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

时间:2024-05-24 02:24:18编辑:莆田seo君

反倾销调查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是指外国商品在国内经济市场上遭受反倾销的各种措施,外国企业在运输到目标国时,除却本身的成本利润,运输损耗,还要加征进口关税,防止销售商低价大量出售该产品。反倾销调查指的是进口国依法对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各种形式调查。表现形式比如进口的商品价格远远低于国内的市场价格,此时就需要制裁出口方。
反倾销措施是什么
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 ,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或者要求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倾销违反了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原则,与之相对应的是反倾销。如果他国企业有倾销行为的,是可能受到本国政府的制裁的。
调查取证是什么意思
调查取证是指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机关在其行政职能业务领域的调查取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create_time]2023-03-02 13:00:12[/create_time]2023-03-17 12:23:4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京张平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f5cd8a7f8e6f4085f2b47d25e56c153.jpeg[avatar]律师[slogan]资深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争议解决[intro]2[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是指外国商品在国内经济市场上遭受反倾销的各种措施,外国企业在运输到目标国时,除却本身的成本利润,运输损耗,还要加征进口关税,防止销售商低价大量出售该产品。反倾销调查指的是进口国依法对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各种形式调查。表现形式比如进口的商品价格远远低于国内的市场价格,此时就需要制裁出口方。反倾销税是什么反倾销税一般指的是进口国的海关针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需要征收关税的同时还要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的关税,附加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就是在于抵制倾销,用此以保护国内产业;针对倾销的产品调查和确实,一般是由商务部负责此项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机构针对该项的产品价格状况以及产业受到实际的损害与相应的程度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在确认出口国进行低价倾销时,即要附加征收反倾销税;通常政府机构认为是必要的时候,在其调查期间,还可以先针对该项的产品或者商品进口进行暂时收取相当于一定税额的保证金的方式;如果经过政府调查之后该项商品或产品确实属于倾销,则将作为反倾销税进行征收反倾销税;如果调查之后不属于是倾销的,则针对之前收取的税额的保证金进行退还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create_time]2023-02-16 12:09:47[/create_time]2023-02-20 16:37: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济南律师陈雷[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4259718049,3037739484&fm=3012&app=3012&autime=1694098997&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444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0[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 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 5、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 6、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create_time]2022-09-27 11:59:41[/create_time]2022-10-12 11:59:4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窝窝小夜30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63f25d3.2Qztshdty8u7jE9_2dELZQ.jpg?time=3482&tieba_portrait_time=3482[avatar]超过5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0[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反倾销调查的程序一般如下:1、申请的提出。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当局要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要进行公告;3、反倾销调查过程;4、裁决;5、行政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create_time]2021-10-17 14:03:31[/create_time]2021-11-01 14:03:3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品考芋G[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8b7af43.bjWXky_oqnrXCxmTt0HoFA.jpg?time=2815&tieba_portrait_time=2815[avatar]TA获得超过219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0[view_count]

构成反倾销的条件

第一,要经过反倾销调查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要确定对国内的产业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或者是威胁,或对国内设立有关的产业形成实质阻碍;第三,倾销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要在以上三个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才能够采取反倾销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七条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create_time]2022-12-20 16:42:26[/create_time]2023-01-03 03:19: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李律师讲法律[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5d34c7ddf4c83d18d028ee0fe3117d5.jpeg[avatar]律师[slogan]优质法律内容创作者。[intro]48[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成立的条件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一、申请和立案
由申请人向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反倾销申请。这里的申请人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产量不低于全国总产量的25%,条件是没有反对者,如有反对者,另外必须有其产量大于反对者产量的生产者表示支持。这是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和WTO关于申请人的规定。
申请人经过收集资料,能基本得出国外产品在中国境内可能以低于其在出口国本国正常价值时,就可委托律师做出反倾销的书面申请书,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请求立案。委托律师来完成这项工作,是因为申请书的制作需要较高的法律技术和经济技术要求。大致来说,申请书主要包括证明倾销和损害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不是截然分开的,他们在逻辑上相互关联,在行文上紧密衔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书及所附具的证据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
外经贸部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审查倾销部分是否构成,以及倾销幅度是否足以构成立案,即我们所说的不低于2%。而经贸委则负责审查损害部分的成立与否。最后是否立案,由外经贸部与经贸委达成共识,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等利害关系方。


