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田是什么意思
更名田亦称更名地。原是明朝的“藩封之产”,散布于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省,总数约近二十万顷。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发生很大变化,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在畿辅地区,还有被圈占为旗地的。清朝统治者从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下诏将“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其废藩名色永远革除”,次年,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虽然诏谕中宣布更名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康熙四十一年,户部核准:“山东荒废明藩地基,民人情愿纳价者,每亩纳银五钱,给以印帖,守为恒业。”湖南藩产也有“屡请变价”的。乾隆《长沙府志》记载:“原明废藩田圹,奉文召民纳价,更名民田,照民赋起科。”说明有的百姓得到更名地,是向封建国家纳价的。
清朝政府通过更名田形式把一部分藩产无偿地交与原耕佃农承种,使其成为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只缴纳封建国家赋税的自耕农民。但是,由于在实行更名田以前,很多地主豪强侵占了不少藩产,以后又借认垦荒田名义,广为搜索,所以,更名田的好处实际上多为地主豪强所取得。
[create_time]2013-05-23 21:09:15[/create_time]2013-06-07 18:11:1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2[alue_good]匿名用户[uname]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yt/bdsp/icon/anonymous.png?x-bce-process=image/quality,q_80[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26[view_count]
更名田是什么意思
更名田亦称更名地。原是明朝的“藩封之产”,散布于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省,总数约近二十万顷。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发生很大变化,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在畿辅地区,还有被圈占为旗地的。清朝统治者从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下诏将“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其废藩名色永远革除”,次年,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虽然诏谕中宣布更名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康熙四十一年,户部核准:“山东荒废明藩地基,民人情愿纳价者,每亩纳银五钱,给以印帖,守为恒业。”湖南藩产也有“屡请变价”的。乾隆《长沙府志》记载:“原明废藩田圹,奉文召民纳价,更名民田,照民赋起科。”说明有的百姓得到更名地,是向封建国家纳价的。清朝政府通过更名田形式把一部分藩产无偿地交与原耕佃农承种,使其成为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只缴纳封建国家赋税的自耕农民。
[create_time]2013-10-14 12:49:41[/create_time]2013-10-15 02:36:0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3[alue_good]gazbsoiy[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719cb55.v0NYM-2uKG60DA81rbFylA.jpg?time=3705&tieba_portrait_time=3705[avatar]TA获得超过371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67[view_count]
更名田的概况
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下诏将“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其废藩名色永远革除”,次年,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虽然诏谕中宣布更名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康熙四十一年,户部核准:“山东荒废明藩地基,民人情愿纳价者,每亩纳银五钱,给以印帖,守为恒业。”湖南藩产也有“屡请变价”的。乾隆《长沙府志》记载:“原明废藩田圹,奉文召民纳价,更名民田,照民赋起科。”说明有的百姓得到更名地,是向封建国家纳价的。清朝政府通过更名田形式把一部分藩产无偿地交与原耕佃农承种,使其成为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只缴纳封建国家赋税的自耕农民。但是,由于在实行更名田以前,很多地主豪强侵占了不少藩产,以后又借认垦荒田名义,广为搜索,所以,更名田的好处实际上多为地主豪强所取得。
[create_time]2016-05-30 08:05:50[/create_time]2016-06-14 06:24:5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帅忆曼zx[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aa45cec.W-j7A3-CXemDM8EcAH-2VA.jpg?time=3663&tieba_portrait_time=3663[avatar]TA获得超过10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53[view_count]更名田的介绍
