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哲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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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中国历史汉奸

民国十大汉奸
汪精卫(名兆铭,字季新,号精卫,1883年-1944年11月10日)。
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出生于广东三水。早年参加中国同盟会,1910年3月谋刺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狱中赋诗“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一时为人传诵。武昌起义后获释。曾任《民报》主编。1924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并任宣传部部长。1925年7月广东国民政府成立,被选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和军事委员会主席。1927年在武汉发动七·一五事变,宁沪汉三方合流后,任南京国民政府委员。1931年5月,联合反蒋各派在广州另组国民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对峙。九一八事变后,蒋、汪合组政府,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长。抗战爆发后任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地位仅次于蒋介石。1938年12月29日,发“艳电”,电文称: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尊重中国之主权”,能使中国“完成其独立”,以“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这样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汪任行政院长兼国府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最高国防会议主席。1944年11月10日病逝于日本名古屋。

曹汝霖 (1877—1966)
上海人,字润田。早年留学日本。1911年春任清政府外务部副大臣。1913年8月任袁世凯政府外交次长。1915年和陆徵祥一起奉袁命同日本谈判,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1916年后任北洋军阀政府交通总长、财政总长。1919年五四运动中,北京学生一致要求惩办亲日派卖国贼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三人。6月10日北京政府被迫下令将曹等三人免职。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伪华北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49年逃往台湾,后至日本、死于美国。


周佛海(1897-1948)湖南沅陵人。
早年留学日本。1921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回日本求学,毕业于京都帝国大学系。1924年脱离共产党,加入国民党。1926年北伐军攻占武汉后,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929年后,历任国民党政府训练总监部政治训练处处长、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国民党中央党部民众训练部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等职。1938年底,随汪精卫投敌。1940年后,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汪伪政府警政部长、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上海市长等职。日本投降后曾被蒋介石任为上海行动总队总队长。后在舆论压力下被捕。1948年死于南京狱中


陈璧君(1891--1959)广东新会人,生于马来亚槟榔屿乔治市(今槟城)。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槟城与汪精卫相识,遂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年)追随汪去日本留学。二年,随汪回北京执行暗杀摄政王的秘密使命。1912年5月,与汪精卫正式宣布结婚。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1938年随汪公开投降日本。汪伪政权期间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叛国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年病死于上海监狱医院。


郑孝胥(1860~1938)近代诗人,书法家。
字苏堪,一字太夷,号海藏。福建闽侯人。清光绪八年(1882)举人。由内阁中书改官同知。光绪十七年,东渡日本,任使馆秘书。次年,升日筑领事,调神户大阪总领事。二十年归国。历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京汉铁路南段总办、督办广西边务。宣统三年(1911),为湖南布政使。清亡后,以遗老自居,先有楼在上海,题海藏楼,寓居于此,常与遗老辈相唱和。最后叛国,追随日本侵略者,并任伪满洲国国务总理,旧时朋辈,如陈衍、昌广生等,都和他绝交。


章宗祥 (1879—1962)浙江吴兴人,字仲和。
早年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回国后在清政府民政部任职。1912年任袁世凯总统府秘书。1914年任司法总长。1916年任驻日公使,与当时的交通总长曹汝霖、前驻日公使陆宗舆勾结,在段祺瑞指使下,出卖国家主权,向日大量借款,激起全国人民愤怒。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在全国人民的强烈抗议下,北洋军阀政府被迫将曹、章、陆等免职。1920年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经理。1925年任北京通商银行总经理。1928年后,寓居青岛。1942年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谘询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居上海。


陆宗舆(1876—1941)字润生。浙江海宁人。
1899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1902年归国后,任进士馆及警官学堂教习、巡警部主事。1906年冬随载泽出国考察宪政。 1907年调任奉天洋务局总办兼管东三省盐务。次年升任候补四品京堂。1909年进京任宪政编查馆馆员。1910年10月,被选为资政院议员。次年秋任交通银行协理、印铸局局长。武昌起义后,任度支部右丞并代副大臣。后任袁世凯总统府财政顾问。1913年当选为参议院议员。同年12月被任为驻日公使。1915年初由袁世凯派遣,与陆徵祥、曹汝霖一起与日方谈判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6月8日,由他在东京与日本换文批准该条约。1917年8月,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理,多次经手向日本借款。1919年4月19日,任察哈尔龙阳铁矿(今属河北)公司督办。五四运动中,与曹汝霖、章宗祥同被群众斥为卖国贼。6月,被罢免。1925年后一度出任临时参政院参政。1940年,汪伪国民政府成立,被聘为行政院顾问。1941年6月1日病死于北平



