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收入

时间:2024-05-19 08:02:02编辑:莆田seo君

保费收入和原保费收入的区别

(一)保费收入的定义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履行保险责任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所以保费收入的确认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二)新旧保险会计准则下对保费收入确认及区别旧准则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1.单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保费收入确认条件:1.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3.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对于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通过新旧准则的对比,有以下差别:1.在旧制度下,没有对原保险合同制定准则,实务指导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准。而新准则区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增加准备充足性测试。2.旧准则对于长期保险合同所附加的储蓄成分和投资成分,普遍都是直接作为收入确认的。由于附加的储蓄、投资成分所获得的收入与保险风险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根据新准则的定义,这部分保费收入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二、新准则下保费收入确认的局限性及建议新保险会计准则虽然有很大的改进,但在防范保费虚增方面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不能从根本上挤破保费“泡沫”,有待完善,具体建议如下:(一)改进保费确认方式新准则规定“非寿险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金额,应当根据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这一规定是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收入的。与之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即以款项是否收付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保费收入确认的一个条件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财产保险合同一般是签单生效,即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无论是否收到保费,都应确认为保费收入,它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由此产生了“应收保费”这一难题。虽然权责发生制在某种意义上能够确认当期利润,但由于运用了应计、递延、摊销等一系列体现人为因素的原则,使得利润也最终成为一种受制于理念的计量结果。保险公司应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业务情况实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的“联合发生制”。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金额”,保险公司可以在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实际收到保费时才能确认为保费收入,这样能提醒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见钱出单”,从源头上防范应收保费。(二)增加“重大保险风险”,对混合保险合同进行拆分新准则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即新准则缺乏对“重大保险风险”的要求,只要包含保险风险,在新准则下依然被认为是保险合同,没取得实质性突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型寿险保费虚增的问题。因为新会计准则未将“重大”两字移去,使得分拆工作难以进行,使“保费收入”帐户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高低,造成保费收入虚假增长和保险发展......(一)改进保费确认方式新准则规定“非寿险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金额,应当根据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这一规定是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收入的。与之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即以款项是否收付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保费收入确认的一个条件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财产保险合同一般是签单生效,即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无论是否收到保费,都应确认为保费收入,它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由此产生了“应收保费”这一难题。虽然权责发生制在某种意义上能够确认当期利润,但由于运用了应计、递延、摊销等一系列体现人为因素的原则,使得利润也最终成为一种受制于理念的计量结果。保险公司应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业务情况实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的“联合发生制”。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金额”,保险公司可以在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实际收到保费时才能确认为保费收入,这样能提醒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见钱出单”,从源头上防范应收保费。(二)增加“重大保险风险”,对混合保险合同进行拆分新准则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即新准则缺乏对“重大保险风险”的要求,只要包含保险风险,在新准则下依然被认为是保险合同,没取得实质性突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型寿险保费虚增的问题。因为新会计准则未将“重大”两字移去,使得分拆工作难以进行,使“保费收入”帐户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高低,造成保费收入虚假增长和保险发展的泡沫。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际做法,对“保险风险”进行界定。国际保险筹委会对保险风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将其分为三类:发生风险,即保险事故实际发生数量与预期发生数量不同的可能性;程度风险,即保险事故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不同的可能性;发展风险,即在合同末期,保险人义务金额的改变。因而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或者类似变量的变化而引起的不确定性称为价格风险。只引起价格风险而没有保险风险的合同不是保险合同,而是属于衍生金融工具。我国在认定保险合同时应提高“重大保险风险”的限定,并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适当的量化,以将混合保险合同中的商品价格、汇率、嵌入衍生工具等非保险风险实施分拆,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三)借鉴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会计处理方式,分拆新型寿险合同分拆确认,就是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成分和非保险成分采用不同的会计标准,保险成分按照保险会计准则处理,非保险成分则按照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处理。我国可以借鉴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分拆新型寿险合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将非保险风险的资金作为托管资金,不计入保费收入。在会计处理上,保险人将收到的“保险投资金”记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而将该资金在未来保险期间的利息所得部分或全部计入“保费收入”。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reate_time]2021-05-03 01:41:58[/create_time]2021-05-18 01:14:59[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ABC保险网[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5c27d1ed21b0ef4472cc788d3c451da80cb3e1b?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800,h_45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保险行业的深耕者,保险知识学堂[slogan]凡声科技是一家浙大系、阿里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科技进步。[intro]1073[view_count]