更名田:亦称更名地。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第二年下诏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 更名田,促进了清朝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这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所有制形式,也是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靠土地兼并和帝王赏赐土地而不断膨胀,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它产生于战国时期,直到建国后的土地改革才被消灭。
[create_time]2016-05-30 08:05:51[/create_time]2016-06-14 06:25: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受灾rHJ13EC99[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e75121b.9Jw-AdnlAea6WqHcSw40AQ.jpg?time=3666&tieba_portrait_time=3666[avatar]TA获得超过17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1[view_count]“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什么意思呀﹖
在清朝历史上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皇帝是:康熙。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康熙帝在谕旨中指出:“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现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各省督抚,将现今钱粮州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这条诏令开始在全国实行,均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人丁数字征徭,此后新增人丁不再承担丁徭。这项改革,为雍正帝实现摊丁入亩制度创造了条件,即清政府把全国的征税人口固定下来,实行摊丁入亩就有了固定的丁税额,便于向田赋中归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
[create_time]2014-02-10 12:51:23[/create_time]2014-02-10 14:51:27[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15[alue_good]匿名用户[uname]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yt/bdsp/icon/anonymous.png?x-bce-process=image/quality,q_80[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701[view_count]
在清朝历史上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皇帝是:
康熙皇帝
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二十九日,康熙帝宣布将丁银税额固定、不再增收的主张,准备命令各省督抚将现行钱粮册内有名丁数永远作为定额,不再增减。对以后新生人丁(即盛世滋生人丁)不征钱粮;而丁银并不按丁计算,丁多人户也只交纳一丁钱粮。康熙五十五年户部在研究编审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时,除照地派丁外,仍实行按人派丁,即一户之内,如果减少一丁,又新添一丁,以新添抵补减少;倘若减少的有二三丁,新添的不够抵补,则以亲族中丁多人户抵补;如果还不够,以同甲同图中粮多人户顶补,抵补之后的余丁才归入滋生人丁册内造报。所以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办法施行后,又出现了新增人丁不征税,旧额人丁不减税的矛盾;而且,新增人丁很多,用谁来补充旧丁缺额,也很难做到苦乐平均。此后不久,雍正年间就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了摊丁入地的改革。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际上为雍正朝实行摊丁入地奠定了基础,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徭役向赋税转化的重要标志。
而实际上,人头税不收,收地税了,与之对应的是所谓摊丁入亩。摊丁入亩,是关于农业的税赋政策,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所以之前隐匿的户头才一下子出来了——所谓人口包炸的真相如此而已。但是农民的负担在清朝丝毫没有减少。历朝历代,按人头收税,人口愈多,则地方上缴的税愈多。这种设计造成的后果,是地方官吏不愿意(同时统计技术上也有限制)据实上报人口,因为报得愈多,税就得缴得愈多。