褚民谊(1884-1946)著名业余昆曲家、国民党元老、日伪汉奸。原名明遗,字重行,别署乐天居士。浙江吴兴县(今湖州市)南浔镇人。
1903年东渡日本求学,1906年随同乡张静江赴法国,途径新加坡时参加同盟会,抵巴黎后,与吴稚晖、李石曾、蔡元培等创办中国印书局,发行《新世纪月刊》和《世界画报》等,宣传反满革命。1911年11月上海光复后返沪,与陈璧君母亲的养女陈舜贞结婚。1912年5月任同盟会本部驻沪机关部总务长。9月再度赴欧。1915年春回沪倒袁,9月三度赴欧。1920年与吴稚晖、李石曾在法国创办里昂中法大学,任副校长。1924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年底回国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广东大学教授、代理校长、兼任广东医学院院长。1926年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嗣后递升为执行委员,7月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后方军医处处长,留守广州。1928年任上海中法工业专门学校校长。1932年1月汪精卫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褚任院秘书长。1937年上海沦陷前,任职中法国立工学院院长、中法技术学校医学研究部主任,未西撤。1939年5月汪精卫赴上海,遂成为汪伪政府核心人物之一。1940年3月底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任行政院院长、褚任副院长兼伪外交部长,12月任驻日“大使”,1941年10月回南京复任外交部长。兼任伪中日文化协会理事长,在协会内设戏曲组,由溥侗指导拍曲和彩唱。1942年褚曾任访日特使,日本天皇授予一等旭日大绶章。1945年10月14日在广州被军统局诱捕,1946年8月23日以汉奸罪在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被枪决。终年62岁。

江朝宗 (1861-1943年),行名世尧,原名雨丞,民国时改字澄,道号大中,斋名四勿轩。因排行第四,世称"四先生"。旌德江村人,寄居六安州麻埠镇(今属金寨县)是北洋军阀重要人物。
江朝宗早年家贫弃学,入清末淮军将领刘铭传所设之麻埠继勋典铺习商。清光绪十年(1884年)赴台湾投刘(当时刘督办台湾军务)参与抗击法军。刘部克复基隆后,江被升任海军管带。次年,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后,江返内地办理江南等地赈务。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时,随袁世凯出关,负责前敌饷械及侦探敌情。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运动兴起江负责处理直隶、山东沿海地区义和团和教民之间纠纷案件。光绪三十一年,江留办京畿冬防,协同守卫皇宫禁地,经直隶总督袁世凯保奏,以知府留于直隶委用。1915年12月,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成立"登极大典筹备处",江朝宗为该处成员之一。1917年,黎元洪总统府与段祺瑞国务院发生府院之争,黎召"辫帅"张勋入京调停。张率兵入京,逼黎以解散国会为调停条件。时伍廷芳为内阁总理。于是江朝宗于1917年6月12日当上国务总理,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命令解散国会。时避难上海的国会议员们,以江非阁员不能任代总理为由,联名通电反对。6月24日,江宣告卸任。后被段祺瑞作命为将军府"迪威"将军。1921年,江朝宗保荐许世英为安徽省省长,自己则以"太上省长"自居。此后,江虽失掌军政大权,却以前清遗老、民国伟人、社会名流自命。“七七”事变后,他投降日本侵略者当了汉奸。由于他是在日本投降前病死的,所以还举行了一个较为“体面”的葬礼


齐燮元(1879年 一1946年),字抚万,直隶宁河县(今属天津市)人。
光绪年间秀才,后考入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民国年间,所率部队屡战屡败,然而职务却由旅长累升为副司令。1937年投靠日本侵略者,1940年被南京汪伪政府任命为 华北绥靖军总司令。日本投降后,1946年被处决于南京雨花台。


