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局

时间:2024-05-03 17:44:17编辑:莆田seo君

河南测绘学院好就业吗

对于河南测绘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前景是乐观的,但也需要自身不断努力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河南测绘学院是一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专科院校,其测绘专业是该校的特色专业之一。根据该校的官方网站介绍,该校的测绘专业学生在毕业后,通常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并在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规划等领域中从事相关工作。此外,河南测绘学院还与一些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因此,总的来说,河南测绘学院的测绘专业学生在毕业后还是比较容易找到工作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直属单位

河南省测绘工程院主要任务:从事全省基础测绘的外业工作,包括国家三、四等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GPS 等级控制测量,1:1万、1:2 . 5 万、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地籍测绘,行政境界测量等。河南省遥感测绘院主要任务:负责全省基础地形图航测、遥感测绘的内外业工作等。河南省地图院主要任务:负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编制和从事各种比例尺及类型的地图设计、编辑、编绘、清绘、制印等。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主要任务:负责全省地理信息的收集、获取、存储、应用、数据库建设等。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主要任务:承担测绘行业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为测绘管理提供信息服务;负责综合统计和统计数据的分析,经批准,对外提供和发布测绘统计数据;承担局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承担全省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全省测绘系统测绘技术、人才的培训等。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主要任务:依法承担基础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任务,对测绘行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依法对省内使用的测绘计量仪器和器具进行检定。河南省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主要任务:负责测绘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及推广工作,开展测绘科技情报交流活动。河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主要任务:承担全省各类地形图、航空遥感及测绘资料和测绘科技档案的接收、会交、编目、信息交流、整理、统计、保管、检索与提供等任务。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局机关有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河南测绘好就业吗

您好,河南测绘行业的就业前景较好。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大投入,测绘行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河南省作为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其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测绘行业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加。此外,河南省内有多所高等院校开设测绘相关专业,为该行业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同时,河南省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测绘行业的投入,为测绘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测绘行业的就业前景较好,但竞争也较为激烈。因此,从事测绘行业的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单位简介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于1974年,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单位,行使全省测绘行政管理的职能。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国土测绘处、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地理信息应用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和直属机关党委。局直属事业单位有河南省测绘工程院、河南省遥感测绘院、河南省地图院、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河南省测绘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现有在职职工620人,专业技术人员435人,占在职职工总数70%以上,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60人。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基础测绘规划,拟订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三)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确认地籍测绘成果。(四)承担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豫测绘。组织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测绘行政复议工作。(五)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六)负责管理全省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全省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与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河南省地图的省界线标准样图。(八)负责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对外合作与交流。