康熙永不加赋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积上缴固定的税金,与人口数无关,借以鼓励地方据实上报人口——因为人丁兴旺是所谓太平盛世的表征。以这种方式来彰显盛世不过是满酋稳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赋税不均,富者勾结营私,虽坐拥千亩田产而不需缴税,贫者无立锥之地,却有劳动之责。以占全国税赋七分之一的苏南地区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减少了15000余顷,赋银也减收了42万余两,但征粮却增加了200万石之多,如果按银价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银价计算,也增加了150万两,这就是说,从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亽府数次宣称“减赋”,赋银也的确减少了一些,但实际上苏南的税赋却净增110万两白银,而这还是最低估算——因为大体上看,有清一代的银价一直在上涨,金田起义前某些地方的银价已经上涨为康熙中叶的三倍,如果我们取折中即1.5倍银价计算,那么仅苏南税赋就净增250万两,而这还是在田地减少15000余顷的情况下征收的!清王朝的“减赋”“永不加赋”,纯属掩耳盗铃,愚弄百姓!"摊丁入亩"使得农民更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也就稳定了地主经济,强化了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体系。这使得重工重商、已经基本实现资本萌芽的中国瞬间奔溃,再度逆流转向农业。
[create_time]2013-04-19 14:48:00[/create_time]2013-04-19 22:00:57[finished_time]7[reply_count]4[alue_good]Abrahamch[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93e77187.SxlFydpLAqltmTENU3XeGA.jpg?time=3164&tieba_portrait_time=3164[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68[view_count]
清朝推行摊丁入亩制度的皇帝是哪个
清朝皇帝康熙是推行摊丁入亩的政策的皇帝,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雍正时期开始实行。这一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生自由,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赋税规则的简化减少了官府打马虎眼任意加税的可能。据清史资料显示,摊丁入亩主要内容为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扩展资料:康熙推行的摊丁入亩的原因:据资料显示,清政权建立之初,战火仍在燃烧,百姓死伤流亡甚多。明末天启三年,全国在籍人口尚有五千多万人,而到清顺治八年,却只剩下三千余万人。明万历年间,在册耕地为八十多万顷,而到清顺治八年,则只剩下五十多万顷了。山河残破,经济凋蔽。且阶级矛盾十分严重,国内大小起义暴动数十起。清朝统治者为了招抚流亡,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政权,毅然抛弃了关外的赋役制度,看中了前朝曾经小试过的“摊丁入亩”制度。清初,明代原有的户部税役册簿大量地毁于兵火,清政府便以仅存的《万历条鞭册》为依据,进行赋役的征发。在其征发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逐渐体会到了《万历条鞭册》中某些“摊丁入亩”措施的合理性,加之在康熙后期,国内土地兼并严重,“一邑之中,有田者十一,无田者十九”。土地兼并又造成大量的人口流动,不少人丁聚而复逃,“丁额缺,丁银失,财政徭役以丁,稽查为难,定税以亩,检核为易”。他们主张,“丈地计赋,丁随田定”,即实行“摊丁入亩”,以期通过采用赋役合一的办法来消除前弊。土地确实是完整的、稳定的,而人口却是变动的,因此,按田定役或摊丁入亩的制度就比按人丁定役的里甲制度要稳妥和适用。清朝也是顺应晚明的这种趋势,即本着明朝役法改革的精神,更为广泛地推行“摊丁入亩”,以用田编役之法逐渐代替了里甲编审制度。清康熙年间。“丁随粮派”或以田摊役的地区,在全国全面颁行了摊丁入亩之制,饬令各省奉行。这样,将丁役银负担从人口方面全面转向土地方面,以减轻贫民疾苦,稳定社会秩序、稳定财政收入的役法改革就势在必行了。摊丁入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清朝政府把许多本来与田地无关的课税,也并入田赋,造成了更深的阶级矛盾。但是在康熙朝,更多的人则反对这种主张,他们站在富人立场上提出了两条反对理由:一是摊丁人地将使没有田地的穷人失去约束,更难管制;二是穷人富人都是人,都应有徭役,摊丁入粮,不但会使贫苦人更加游手好闲,另外让富人代他们出丁银也不公平。在这种各执己见的争论中,康熙帝权衡了这两种意见,也在很少的地方试行了一下,但是由于阻力太大,却没能即时推广这一个政策。由此,我们更能看出在推行善政这方面,雍正的确比康熙更为坚毅,果断。作为一名推行新政的皇上,这种贫富不均徭役不公的弊端必然,会引起雍正的注意,但是,雍正知道要改变这一制度必然会引起地方绅的强烈不满。因此、他采取了相对慎重的态度。经多次各地巡抚提议后,雍正都没有同意实行新政。因为雍正一直在等待大丰收的年景,社会安定、物产丰饶的时候进行,只有这样才便于详细筹划,斟酌利弊得失,才能达到尽善尽美的效果。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摊丁入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官绅地主。不知给多少穷人卸下了沉重的枷锁,铲除了多少官员的摇钱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丁入亩
[create_time]2019-05-03 19:48:55[/create_time]2016-12-05 13:39:02[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1[alue_good]博学小赵爱生活[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bf33a87e950352a809b17994143fbf2b3118bac?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专注于食品生活科技行业[slogan]专注于食品生活科技行业[intro]4423[view_count]康熙年间的“更名田”提出“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有什么影响?