[create_time]2022-12-13 20:18:44[/create_time]2022-12-14 10:00:3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姜超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c4bd11373f08202b3eb50af59fbfbedab641b21?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江苏法德东恒(宿迁)律师事务所[intro]6[view_count]

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反倾销的调查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申请的内容包括:(1)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生产商声称存在倾销的事实;(2)该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相同产品造成的损害;(3)倾销产品与声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申请人的身份以及申请人对国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综述;(5)该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资料;(6)所声称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发展变化的资料,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程度的资料,表明有关影响国内产业状况的有关因素和指数。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25%,则调查不应发起。 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公告包括下列内容:(1)出口国名称和涉及的产品;(2)开始调查的日期;(3)申请书声称倾销的证据;(4)导致产生声称损害存在因素的概要说明;(5)指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其住址;(6)允许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公开陈述其观点的时间限制。 3、反倾销调查过程 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 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有两种:一是征收反倾销临时税,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也不得超过9个月;二是提供担保,即出口商支付现金或保证金,其数额相等于临时预计的反倾销税。临时措施应从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采用。 当出口商以价格承诺方式主动承诺修改其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向该地区出口,从而使当局对倾销有害结果影响的消除感到满意时,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停止或终止。否则,可立即采取临时措施。 4、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决定征收反倾销税,还应公布各涉讼出口商、生产商出口产品应征收的反倾销税额或税率。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反倾销调查,是保护本国相关商品产业和从业者的有效手段。如果读者有其他法律问题要咨询,可以上。


[create_time]2022-12-26 02:01:14[/create_time]2023-01-10 02:01:0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宁宁说法[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2915544336,2877822007&fm=3012&app=3012&autime=1687968261&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89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程序

法律分析:1、申请的提出。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3、反倾销调查过程。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5、裁决。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6、行政复审。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create_time]2022-04-29 10:36:42[/create_time]2022-05-14 10:36: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廖杰良律师[uname]https://cambrian-images.cdn.bcebos.com/324f835e87f07d542fb1bb87d37da635_1537928177597.jpeg[avatar]律师[slogan]坦诚相待,精益求精。[intro]99[view_count]

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一、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的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二、故意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什么意思?故意犯罪既遂和未遂是特定主体在落实犯罪行为之后造成的两种不同的按最状态。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3、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4、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中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create_time]2022-06-15 12:41:49[/create_time]2022-06-29 14:34: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东莞郑萌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14fc309ca33533fa828b4702?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1985[view_count]

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和反补贴的问题:1.概念: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补贴是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2.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异同: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其特点如下:(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更大。(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相对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成产生很强的连锁效应。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商务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条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本条第一款所称财政资助,包括:(一)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二)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三)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四)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十八条 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create_time]2022-01-17 14:08:18[/create_time]2022-02-01 14:08:1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任龙祯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9d69f9baf40e8066d0419391f4265322.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2549[view_count]

简述反倾销调查的程序

反倾销调查的程序一般如下:1、申请的提出。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当局要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要进行公告;3、反倾销调查过程;4、裁决;5、行政复审。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倾销的存在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前提条件,而倾销是否存在则取决于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这里特别需要澄清和纠正的是,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倾销的构成并不需要有损害的存在作为支持。凡是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即构成倾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第四条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地区)转运、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地区)中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价格为正常价值。


[create_time]2023-01-17 17:13:15[/create_time]2023-02-01 17:13: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姜超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c4bd11373f08202b3eb50af59fbfbedab641b21?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江苏法德东恒(宿迁)律师事务所[intro]4[view_count]

反倾销措施的采取条件、调查程序和具体措施?

