合作、联合勘查。3.合作勘查项目的股权比例及办证主体(1)合作勘查各方经协商确定各自出资比例,依照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签订合作勘查合同(协议)。其中,省地勘基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0%。(2)合作勘查区设置的探矿权,按投资比例将股权固化到合作各方,地面的矿业权空白区初期探矿权,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属国有地勘单位申请办理。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及其全资公司对所有新立预查项目均可参股,其比例暂定为不低于10%,不高于40%。4.合作勘查项目的管理(1)合作勘查项目承担单位,由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同一整装勘查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勘查工程施工除外。(2)合作勘查项目要进行总体设计,经合作各方共同审定,确定投资额度后分年度实施。优化设计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后,征得合作各方同意。(3)合作勘查的出资方式原则上应为现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4)项目承担单位和勘查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技术的管理,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出资方的检查监督。5.合作勘查项目的成果处置(1)合作勘查的各方必须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约定未来矿业权处置方式。(2)合作勘查成果可以部分或全部出让。出让时,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有优先购买权,各优势企业有优先受让权。(3)对于已设采矿权深部的勘查成果,原则上应有偿配置给符合整合主体资格、参与合作勘查的在上部开采的矿业企业。(4)对没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合作勘查项目,经专家及合作各方共同审定后可予以终止。所余资金,按投资比例退回。放弃勘查的区域为社会公有。这种合作勘查,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运作所出现的诸多矛盾和难题。比如:①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对商业跟进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如今是多种资金并进,不存在谁挤出谁的问题;②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对承担技术劳务的地勘单位,所产生的“打工仔”效应,如今是地勘单位也有了自己的股份,为自己找矿;③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在获取找矿区块上,在矿业权的核算上的不公平竞争。如今是一个精英主体,享受相同待遇,执行相同制度;④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在一些领域(比如已设矿业权深部)难以进入的障碍,如今通过合作勘查都可以顺利进入。(二)“订单找矿”与“风险定投”“订单找矿”就是地勘单位以自己所拥有的矿业权为目标,吸引对矿业权有需求的矿山企业投资,实现优势互补。被吸引的企业,一旦看中这个矿业权,并愿意先支付一定的投资,让地勘单位自主地去继续开展勘查,便通过订单的形式,认购了这个矿业权,勘查完成之后,如果找到了预定者所需要的矿产资源,预付的投资者即可按评估价优先获得这个矿业权。“风险定投”是在“订单找矿”的基础上,把供给和需求双方都做大,构建坚固的信用基础。供给方是以地矿局为单元,不仅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而且有经济实力,特别是有很多矿业权(他们叫“综合矿权包”);需求方则是有实力的矿山企业组建的投资公司,他们对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业权有广泛的需求,一旦达到详查,即可收购,他们所需要的是地勘单位成果迅速转化。这种“风险定投”,实际上是一种融资形式。出资方给地勘单位的投资,相当于“预付款”或无息贷款。地勘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双方是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但是这种预付款,进入地勘单位之后,就是该单位的法人财产权,完全可以自主使用,不受提供资金一方的干预。所以地勘单位可以自己决定找矿目标矿种、找矿计划,有完整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形成了“用自己的钱,给自己找矿”的机制,彻底摆脱了“打工仔”的处境。“风险定投”这种融资形式有其独特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它的使用周期比较长(5年),使用的范围和探求的目标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完全适应于矿产资源勘查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地勘单位在利用这些资金找矿过程中,可以有一个总体的、长期的、全面的谋划,有广泛的活动余地,有利于提高找矿效果。(2)它是以借贷的形式出现的,是债权主体,不是股权主体。而且这个债主,所要偿还的不是现金,而是可供他们开发利用的矿业权。这就使传统的地勘单位在经营思想上必须转型,由只注重提供地质成果的数量,转到提供有现实利用价值的矿产资源,以便偿还债务。如果取得的地质成果债权人不要,那将陷入破产的边缘。这是巨大压力,也是最有效的机制。(3)它主要是以拥有较多的矿业权、地质信息和找矿技能为信用基础。这就必然要求地勘单位要重视矿业权的获得,重视找矿技能的提高。三、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与整装勘查的几个特点(一)地质调查成果为地质找矿突破科学部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该省在“九五”末已完成了1:20万、1:25万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区域水文与地质环境调查,实现全覆盖;1: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物化遥调查已覆盖了重要成矿带和重要经济区;对东秦岭—大别山构造带的基础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十五”后期又启动了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十一五”期间,新领域地质服务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同时,矿产勘查工作向新矿种、新领域延伸;持续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科学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为该省找矿突破方案制定和科学部署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支撑。(二)遵循地质工作规律部署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该省找矿突破工作部署比较全面、协调,主要表现:一是部署既考虑突出矿产勘查,又考虑加强基础地质调查,把地质调查真正视为前期性、基础性工作,以保障矿产勘查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既考虑重要矿产,也考虑一般矿产勘查;既考虑金属矿产勘查,也考虑非金属矿产勘查,从保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市场需求平衡,来考虑矿种勘查的平衡部署。三是既考虑加强矿产勘查,提高增量补给,也重视矿产的综合利用,集约节约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供给。四是既充分发挥现实地质找矿科技手段,积极开展工作,又针对当前部署重大基础地质理论与科学研究、关键技术突破及应用等;地质工作部署总体上反映了既满足当前地质工作及找矿突破,又考虑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既考虑局部突破,也考虑整体协调发展的思路。(三)整装勘查是矿产勘查找矿突破的主要形式,但不是唯一平台该省重要矿产勘查是按固体矿产勘查和老矿山找矿两大部分部署展开,而固体矿产勘查又分为“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一般勘查区三个层次进行的。整装勘查组织合作形式多样。根据针对老矿山深部外围的整装勘查、煤下铝土矿勘查、重要成矿有利区域矿权空白区整装勘查、同一矿区(带)矿业权密集区整装勘查、优势矿业企业资源需求情况和特点,合理组织并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勘查和利益配置,以调动各方面参与整装勘查的积极性。(四)地质找矿突破实践推动了地质工作的发展与转变根据该省地质工作研究程度较高而又大面积第四系掩盖区及深部地质研究不足的情况,该省有些地勘单位提出了地质工作逐步实施以地面工作为主向三维调查发展,以基岩区为主工作向覆盖区发展,以生产型为主向生产服务型发展,以随生产项目研究向前瞻性研究发展等推动了地质工作发展。四、国有地勘单位现状及改革发展设想(一)基本情况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主要分属河南省地勘局、河南省有色地矿局、河南煤田地质局及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等。截至2011年底,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有35个,人员28993名,其中在职职工14331名,离退休14662名。