清政府从全国范围内对丁银制度的改革,是从康熙末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固定丁额开始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颁布了一道谕旨:
"朕览各省督抚奏编审人丁数目,并未将加增数目尽行开报。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现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查明,另造清册题报。"
九卿据此议准:"嗣后编审人丁,据康熙五十年征粮丁册,定为常额;其新增者,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这个规定,于次年三月十八日康熙帝六十大寿时,以"万寿恩诏"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康熙五十年,全国在册人丁2462万余名,额征丁银335万余两。
康熙帝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正如他在上引谕旨中承认的,实际是对不可能根据实在人丁数征收丁税的现实的无可奈何的认可。他的用意也很明显,就是要通过不再增加丁税的办法来缓和因丁银问题而引起的尖锐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同时确保住既得的丁税收入,使之不致因人丁继续逃亡而有失去的危险。然而仅仅固定丁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并不能解决丁银问题。新政策虽然不再增加丁税总额,但仍然是按人征丁,因之丁银制度所固有的种种弊端及由其引起的各种问题也就只能依然存在。康熙五十五年(1616年),御史董之燧就实行新政策后的问题上奏疏说:"续生人丁永不加赋,皇上轸念民生高厚之恩,真有加无已。但现在人丁尚多偏苦。各省州县丁制亦有不同,有丁从地起者,有丁从丁起者。丁从地起者其法最善,而无知愚民每每急求售地,竟地卖而丁存。至丁从人起者,凡遇编审之年,富豪大户有嘱里书隐匿不报,而小户贫民尽入版册,无地纳税,亦属不堪。一切差役,俱照丁起派,田连阡陌者坐享其逸,贫无立锥者身任其劳。既役其身,复征其税,逃亡者有所不免。一遇逃亡,非亲族赔累,则国课虚悬,现在人丁之累也。"可见,编审舞弊、贫富不均、人丁逃亡、丁银包赔、国课虚悬等等问题,都一仍其旧,没有什么改变。在有的地方,造册图头还利用手中权力,公然向穷丁增税,"剜他人之肉以补己之疮",结果尽管总的丁税负担已有常额,但贫苦人丁的实际丁税却仍在不断增加 。
不仅如此,在编审方面,还产生了新的流弊。新政策既然把丁额固定下来,那么就发生一个问题:当丁册人丁死亡变故,出现缺额时怎么办?对此,户部于康熙五十五年议定的办法是:"以编审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数",首先以本户人丁抵补,"本户抵补不足,即以亲族之丁多者抵补;又不足,即以同甲同图之粮多者顶补" 。然而这在实际上很难做到,谁也不愿意以己之丁补别人之丁,结果只能是户顶户、甲顶甲,而不问其是否有负担能力,"晋省有丁倒累户,户倒累甲之谣","在官谓之补,在民则谓之累" 。时间一长,就出现了很不合理的情况:"额丁子孙多寡不同,或数十百丁承纳一丁;其故绝者,或一丁承一二十丁,其户势难完纳" 。
然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在解决丁银问题上又确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此政策实行后,丁税不再增加,州县增丁议叙的条例随之停止执行 ,这对广大无地少地的贫苦人丁无疑有一定好处。此其一。
其二,更重要的是,在历史上,"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是作为比较彻底地解决丁银问题的摊丁入地改革的一个必要步骤而出现的,它本身虽然没有解决问题,但却为以后问题的解决铺平了道路,准备了前提和条件。在丁额不定,"丁增赋亦随之"的情况下,丁银数目要视人丁多少来决定,无法割断与人丁的关系,因此难以实行摊丁入地;即使实行了,也要定期重编,二者不可能有稳固的结合,此点上节已经说过。然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后情况就不同了。这时,丁税已是一个固定的数额,与人丁的多少没有关系,因此对清政府来说,这笔收入征诸人丁与征诸地亩就都是一回事了,所要考虑的,只是采取哪一种办法才更符合自己的利益。雍正四年(1726年),河南巡抚田文镜在题请本省摊丁的奏疏中说:"丁、粮同属朝廷正供,派之于人与摊之于地均属可行,然与其派在人而多贫民之累,孰若摊在地而使赋役之平?况盛世人丁永不加赋,则丁银亦有一定之数,按地均输更易为力" 。雍正朝的大规模摊丁入地,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前提条件,才得以实行的。
四、改革的全面展开及其最后完成
摊丁入地的大规模开展是在雍正年间,但正式提上清政府的议事日程是在康熙五十五年(1616年)。当时新的编审届期,御史董之燧看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没有解决丁银问题,便上疏请求摊丁。据《江南通志》记载:"(康熙)五十五年,御史董之燧疏请统计丁银,按亩均派。户部议覆:'各省州县地亩人丁原有不同,随地制宜,相沿已久,未便更张。如有情愿买卖地亩,而丁应从地起者,其地亦随买主输课。'奉旨:'依议。'" 由于部议阻挠,董之燧普行摊丁之议被搁置。但因有此一议,广东省于当年被允许将全省"所属丁银,就各州县地亩分摊征收" 。广东是全国第一个经清政府批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摊丁的省份,并由此拉开了全国摊丁入地改革的序幕 。
雍正元年(1723年),新皇帝即位不久,问题再一次被提出来。是年六月,山东巡抚黄炳以丁银不均,穷民"无力输将"为由,上折请求援照浙江一些州县"丁银俱随地办"之例,于山东仿行,"并请通饬北五省一体遵行" 。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也上折请求摊丁,同时具题请旨。对这种变更祖制的请求,雍正帝一开始是持否定态度的,黄炳折即遭到了他的严厉申斥。但到李维钧上折,他的态度有了变化,不再坚决反对,只是说"此事尚可少缓。更张成例,似宜于丰年暇豫、民安物阜之时,以便熟讲利弊,期尽善尽美之效" 。嗣后,户部据李维钧之奏议覆请准。为昭慎重,再下九卿廷议。但九卿之议支吾其词,这激怒了雍正帝,下旨"照户部议行" 。这样,经过一番曲折,改革决定终于作出。当年十月,李维钧拟定了具体办法并得到批准。次年,直隶全省摊丁。