原保费收入和保费收入的区别

原保费收入和保费收入的区别:定义不同;收入的主体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1、原保费收入由公司自己做的业务得到保费收入。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 2、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3、原保费收入主要是与再保险保费收入进行区分的国家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保接受保险分出的公司收取的保费就是再保费收入而由公司自己做的业务得到保费收入就是原保费收入保费收入则是包括所有保费收入。拓展资料:保费收入的简介:1、保费收入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保费收入是由于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形成的,从经济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形成共同风险保障而分摊的资金;从法律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获得赔付请求而付出的代价。2、另一方面,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流入渠道,同时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从资产层面看,保险费收取形成了保险资金的流入,是保险资产增长的主要动力;从负债层面看,由于保险资金的流入的前提是保险人要履行约定的保险责任,因此资金流入的结果造成了保险负债的增加。3、“十二五”时期,全国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万亿元,年均增长13.4%。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万亿元。行业利润从2010年的837亿元增长到2015年近2824亿元,增加了2.4倍。我国保险市场全球排名由第6位升至第3位,对国际保险市场增长的贡献率达26%,居全球首位。4、2015年,全国保费收入已达2.4万亿元,行业发展速度创7年来新高。2015年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快速增长,增速分别为19.2%、15.1%和51.9%。


[create_time]2022-04-21 17:03:16[/create_time]2022-05-06 17:03: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简单说金融[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d9731b99d56eac8d85144cdabd14bcf9.jpeg[avatar]财务,石家庄云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slogan]日常在线分享金融知识[intro]2698[view_count]

保费收入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保险合同收入,包括

包括原保费收入和分保费收入。“保费收入”科目核算根据原保险合同准则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保险业务以储金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的,也在“保费收入”科目核算。保费收入确认保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保费”“预收保费”“利息支出(保险储金业务)”“投资收益(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业务)”等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退保或批减保费时,借记“保费收入”科目,保费收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保费收入”科目,保费收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保费收入的行业性特点第一、保费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负债。对于短期保险业务,保险人所收到的保险费由于保险期间与会计期间的不一致,造成当期所收取的保险费与保险风险时间上的不匹配,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对于保险风险未经过期间的收入应通过负债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二、形成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来源是保险费,是对未来保险成本的预见,而非实际保险成本。保险企业为每一保险商品确定价格,不可能根据该保险单实际发生的保险成本确定,而是通过专业人员,凭过去发生保险风险的概率统计。以现在的经验对未来可能发生保险成本的一种预见,与制造业根据实际成本确定售价的方式恰恰相反。

[create_time]2023-02-26 11:58:51[/create_time]2023-03-04 00:00:0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四叶草聊职场[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00a28b07456c9775a87da124dfd71b2b.jpeg[avatar]专注于职场的能力提升[slogan]专注于职场的能力提升[intro]165[view_count]

