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房管局

时间:2024-04-30 20:05:23编辑:莆田seo君

成都市高新区房管局电话是多少

成都市高新区住建局的电话是(028)6188930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名称: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21楼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传真号码:86634423邮政编码:610041邮箱:jianwei@chengdu.gov.cn 扩展资料:房管局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机构监督和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民政府官网-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管局

成都高新区房管局电话号码

成都高新区房管局联系电话:028-85159664。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的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房管局的职责范围: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成都高新区房管局详细地址是哪里?

成都高新区房管局即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地址位于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8楼。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28-85159664。 传真号码:028-85339316。 邮政编码:610041。 互联网联系方式:gxgt85339288@126.com。扩展资料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职能:一、房产管理处牵头公共租赁住房、员工公寓、人才公寓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区级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等工作;牵头全区国有土地上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负责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经纪机构备案监管及房屋租赁行业管理。二、权籍管理处制定、完善有关权籍管理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土地调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确权及权籍调查工作;负责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负责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区公园城市局信息公开指南

成都房管局上班时间

成都房管局上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周六、周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的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专业技术人才入户、技能人才入户。
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3.技能人才成都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杭州人才居住证申请条件
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按规定在杭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且其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在当前公布的《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范围内;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5、具有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且国家职业资格所载职业(工种)在当前《杭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范围内;
6、个人在杭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其中桐庐县居住人员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其他区、县(市)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
7、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其中符合上述1、2、3、4、5条件之一,且在杭州市区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职工,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


成都市人才公寓如何办理?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的办理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A类是指国内外顶尖人才,像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等;B类指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等人才;C类指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省级“千人计划”人选,省级一等奖获得者等人才;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成都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对外服务咨询事项和联系电话表 市政府统一咨询电话:12345咨询事项咨询电话接听时段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627952724小时群众信访办理情况咨询6188931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咨询61889318建筑业注册类执业人员挂证核查61889266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管理6188135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购房摇号政策咨询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政策咨询618892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改、直管公房政策咨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咨询8692192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咨询购房政策、购房资格咨询862791368515660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咨询个人住房信息及房产档案查询8628043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住建网上政务大厅、购房报名系统故障咨询86279869住房租赁监管咨询8628000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地产中介行业、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咨询86279001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管理、保障房配租咨询8628008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咨询8663351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咨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纪律监督咨询61889324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61889357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若外出办案,该电话无人接听,请另时再拨打 若占线或无人接听,请另时再拨打;其他咨询电话,可在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 栏目中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中查询。【摘要】成都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提问】对外服务咨询事项和联系电话表 市政府统一咨询电话:12345咨询事项咨询电话接听时段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627952724小时群众信访办理情况咨询6188931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咨询61889318建筑业注册类执业人员挂证核查61889266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管理6188135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购房摇号政策咨询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政策咨询618892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改、直管公房政策咨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咨询8692192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咨询购房政策、购房资格咨询862791368515660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咨询个人住房信息及房产档案查询8628043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住建网上政务大厅、购房报名系统故障咨询86279869住房租赁监管咨询8628000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房地产中介行业、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咨询86279001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管理、保障房配租咨询8628008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咨询8663351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咨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纪律监督咨询61889324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61889357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若外出办案,该电话无人接听,请另时再拨打 若占线或无人接听,请另时再拨打;其他咨询电话,可在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 栏目中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中查询。【回答】您也可以登陆官网获取相关信息【回答】

成都市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以下为你解答。
您好,成都市房管局的咨询电话是028-86279771,各区房管局电话如下:
1,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2,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38199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3,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4,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5,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9991657 89991650 地址:侯家桥路272号;
6,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摘要】
成都市房管局咨询电话+965559【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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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华区房产管理局:84399067 84339610 地址:建设西街1号。
2,青羊区房产管理局:87776578 87738199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
3,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4,锦江区房产管理局:61326539 61326529 地址:华兴街39号;
5,金牛区房产管理局:89991657 89991650 地址:侯家桥路272号;
6,武侯区房产管理局:85441659 85440095 地址:龙江路11号。【回答】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官网查询

成都市房产局网上政务大厅

成都市房产局网上政务大厅:https://zw.cdzj.chengdu.gov.cn/zwdt/

按照有关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网上政务大厅及相关外网应用将统一启用后缀为cdzj.chengdu.gov.cn的新域名地址,原cdfgj.gov.cn后缀域名地址将停用。请通过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住房类政务服务”版块点击“在线办事”进行访问,域名地址zw.cdzj.chengdu.gov.cn,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

地址:西华门街32号邮编:6100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摘要】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官网查询【提问】
成都市房产局网上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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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

地址:西华门街32号邮编:6100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回答】


成都房管局咨询电话

028-86279771。根据114查询,成都房管局咨询电话为028-86279771。成都市房管局隶属成都市人民政府,实质上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位于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房管局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2、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3、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6、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等。

成都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当地房管局或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1)成都市房管局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地产大厦11、18-19层电话:(028)86279694(2)武候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电话:028857569(3)温江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电话:02882721681(4)双流县房管局地址:唐中路二段25号电话:(028)67035555,6703597(5)新都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电话:028-89396508(6)龙泉驿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电话:(028)84853043(7)成华区房管局地址:建设西街1号电话:(028)843257(8)锦江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电话:6132657(9)青羊区房管局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电话:028-8776961(10)高新区房管局地址:金城大道999号电话:85150257(11)金牛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电话:(028)87571325。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


成都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成都公租房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成都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地址是:如果有户籍的应当到户籍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外来人员,需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应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办理地址可以登陆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进行查询。【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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