从雍正二年起,改革在全国展开。到雍正七年,福建(二年)、山东(三年奏准,四年实行)、云南(三年奏准,四年实行)、浙江(四年)、河南(四年奏准,五年实行)、陕西(四年奏准,五年实行)、甘肃(四年奏准,五年实行)、四川(四年奏准,五年实行)、江西(五年)、广西(五年奏准,六年实行)、江苏(五年奏准,六年实行)、安徽(五年奏准,六年实行)、湖南(六年奏准,七年实行)、湖北(七年)等省继广东、直隶之后,也相继奏准并实行了摊丁,"地丁合一"基本上成为了全国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后,乾隆十二年(1747年),福建台湾府丁银匀入官庄田园内征收。乾隆四十二年,贵州仍丁地分征的贵阳等二十九府、厅、州、县一例改行"按亩摊征"。最后剩下的山西省,于雍正九年开始改革,以州县为单位分别进行,断断续续一直延续到光绪朝,虽步履蹒跚,终于完成 。边外的吉林、奉天等地,也在光绪年间实行。
在各地摊丁的过程中,除民丁银外,屯丁银、灶丁银及某些地方仍然征于人口的匠班银等人口税也都同时或稍后,摊入了地亩 。此后,法令上不再有人口之征。当然各地仍存在着一些地方性、临时性的差役征发,但这只是徭役制度的残余形态。清代对于各种名目的差徭征调,历朝不断进行整理、改革,总的精神是裁革冗差、改力役为雇役、改差役折银向户丁或丁、粮派征为一律向地亩田赋派征,即实行赋役合并。摊丁入地以后的地方性差役,原则上都按地亩征派。
随着摊丁入地的实行,原来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再没有意义,"徒滋小民繁费"。雍正四年(1726年),直隶总督李绂上疏请改编审行保甲。乾隆五年(1740年),命"停编审,以保甲丁额造册",开始了基于保甲册报的"全国大小男妇"人口统计,于各朝实录每年的末尾附载其数。但是当时个别省份尚有"盐钞征派",故编审并未全停。到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因李翰之请,再次发布上谕,终于在全国停止了编审造册,"自是惟有漕卫所丁四年一编审而已" 。这样,封建国家束缚农民人身自由的丁役制度的最后一个标志,也从法律制度上消失了。
五、各地改革的不同做法及其利弊
摊丁入地改革是由各省分别奏准,各自进行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实施方案,因之尽管在内容上是统一的(地丁合一,丁银摊入地亩田赋,取消丁口之征),但在具体做法上,各省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且省内各府、州、县之间,不少省也不相同。从计摊范围看,有通省计摊的,也有本州县计摊的。从计摊标准看,有按田赋银一两、粮米一石、田地一亩计摊若干丁银的,也有按田赋银若干两、粮米若干石、田地若干亩计摊一丁的。不同种类的丁银(民丁银、屯丁银、灶丁银、更名丁银等)有合并摊征的,也有分别摊入各该类地亩的。种种不同做法,均按各地的丁、粮情况、因摊丁而增加负担的土地所有者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历史传统等因素决定,即摊丁入地的实施只要求内容上的统一,至于具体办法,则因地制宜,不强求一律。
各省的做法,可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直隶、山东、陕西、甘肃、江西、湖北、云南、贵州八省,为通省计摊,计摊标准及不同种类丁银的摊法也大都全省统一;另一类是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浙江 、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十省,以州县为单位计摊,计摊标准和各种丁银的摊法也不统一,不仅因省而异,且省内各地互异,情况比较复杂。下面对这两类省份的情形,分别做些说明和分析。
通省计摊各省。所谓通省计摊,就是总计一省丁银,平均摊入一省地亩田赋之内,全省实行统一的摊则。由于省内各地原来的丁粮情况不同,这样做之后,各地的丁银负担必然发生变化。例如直隶,雍正二年按"每地赋银一两摊人丁银二钱七厘有奇"的全省统一摊则摊丁 ,结果各府、州的丁银负担发生了如下表的变化:
直隶十府五州摊丁后负担变化表 单位:两府、直隶州原征丁银摊入丁银负担变化顺天府36264.7626903.77-9360.99永平府26783.2414357.44-12425.80保定府42789.5238996.49-3793.03河间府39016.7534311.45-4705.30天津府8278.3717183.69+8905.32正定府46735.7844876.55-1859.23顺德府15923.0034232.08.+18309.08广平府40202.9151558.20+11355.29大名府47188.4156760.58+9572.17宣化府11327.254530.25-6797.00易州5113.085773.66+660.58冀州31460.6326380.12-5080.51赵州15408.5618922.38+3513.82深州20097.3916153.13-3944.26定州13582.0613915.14+333.08总计400171.7404854.9+4683.2 康熙 - 对臣民仁爱宽刑 爱新觉罗·玄烨康熙对臣民强调要实行“仁爱”。“仁”字,《孟子·尽心》说:“仁也者,人也。”儒家有“仁者爱人”的理念。“爱”字,有人说是近代的词,也有人说是西方的词。其实,《论语·颜渊》就有“樊迟问仁”,孔子答曰:“爱人。”《礼记·哀公问》记载孔子的话:“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仁爱”是儒家基本的政治理念。康熙继承了儒家为政“仁爱”的理念,并在施政过程中加以实践。康熙屡次申令停止圈占土地;又蠲(juān)免钱粮达545次之多,计银15亿两。他赈灾,设义仓,关心民众疾苦。他宣布:自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后雍正实行“摊丁入地”,中国长期以来的人丁银被免除。其正面影响是减轻了人身依附,其负面影响是刺激人口增长。乾隆时人口到3亿,道光时则突破4亿。标签: 杂记 .