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调查程序。初步裁定。初步裁定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收到各利害关系方调查问卷后,做出有关倾销和损害的肯定或否定的初步判定,并决定是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及是否接受出口商的价格承诺。如果是肯定性初步裁定,确定了被诉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及因果关系的基本事实,则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直至做出最终裁定。初步裁定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法律依据。由于最终反倾销税征收一般是从最终裁定做出之日开始计征,而一项反倾销调查从立案到最终裁定大约需要一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初步裁决确认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即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抵消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影响。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及其他形式的担保等。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方政府经反倾销调查后,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并且认定倾销给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而对外国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一措施的主要形式有: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预扣反倾销税等形式。

[create_time]2022-12-20 18:42:27[/create_time]2023-01-04 18:42:2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IT168[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aad1d6d0d4f2f024409c92cde0b1d52.jpeg[avatar]百度认证:IT168官方账号,优质数码领域创作者[slogan]IT168是中国最大的个人和企业IT产品选购、互动网站,每日提供最新的IT产品报价、促销行情、手机、平板、笔记本、相机和企业等50个频道提供最专业的产品选购和使用建议。[intro]11[view_count]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一般是指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为防止破坏市场秩序,依法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直到其价格符合当地的价格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create_time]2021-11-20 18:32:41[/create_time]2021-12-05 18:32:4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东莞辩护律师胡文学[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b4f00f887d7992dab0f22e69ce98697f.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intro]747[view_count]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啊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根据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一、反倾销的主要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2、价格承诺,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3、征收反倾销税,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二、我国遭遇反倾销分析“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许多国家为扶持和保护本国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纷纷出台各种贸易保护措施。”海关统计专家说,这使中国这个世界第三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深受其害。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和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仅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各地区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强,名列世界第一。美国、加拿大、印度、墨西哥等国均在对原产于我国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欧盟、美国、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分别对我国产的聚酯高强力纱、粘胶纤维等纺织原料展开反倾销调查;欧盟、阿根廷、印度等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铝合金轮毂、钢轮毂、前轴传动杆和转向铰链等汽车零件发起反倾销调查。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印度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的宗数最多,商品涉及钢材、化学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等多个领域。虽然美国和欧盟针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宗数不及印度,但由于二者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市场,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占有40%左右的份额,因此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更大。除新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外,还有多起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作出了最终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定,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欧盟宣布对我国产紧固件征收最高达85%的反倾销税;欧盟决定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收17.7%至39.2%的反倾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create_time]2022-12-22 17:24:27[/create_time]2023-01-06 17:24: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8[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的时长

法律分析: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六条 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create_time]2022-04-26 15:02:11[/create_time]2022-05-11 15:02:1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杨柳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734e846df399e505095fbc99383def07.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25[view_count]

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不接受价格承诺建议,不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是否接受价格承诺,由商务部决定。商务部认为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符合公共利益。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法律依据:《反倾销协议》第二十八条规定,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create_time]2022-11-06 22:03:13[/create_time]2022-11-21 22:03:0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师左红敏[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c735d6151b57524831f9f5d0ed176944.jpeg[avatar]律师[slogan]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intro]293[view_count]

反倾销措施是什么

法律分析:反倾销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或者要求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法律依据:《反倾销协议》 第二十八条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create_time]2022-04-27 19:18:53[/create_time]2022-05-12 19:18:5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卞露卫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097b711e9158bb277ae1f46c7859ac9e.jpeg[avatar]律师[slogan]湖北先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257[view_count]

反倾销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申请的提出,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3、反倾销调查过程。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5、裁决,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6、行政复审,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十六条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第十七条 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第十八条 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create_time]2022-04-27 10:32:46[/create_time]2022-05-12 10:32: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郑州律师王丽[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5a062535832053a53dd63296ef273e3a.png[avatar]律师[slogan]不畏权!不唯书!琴心剑胆!未雨绸缪![intro]55[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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