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号令

时间:2024-05-25 12:06:19编辑:莆田seo君

公安部123号令

法律分析: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create_time]2023-03-22 19:03:50[/create_time]2023-04-06 19:03:5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1[view_count]

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新规

法律分析:公安部交管局推出《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对即将实施的新规中百姓关心的100个具体问题,从机动车考试、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管理等方面逐一进行详细说明。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create_time]2022-04-26 15:02:11[/create_time]2022-05-11 15:02:1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孙全礼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d05d4a61606a1985b12e231b4be8c15d.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506[view_count]

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新规

法律分析:
公安部交管局推出《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对即将实施的新规中百姓关心的100个具体问题,从机动车考试、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管理等方面逐一进行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create_time]2023-03-29 09:10:25[/create_time]2023-04-11 15:10: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撒炫0fV[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a0822e19.C1HRs3neOeQV54Cr3kB94A.jpg?time=2961&tieba_portrait_time=2961[avatar]贡献了超过4.9万个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view_count]

123号令驾照新规有效期三年包括科目四吗

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注销重新报名可以再考,这个是规定,改不了,没有办法的。【摘要】
123号令驾照新规有效期三年包括科目四吗【提问】
您好,包括科目四。正式的政府文件中是没有科目四这个说法的,只有科目三,科目三包括路考和安全文明考试。由于安全文明考试在路考后面,所以人们经常把路考叫做科目三,把安全文明考试叫做科目四,就是把官方说法中的科目三,分成了两个科目。【回答】
时间过快三年了可以考科四【提问】
三年内必须考完,不然就要重新开始。【回答】
时间到可以补【提问】
有什么好办法【提问】
重新考不要考了【提问】
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注销重新报名可以再考,这个是规定,改不了,没有办法的。【回答】
可以到考试问问【提问】
这个您也可以去驾校问问,但是结果应该都是一样的呢。【回答】
就考科四可以什么办法【提问】
不管考哪科,只要过了期限,就要重新考,没有办法只补一科的。【回答】


[create_time]2021-05-17 21:43:39[/create_time]2021-06-01 21:42:2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铭逸生活在线解答[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82b87becdcc1b46f333ea0db7079c65.jpeg[avatar]财务[slogan]本人擅长各种民生方面知识,欢迎您的咨询[intro]83[view_count]

公安部123令对吸毒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那些规定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吸毒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123号令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一是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是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是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create_time]2015-09-11 09:40:25[/create_time]2015-09-26 09:36: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4[alue_good]月到天心处wq[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4adf6be.5RNKxHWMzieRuGDXyrJIHw.jpg?time=4398&tieba_portrait_time=4398[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35[view_count]

科目二科目三各有五次补考机会还是总的有五次?

科目二、科目三各有五次补考机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扩展资料:科目二考试的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二考试

[create_time]2019-07-27 13:25:35[/create_time]2015-05-30 11:06:19[finished_time]6[reply_count]30[alue_good]是你找到了我[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6faf53e.LhBIx255jcFbvQEmOcRiVw.jpg?time=317&tieba_portrait_time=317[avatar]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5640[view_count]

公安部123号令解释

公安部123号令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相关内容介绍: 1,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公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分总则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7章8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和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予以废止。本规定生效后,公安部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create_time]2018-11-17 21:51:00[/create_time]2018-12-02 21:49:5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百度网友9a504ac[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f4710c6.H8EvzhfJLpLRV9ZSpjBnug.jpg?time=8401&tieba_portrait_time=8401[avatar]TA获得超过465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399[view_count]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第七条 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第八条 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章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第九条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第十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第十一条 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create_time]2022-06-02 21:11:11[/create_time]2022-06-17 21:10: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3[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2690[view_count]

校车让行交通规定

法律分析: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需按规定避让校车,是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法律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create_time]2022-04-29 10:36:42[/create_time]2022-05-14 10:36: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王项东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8ab155673c3c31bfae9bb738f67a44f1.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614[view_count]

驾驶证可以提前年审吗

一般情况下,驾驶证是不可以提前年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create_time]2022-01-17 19:27:52[/create_time]2022-02-01 19:27: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郑镇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e1fb201ae1d82a30594c53052e25a08.jpeg[avatar]律师[slogan]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律师[intro]4053[view_count]

驾驶证可以提前年审吗

法律分析:驾驶证是不可以提前年审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七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create_time]2022-01-22 08:36:32[/create_time]2022-02-06 08:36:3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于青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96274592bd2cef15317afe87f041fd0.jpeg[avatar]律师[slogan]一个好人,一个好律师。[intro]4258[view_count]

驾驶证审验时间规定

驾驶证审验时间的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需要注意的是审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create_time]2022-07-11 06:05:08[/create_time]2022-07-26 06:05:08[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1047[view_count]

驾驶证审验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驾驶证的检验期限分为6年,10年和终身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每次记分期没有扣满/2分的话,可去车管所换领10年的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有效期过了三个月,驾驶证有可能被注销掉,所以要及时去车管所换领新的,以免过期,在10年有效期间,没有扣满/2分的话则可以申领终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create_time]2022-01-22 08:37:05[/create_time]2022-02-06 08:37: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Anna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2945bbff6f827a4d5c6cfae1416bd50a.jpeg[avatar]律师[slogan]青年女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intro]1102[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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