[create_time]2013-09-25 16:10:55[/create_time]2013-10-08 19:44:06[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2[alue_good]匿名用户[uname]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yt/bdsp/icon/anonymous.png?x-bce-process=image/quality,q_80[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64[view_count]
清朝是什么制度
清朝制度:封建君王专制制度
清朝是时候台湾是属于福建省的,那时候是福建省台湾市。
直到台湾脱离中国被日本占据一百年,回归之后从福建省脱离变成台湾省。
行省制度: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世祖中统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因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地方割据,故为明代、清代所继承。所以行省制度没有被废除过,包括现在我们依旧在用。
[create_time]2017-11-25 22:08:01[/create_time]2013-07-13 21:26:48[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5[alue_good]玻璃的梦碎[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7c247af.p1LeGmeyfUgi_zCoDWl0ag.jpg?time=3186&tieba_portrait_time=3186[avatar]TA获得超过1007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784[view_count]
清朝颁布了哪些制度?
清朝的主要制度:
1.皇帝专制制度:皇帝是清朝政治的核心,享有极高的权威和权力,统治者以尊崇皇权为首要任务。
2.科举制度:清朝延续了唐宋元明的科举制度,选拔官僚,培养士人,以扶持士林为主要宗旨。
3.藩王制度:清朝在建立政权时,曾经采用以藩属为主体的管理模式。清朝继承以后,成了一个完整的统一国家,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领地分封和封建军阀的老问题,因此藩王制度贯穿了整个清朝历史。
4.封建土地制度:清朝采用封建土地制度,把所有土地都归皇帝所有,分封各地的贵族和官员。这种制度导致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租地农民生活极其困苦。
5.农业赋税制度:清朝实行了农业赋税制度,农民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自己的土地作物交给官府。这种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发展和经济增长。
6.商业和税收制度:清朝实行了一系列商业和税收制度,例如八旗商人税,商税,通货膨胀等。这些制度限制了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7.军事制度:清朝在军事制度上实行官兵合一、骑射为主等制度,同时也繁荣了锻书骁勇、代段勇军等。军队中大量使用蒙古族和满族,使得大清的军事实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
[create_time]2023-06-18 12:34:35[/create_time]2023-07-03 12:29:33[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ZF2035[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c5778ba.TpvcqYKiXoBAUJxzkr5Jmw.jpg?time=6251&tieba_portrait_time=6251[avatar][slogan]唯有临危不乱,方才可解。[intro]337[view_count]
康熙帝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亲亲[微笑][鲜花]您好我来回答,康熙帝是清朝的第四任皇帝,他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施农业改革:康熙帝派遣了专家到农村进行实地考察,制定了农业改革方案,以提高农业生产力。2.推广灌溉技术:康熙帝推广了灌溉技术,以改善农田灌溉状况,增加农田的粮食产量。3.建设水利工程:康熙帝投资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以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增加农田的粮食产量。4.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康熙帝鼓励农民接受新型农业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5.支持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康熙帝支持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康熙帝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为清朝时期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摘要】
康熙帝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具体表现是什么?【提问】
我是想咨询:康熙对发展农耕和工商业妹文武百官是如何表述的?【提问】