5.保险企业按保险合同计入应纳税保费收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此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2.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3.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5.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6.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9.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10.第10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11.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14.第14行“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15.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16.第1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17.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18.第18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19.第19行“债务重组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20.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21.第21行“盘盈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应确认的净收益。22.第22行“捐赠利得”:填报纳税人接受的来自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确认的净收益。23.第23行“罚没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没收收入应确认的净收益。24.第24行“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填报纳税人因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而确认的收入。25.第25行“汇兑收益”:填报纳税人取得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收益应确认的收入。(该项目为执行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26.第26行“其他”: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取得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等。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第2+9行。2.第2行=第3+5+6+7+8行。3.第9行=第10+12+13+14+15行。4.第16行=第17+18+19+20+21+22+23+24+25+26行。(二)表间关系1.第1行=表A100000第1行。2.第16行=表A100000第11行。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取得的收入。2.第2行“银行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银行业务取得的收入。3.第3行“利息收入”:填报银行存贷款业务等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4.第4行“存放同业”:填报纳税人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款项取得的利息收入。5.第5行“存放中央银行”:填报纳税人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利息收入。6.第6行“拆出资金”:填报纳税人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7.第7行“发放贷款及垫资”:填报纳税人发放贷款及垫资的利息收入。8.第8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填报纳税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资金的利息收入。9.第9行“其他”:填报纳税人除本表第4行至第8行以外的其他利息收入,包括债券投资利息等收入。10.第10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填报银行在提供相关金融业务服务时向客户收取的收入,包括结算与清算手续费、代理业务手续费、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银行卡手续费、顾问和咨询费、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等。11.第18行“证券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证券业务取得的收入。12.第19行“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填报纳税人承销、代理兑付等业务取得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收入。13.第26行“其他证券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的除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以外的与证券有关的业务收入。14.第27行“已赚保费”:填报纳税人从事保险业务确认的本年实际保费收入。15.第28行“保险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保险业务确认的保费收入。16.第29行“分保费收入”:填报纳税人(再保险公司或分入公司)从原保险公司或分出公司分入的保费收入。17.第30行“分出保费”:填报纳税人(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18.第31行“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填报纳税人(保险企业)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9.第32行“其他金融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提供除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外的金融商品服务取得的收入。20.第33行“汇兑收益”: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损失以负数填报。21.第34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22.第35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23.第36行“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24.第37行“非货币资产交换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25.第38行“债务重组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26.第39行“政府补助利得”: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27.第40行“盘盈所得”:填报纳税人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应确认的净收益。28.第41行“捐赠利得”:填报纳税人接受的来自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确认的净收益。29.第42行“其他”: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收益。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第2+18+27+32+33+34行。2.第2行=第3+10行。3.第3行=第4+5+…+9行。4.第10行=第11+12+…+17行。5.第18行=第19+26行。6.第19行=第20+21+…+25行。7.第27行=第28-30-31行。8.第35行=第36+37+…+42行。(二)表间关系1.第1行=表A100000第1行。2.第35行=表A100000第11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reate_time]2021-08-24 02:31:18[/create_time]2021-09-08 02:14:3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ABC保险网[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5c27d1ed21b0ef4472cc788d3c451da80cb3e1b?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800,h_45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保险行业的深耕者,保险知识学堂[slogan]凡声科技是一家浙大系、阿里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科技进步。[intro]22[view_count]

保费收入是什么意思

有时我们会听到,某某保险产品的费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高或者低,一般都是有参照物的,比如某款产品,相对于其它产品,他的费率低些。有两层意思。1,意思是相同保费下这款产品的保障额度要高些2,相同保障额度下,这款产品的保费要低些。但保险产品不仅仅是用费率来看他的好坏的,还有其它参数,比如保障范围,是否有分红等都要考虑进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reate_time]2021-05-03 01:41:15[/create_time]2021-05-18 01:27:3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ABC保险网[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5c27d1ed21b0ef4472cc788d3c451da80cb3e1b?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800,h_45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保险行业的深耕者,保险知识学堂[slogan]凡声科技是一家浙大系、阿里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科技进步。[intro]19[view_count]

保费收入的意思是什么

保费收入的意思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流入渠道,同时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保费收入所带来的经济效果是现金资产的流入,并且保险公司利用资金流入与流出的时间差,通过资金运用以及对保险风险的集中与分散的管理,形成损益,与其他行业存在明显的差异。保费收入的行业性特点:第一、保费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负债。对于短期保险业务,保险人所收到的保险费由于保险期间与会计期间的不一致,造成当期所收取的保险费与保险风险时间上的不匹配,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对于保险风险未经过期间的收入应通过负债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长期保险业务,实行均衡保费方式,但由于保险风险的不均衡性,造成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与保险实际需要的保险费在保险初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财务上产生保险费的溢缴情况,其溢缴保险费是保险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保险期间与会计期间往往不一致,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看,也应通过负债对当期所收取的保费收入进行相应的权责发生制调整。


[create_time]2023-01-03 18:24:09[/create_time]2023-01-18 18:24:0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懂视生活[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e17a3a85698db9363bc99b07e5edad05.jpeg[avatar]百度认证:湖南福仁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0[view_count]

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create_time]2022-07-13 08:09:46[/create_time]2022-07-22 07:55:5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闲雅且肃穆丶萨摩耶c[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4dded21.9beYLl2HZZPZjoFIqU6MTg.jpg?time=5047&tieba_portrait_time=5047[avatar]TA获得超过978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6[view_count]

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一)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二)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create_time]2023-06-06 15:28:21[/create_time]2023-06-21 15:28:2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猪八戒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c958ab6d003b1ca8df45ae4fa0226ac5.jpeg[avatar]百度认证: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猪八戒网(zbj.com)创建于2006年,现已形成猪八戒网、天蓬网和线下八戒工场的“双平台+一社区”服务模式,是中国领先的人才共享平台。 [intro]18[view_count]