河南地理信息中心待遇

​河南地理信息中心招聘人员所享得到的待遇主要有:1. 工资待遇:河南地理信息中心招聘人员基 本待遇高出行业同类岗位20%;每季度享受200-400元的津贴;2. 年休假:每年有15天带薪年休假,中秋、国庆除外,年休假不累积;3. 带薪病假:每年享有20天的带薪病假,此分钟数在本人每次工作半年结束后重新计算;4. 社会保险:河南省津贴全面5. 培训机会:定期提供内部和外部培训机会,不定时组织研发团队聚餐、观影、出行等;6. 其他福利: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年度体检、社区文化活动及活动费、母亲节礼物等。【摘要】
河南地理信息中心待遇【提问】
​河南地理信息中心招聘人员所享得到的待遇主要有:1. 工资待遇:河南地理信息中心招聘人员基 本待遇高出行业同类岗位20%;每季度享受200-400元的津贴;2. 年休假:每年有15天带薪年休假,中秋、国庆除外,年休假不累积;3. 带薪病假:每年享有20天的带薪病假,此分钟数在本人每次工作半年结束后重新计算;4. 社会保险:河南省津贴全面5. 培训机会:定期提供内部和外部培训机会,不定时组织研发团队聚餐、观影、出行等;6. 其他福利: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年度体检、社区文化活动及活动费、母亲节礼物等。【回答】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实施测绘管理,应当遵守测绘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大城市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报批;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辖市测绘主管部门初审,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测绘主管部门对在测绘工作、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全省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全省统一的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同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二)万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以及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
  (三)省级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与更新;
  (四)用于全省公共服务的基础航空摄影与航空、航天遥感测绘;
  (五)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省辖市、县(市、区)基础测绘包括: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维护与更新;
  (二)本行政区域内等于或者大于二千分之一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以及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省辖市、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与更新;
  (三)省测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
  省级基础测绘成果,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万分之一地形图每五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区每十年更新一次;省域内三、四等平面控制网和三、四等水准网每十年维护改造一次。省辖市、县(市、区)基础测绘成果五年更新一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九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用于基础测绘的卫星遥感资料购置与航空摄影计划。使用政府资金购置用于基础测绘的卫星遥感资料和进行基础航空摄影的,由省测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以基础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活动。应当事先向省测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对贫困县的基础测绘,省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支持。第十一条 建立全省或者区域性地理信息系统的,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必须纳入全省统一规划管理;建立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其他系统需要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经测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三章 界线测绘与其他测绘第十二条 省、省辖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民政部门和省测绘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三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省辖市、县(市、区)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籍测绘规划,分别报上一级测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省辖市、县(市、区)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1997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测绘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使测绘事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第四条 测绘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省测绘工作。
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部门的专业测绘工作,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驻豫单位的测绘工作,按本系统的规定自行管理,并接受省测绘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对在测绘工作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及保护测绘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七条 测绘应当采用全国统一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八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局部地区可以建立与全国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相联系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大、中城市和大型建设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核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保税区、国家和省批准的开发区等涉外经济区域以及涉外建设项目的测绘,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第三章 测绘规划及其实施第九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并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地)测绘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的专业测绘规划,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省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由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
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地籍测绘规划,会同市(地)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地)地籍测绘规划,并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第十一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测绘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并由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测绘任务。
国家驻豫单位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测绘单位承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测绘任务,其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各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承担本部门业务范围以外的测绘任务,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测绘资格审查手续。
测绘资格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出租。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格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作业区域、作业限额内承担测绘任务。
测绘单位变更业务范围、作业区域、作业限额、单位名称或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省测绘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第十三条 从事经营性测绘业务的单位,应当持《测绘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实施测绘前应当按照测绘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分别到省测绘主管部门或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办理测绘任务登记。
测绘项目管理办法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制定。
列入国家、省基础测绘规划和专业测绘规划的测绘项目,由编制测绘规划的部门于任务实施前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的市(地)测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登记。
省外测绘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测绘任务,实施测绘前应当到省测绘主管部门办理测绘任务登记。第十五条 进入市场的测绘项目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以及其他必须公开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按国家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方。
省、市(地)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待遇如何

根据公开的信息,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的薪酬待遇较为优厚。具体的薪酬待遇范围和福利待遇可能会因为不同的职位、工作经验和教育背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公开的信息:1. 2021年,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的一份资料显示,其技术职位的月薪在7000元至15000元不等,管理人员的薪酬则在8000元至20000元不等,其中还包括绩效奖金、职称津贴、公积金等福利待遇。2. 2020年,该院在招聘信息中公开了部分学历不限的岗位的薪酬待遇范围:项目经理岗位月薪9000元-15000元,高级工程师岗位月薪8000元-12000元,助理工程师岗位月薪6000元-8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参考,实际待遇可能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联系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或参考其官方网站的信息。【摘要】
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待遇如何【提问】
根据公开的信息,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的薪酬待遇较为优厚。具体的薪酬待遇范围和福利待遇可能会因为不同的职位、工作经验和教育背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公开的信息:1. 2021年,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的一份资料显示,其技术职位的月薪在7000元至15000元不等,管理人员的薪酬则在8000元至20000元不等,其中还包括绩效奖金、职称津贴、公积金等福利待遇。2. 2020年,该院在招聘信息中公开了部分学历不限的岗位的薪酬待遇范围:项目经理岗位月薪9000元-15000元,高级工程师岗位月薪8000元-12000元,助理工程师岗位月薪6000元-8000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参考,实际待遇可能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联系河南省地质局空间信息研究院或参考其官方网站的信息。【回答】


黄河水文勘察测绘局的单位简介

黄河水文勘察测绘局现有职工200余人,各类勘测技术人员130余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58人。拥有主要勘测仪器设备:Trimble5800、5700 、拓普康GPS 60余台/套;徕卡TC 2002、1700全站仪等30余台/套;NA3003精密数字水准仪6台/套;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12台/套;测深仪、绘图仪及配套的相关专业软件,工程勘察百米汽车钻、20T静力触探车等6部勘察机械及配套的土工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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