亲亲[微笑][鲜花]您好我来回答,康熙帝是清朝的第四任皇帝,他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施农业改革:康熙帝派遣了专家到农村进行实地考察,制定了农业改革方案,以提高农业生产力。2.推广灌溉技术:康熙帝推广了灌溉技术,以改善农田灌溉状况,增加农田的粮食产量。3.建设水利工程:康熙帝投资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以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增加农田的粮食产量。4.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康熙帝鼓励农民接受新型农业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5.支持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康熙帝支持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康熙帝重视农耕和发展社会经济,为清朝时期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回答】
[create_time]2023-02-09 11:47:32[/create_time]2023-02-24 11:42:5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开心就好一路有你05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a331d645.ckAv_fWKu0wIPg2DTJv7kA.jpg?time=11342&tieba_portrait_time=11342[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1[view_count]
康熙为发展农业采用了哪些政策?
康熙下诏停止满族贵族的圈地活动,规定当时所圈土地,立即归还农民。同时又采取了奖励垦荒的措施,对中小地主垦荒成绩大的授予官职。康熙还发布命令,承认部分中小地主和农民对明代废藩土地的所有权。即改为“更名田”,自己开垦的土地归自己所有。除此之外康熙发布奖励垦荒政策。
[create_time]2020-01-01 18:33:47[/create_time]2020-01-16 18:31: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uname]https://cambrian-images.cdn.bcebos.com/416054c6d34ebe07d3c2f266a643ab2d_1536120075520.jpeg[avatar]一切为了人与书的相遇。[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39[view_count]阅读课外文言文《农夫耕田》,回答题目。(10分)农夫耕于田,数息而后一锄。行者 ① 见而曰:“甚矣,农
小题1:在 完成/实现 佩服 这样小题1:(1)农夫太懒惰了。或:太懒惰了,农夫。(“甚”、“惰”各1分)(2分)(2)你何不给我做个样子教我耕种的方法呢?”(“示”展示/给……看;“术”方法各1分)(2分)小题1:示例一:做事情要讲究方法,不能急于求成,否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目的)。(摘录原句“人之处事亦然,欲速则不达也”只给1分)示例二: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或: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示例三:实践胜于说教。示例四:事非经历不知难。(言之有理即可) 小题1:本题考查对文言实词的认知能力。结合具体的语境来理解即可,有时还要注意加点字的特殊用法。各个加点词的意思有的取其常用意,有的需要从从课文中迁移过来。小题1:本题考查翻译文言句子的能力。翻译句子时注意关键字、语序,有时还要补出舍去的主语才行。翻译(1)句时除了注意“甚、惰”等字,还要注意倒装这种特殊句式。翻译(2)句时注意“示、术”即可。小题1: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根据“农夫、行者”的做事方式以及“农夫所说的话”来谈启示即可。
[create_time]2017-12-16 14:54:20[/create_time]2015-02-05 03:36:2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7[alue_good]盛梦龙献春226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a27cb4a.7NngD22pJSpEYoDFEUe1HQ.jpg?time=2785&tieba_portrait_time=2785[avatar]TA获得超过107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77[view_count]
土地关系的简介
首先包含土地所有权即土地归谁所有的形式,它是一切社会土地关系的基础。其次还包含受制于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土地管理形式,即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法律和行政等项措施的土地管理措施的体系。土地产权关系是指土地产权的确立和流转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体现为财产利益主体间的土地法律关系和土地经济关系。
[create_time]2016-06-04 03:25:52[/create_time]2016-06-19 01:15:2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黄昏ft9゜[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3993cc6.LZpfgM5IEftrBTUrSTjAaQ.jpg?time=3691&tieba_portrait_time=3691[avatar]超过3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13[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