省属地勘单位在找矿突破行动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他们不仅承担了该省绝大多数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的矿产勘查项目,而且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10多个资源丰富省(区)建立了资源勘查基地,部分地区已取得找矿突破。此外他们还积极走向非洲、美洲、澳洲、中亚及东南亚等地区进行矿产勘查,其中多个国家找矿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为我国资源战略做出积极贡献。与此同时,该省地勘单位还利用自己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二)改革发展设想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是:贯彻中发5号文件精神,遵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骤和要求,按照“精干过渡、以建促改”的基本思路和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1)建设好精干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即公益一类)。理清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关系,健全省级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为地方政府决策、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2)建设好精干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做好地勘企业)。按照“一局一集团、一队一公司”的架构,引导地勘单位建设壮大各种类型的国有地勘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适时组建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和开发的匡有地勘集团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3)过渡好国有地勘单位(公益二类)。通过“精干”队伍,使地勘单位逐渐分离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过渡期国有地勘单位职能定位:继续作为财政投资地质找矿的主力军,保证财政拨款渠道不变,对取得突出找矿成果的地勘单位予以奖励;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基地管理、授权监管国有企业资产。在过渡期内严格控制地勘单位队伍规模,基本上不再新增事业编制人员。同时,剥离其社会职能,将所属学校、医院等,按在编人员、占有资产状况整建移交地方。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一)关于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机制,使地质找矿投入保持持续增加,需要研究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重点是研究政府投入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规范政府投入,明确功能定位:①“公益先行”做的是矿产资源调查和资源潜力评价等公益性地质工作,政府财政投入,费用核销;②“基金”的设立是为行使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当前我国尚未形成)的功能。对于找矿风险大的社会资金不愿投入的地区(区块),通过“基金”投入工作,降低找矿风险,使社会资金有意投入,而对于社会投资意愿进行商业性勘查的工作地区(区块),“基金”不该去投入工作。“基金”作为周转金要有保值的机制。需要进一步界定“基金”的功能定位;③政府投入找矿的资金是政府作为出资人投入的资本(国有资本),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能直接投资找矿,政府投资作为国有资本可投入到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本股份)以及企业化的地勘单位。承担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体是企业,承担矿产资源勘查的企业要拥有矿业权;④目前收取的“价款”已不是原来文件的内涵,发生了异化,实际是炒卖资源,不少省(区)甚至出现空白地也收探矿权“价款”的现象,更是没有道理,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价款的内涵及其功能定位。(二)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地质找矿突破的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找矿突破,才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真正意义上发展方式的转变。调研中相关单位反映了依靠科技进步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建议,他们认为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中,对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找矿突破的政策不明确、措施不具体,基层反映强烈,建议部在总结推广河南等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找矿的有关政策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资金无处投放、项目低水平重复的问题,解决目前一些传统地质理论指导效果不明显,一些传统的、过时的技术方法造成地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三)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问题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探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新突破,获得了新启示。建议国土资源部总结推广河南省经验,处理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关系。对于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补偿主体是企业。建议国土资源部尽快研究综合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办证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开发。(四)关于建立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的问题河南省反映,部分县、市矿业权面积占其国土面积70%以上。但多数探矿权是由经济实力差、以运作矿业权为目的的小型企业登记,相当部分探矿权人没有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而剩余的空白区,找矿潜力小,且难以整装勘查。在进行探矿权整合或开展深部找矿时,这些探矿权人不是漫天要价,就是不愿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很难协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规定,“不参加整合又达不到整装勘查要求的探矿权人,由整合主体给予合理的补偿后退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无法律政策依据而无法推进。因此,必须建立退出机制,有法律法规依据,有合理的补偿标准。这样既能解决“圈而不探”的问题,又能解决整装勘查中的相关问题。(五)关于解决地勘队伍属地化改革的遗留问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勘查院反映,由于该院未属地化,在省财政厅没有单位账号,不能承担河南省“两权”价款项目,由于缺少地方配套资金,申请“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勘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部“国外风险勘查项目”也受限制,当前地质找矿任务繁重,项目很多,该院由于体制的原因,接不到任务,技术力量和装备处于半闲置状态。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属地化后,隶属于省国防科技工业局,而现在该局不仅从事铀矿地质找矿,已经形成了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建设、地质产品生产为主的三大产业,而且在金、银、铅锌等找矿上取得重要成果。但他们感到目前管理体制不顺,不利于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希望归口管理。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地质找矿事业,也影响地勘队伍的发展和地质职工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建议在这次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中,理顺管理体制,解决1999年改革中遗留的问题。(原载《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参考》2012年12月25日,作者与余养力、王希凯、陈元旭、张兴合作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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