:究竟谁是汉奸

汉奸,原指出卖汉族利益的汉族败类,后引申为出卖中国利益的卖国贼。例如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了很多为日本人卖命的汉奸。
大多情况下泛指背叛中华民族,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我们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也即通敌或叛国的中国人。
《辞海》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或引诱外国入侵中国,出卖祖国利益的人”。
原有典故
说法一
“汉奸”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专用词,应不迟于元代胡震编纂的《
中国近代第一汉奸汪精卫
周易衍义》,指汉朝的奸臣。《周易衍义》卷六云:“李固欲去汉奸而反遭羣小之毒吝也,然志在去奸,于义何咎?葛亮欲殄汉贼而反遭街亭之毒吝也,然志在殄贼,于义何咎?”汉奸与汉贼为对称。其后,在明朝末年平定西南土司的叛乱中,朝臣在奏疏中用汉奸指称不法的汉人。《明经世文编》卷四百八十八载“顾臣尤有说焉,夷地深险,步步羊肠,犬羊之性,一日数变。汉奸揆之,其狡百出,势不得不需兵力一面合力版筑,一面剿除顽梗,庶可建威消萌,计垂长久,黔省俭瘠,百务掣肘,一切经画事宜,尚有疏所未尽者,容臣会同按臣陆续具请”(朱燮元《水西夷汉各目投诚措置事宜疏》)。
据吴密《汉奸考辩》:“朱燮元卒于崇祯十一年春(1638),杨嗣昌殁于崇祯十四年(1641),其时明朝日薄西山,已近衰亡,明末对西南地区的战事和经营没有得到巩固。“汉奸”一词自明崇祯十年出现后,一直没有流行开来。” “康熙年间,田雯的《黔书》沿用了明代”汉奸“一词的含义。康熙年间,贵州提督张文焕《奏陈遍历黔疆目击要地情形折》中两次使用了汉奸一词:“附近古州,八万苗地,其各寨之中又有汉奸指使生事,况通省苗彝所有器具,不过弩弓标枪之类,鸟枪间或有之。”[1] 这里都是指挑动事端、从事违法活动的不法汉人。又据日本神户大学教授王柯考证,雍正年间曾有太监“罗晟”与“苗顽”联手对抗清廷在西南边疆的“改土归流”政策,这些太监被清廷骂为“汉奸”。
到乾隆年间依然沿用这样的含义,但已经出现了某些变化,开始用在汉族之外。《清史稿》卷307有以下一节,“(乾隆)十二年,授云贵总督。疏言:‘苗、裸种类虽殊,皆具人心。如果抚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变。臣严饬苗疆文武,毋许私收滥派,并禁胥役滋扰。至苗民为乱,往往由汉奸勾结。臣饬有司稽察捕治。’又疏言:‘贵州思州诸府与湖南相接,今有辰、沅饥民百余入贵州境采蕨而食。臣已饬贵州布政使、粮驿道以公使银赈济。如有续至,一体散给安置。’”阿桂《平定两金川方略》卷四十六:“上谕军机大臣曰:温福等奏攻得布朗郭宗底木达等寨僧,格桑之父泽旺业已就获,泽旺虽非首恶,亦系大逆,縁坐之人,自当解京严讯。土舍安都尔为逆党济恶,要犯通事虎儿,曽至内地,今为贼酋出力管事,即与汉奸无异,均应解京治罪。”卷七十六又载:"臣等询以贼境内有无汉奸? 称有保县兵丁张坤忠,原是通事,本年四五月间,因偷火药逃徃金川索诺木等"。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到过内地的少数民族”通事“虎儿,因为为贼首出力,也被乾隆比为"汉奸“。
道光年间西方列强入侵,“汉奸”的含义发生了变化。此时的“汉奸”多指的是背叛国家,为洋人效力,从事刺探情报等破坏通敌活动的中国人,其所损者乃中国之利益,比较接近今日的说法。见贝青乔《咄咄吟》(贝青乔于鸦片战争爆发后,随同扬威将军奕经赴浙江抗英,把他两年多所见所闻之种种咄咄怪事写成大型纪事组诗一百二十首,名曰《咄咄吟》)《咄咄吟·卷上》载:”初,琦善以直隶总督,误信汉奸之言,奏参林则徐严办粤东鸦片烟,不足服英夷心。上乃革林职而以琦善代之“。该书进一步指出,最早的汉奸主要是只是那些因为参与鸦片走私和信奉西方天主教而倾向英国,出卖国家利益给英国的中国人。《咄咄吟·卷上》载:"或谓将军曰,军机之洩,由於汉奸.汉奸之来,由於禁绝鸦片烟.盖中国贩烟者,恒与大小各衙幕友家丁相结纳,今旣严禁贩烟则此辈无可分肥,势必狼狈为奸,甘为夷用,以潜探我军机.""欲知幕友家丁之为汉奸,非严究天主教不可.天主者,英夷之祖,名耶稣,汉奸多奉其教者也"。这里汉奸的含义已经与今天基本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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