保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保费收入的会计处理1、企业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时:借:应收保费(或预收保费、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保费收入2、企业确认再保险合同的分保费收入时:借:应收分保账款贷:保费收入3、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保费收入贷:本年利润企业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或确认再保险合同的分保费收入时,应当通过“保费收入”科目以及“应收保费”科目或“应收分保账款”等科目核算,“保费收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保险企业确认的保费收入金额,可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分保费收入的会计处理1、再保险人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时:借:应收分保账款贷:分保费收入2、再保险人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增加时:借:应收分保账款贷:分保费收入3、再保险人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减少时:借:分保费收入贷:应收分保账款再保险人发生分保费收入时,应通过“分保费收入”科目以及“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分保费收入是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属于再保险业务的内容。 保险赔偿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对于保险赔偿,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安全保障始终是人们的关注点。那么关于保险赔偿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会计分录又该怎么做?保险赔偿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对于保险赔偿收入,做账的时候应当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处理。处理已经过批准后的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时,以残料价值为依据,则借记科目为原材料。如果以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为依据时,则借记科目为其他应收款。如果按照本科目余额,则贷记科目是本科目。以借方差额为依据,则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为借记科目。相关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益贷:原材料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收到赔偿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取得保险理赔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赔款时的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贷:现金取得赔款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保险所获取的理赔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1、假设企业属于先期垫付的情况,则付出资金的时候,应当以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为借记科目;而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为贷记科目。2、如果事故处理及相关赔偿等事项都完成后,那么企业可以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赔付。当收到了保险公司所赔付的款项后,则应当以银行存款为借记科目,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为贷记科目。3、部分保险公司,对于收款人会有着签署 《赔款收据》(由保险公司所开具的)的具体要求,那么收款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create_time]2023-06-03 11:25:33[/create_time]2023-06-18 11:08: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亦有所知[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03533fa828ba61ed0c3dab75334970a304e597c?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百度认证:杭州亦芷真悦电子商务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00[view_count]

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保险代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向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代理佣金,本办法在“主营业务收入”下设置“代理佣金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保险营业利润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一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税金及有关费用支出,其盈余就是利润; 保险企业是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特殊企业,不能简单地把当年保险费收入减除当年的赔款、税金和费用开支后,就认为是经营利润,而必须将各项准备金考虑进去,包括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总准备金。扩展资料保险代理业务,就是从保险公司取得代理权,赚取中间的差价,关于这个差价,具有特殊性,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个差价如何进行核算。1、归集成本借:劳务成本——代理保险支出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2、发生期间费用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累计折旧3、取得投保人的缴纳的保费,假设保费由代理公司代缴,取得保险公司代理费不直接从保费里扣,而是保险公司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代理公司。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4、开具发票取得代理收入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代理费收入5、取得返点收入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代理返点收入。6、结转成本按照收支配比的原则结转,也就是按照取得代理收入和代理支出的比例结转,还没有取得代理收入时,归集的保险代理成本暂不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劳务成本注意:为了提供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建议劳务成本科目按照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并且区分有差额部分和没有差额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营业利润

[create_time]2022-12-07 14:49:17[/create_time]2022-12-22 14:49: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股城网客服[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5e736d12f2eb938e88db166c7628535e4dd6f46[avatar]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7[view_count]

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平安福交满二十年后身故领多少?平安福交满二十年后身故领取是跟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有关的。以平安福21版为例,具体如下:1、基本保障是若被保人身故,按照身故时的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2、身故金有额外赔付,若达到运动标准后身故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在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参加指定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运动标准后,在被保人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身故,按约定给付额外保险金。若达到了18个月里每个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额外给付保额的5%作为身故金;达到了24个月里每个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按基本保额的10%额外给付身故金。3、还有若发生轻症后,最高可赔6次,在70岁前身故,可以额外给付身故金依次是从10%、20%、30%、40%、50%、60%的基本保额。4、若发生中症后,在70岁前身故,可以额外给付身故金是保额的20%。

[create_time]2023-05-13 23:46:38[/create_time]2023-05-28 23:31:3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亦有所知[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03533fa828ba61ed0c3dab75334970a304e597c?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百度认证:杭州亦芷真悦电子商务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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