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市为什么不可以破产?
底特律与中国许多城市,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以为城镇化就能拉动经济发展,不惜背负大规模的债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城市建筑遍地都是,却空无一人…… 有意思的是,美国各级政府对底特律破产申请的处理方式,可能会让许多地方官员大跌眼镜:美国联邦政府对于底特律市的破产没有大包大揽。在底特律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奥巴马政府实际拒绝了援助这个曾经辉煌的破产城市,底特律所在的密歇根州政府也拒绝了援助的要求,甚至认为底特律破产是“必经之路”。 底特律与中国许多城市,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以为城镇化就能拉动经济发展,不惜背负大规模的债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城市建筑遍地都是,却空无一人……从债务规模上看,底特律市政府的债务总共只有180亿美元,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曾经高达10.7万亿元人民币(合1.65万亿美元),个别城市的债务数量不一。据安邦研究团队掌握的情况,部分城市的债务可能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远远高于底特律市的债务规模。 首先,底特律的破产表明,产业的繁荣,才能带来城市的持续繁荣,大量的投资建设,并不能拉动城市走出困境。一个城市空间,如果没有产业的繁荣,无论多宏伟壮丽都难以持续,最多变成漂亮的鬼城和空城。花费巨资修建的鄂尔多斯(6.23,-0.11,-1.74%)新城,昆明呈贡新城……这些赫赫有名的鬼城空城,它们都具有共同的特征:宽阔的马路、巨大的广场、宏伟的建筑……巨额债务支撑起来的城市面貌,不可谓不漂亮,但是缺乏产业的支撑,仍然人车寥落,一片萧条。空城、鬼城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城市空洞化,缺乏产业和社会支撑的结果。厘清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看懂了产业和空间之间的互动,有助于转换地方政府错误的发展思路。因为,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其次,地方债务是否应该由中央和全民买单?过去,中国城市处理债务问题的逻辑大致是:地方政府开发土地搞招商引资,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地方债务上交中央并且变成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国家出面用全民资产来偿还债务,处理不良资产。此后再放开搞活,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出经济刺激方案,进入新一轮的扩张和债务循环,重复同样的结果,并且风险程度更为剧烈。如此庞大规模的地方债务,是否应该由中央买单,还是学美国政府任其破产。实际上,对于发展策略的失误,做决策的官员需要承担责任,不能上届债务下届还,留下一堆烂账让继任者去处理。因此,地方政府破产只会让地方政府在发展问题上更冷静,避免盲目投资。 最后,允许地方政府破产,有助于推动城市化良性发展。发展策略失误会导致地方经济增长的停顿,这是很自然的成本,即犯错误的成本。对于出错的地方,劳动人口、资本、人才就会流向更有前途的城市,流向那些没有犯错或少犯错的地方。从全局看,这是一种良性的调整,可以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一旦地方真破产,发展停顿了,市场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市场永远只能是一个政策错误的“买单者”。
中国城市为什么不会破产?
1.矿产资源等都在政府的手上,这部分资源能值几百万亿。(美国的土地、矿产都是私有化的。所以政府没钱了就真的没钱了。)2超发货币。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一场针对全国政府性债务的“审计风暴”昨天全面展开,有言论说中国经济面临着“水落石出”的危机。对此,国家发改委专家昨天表示,我国地方政府不会像底特律一样面临破产,但也须摸清债务家底、严控风险。上半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仅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特别是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速也明显回落,在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地方债危机”仿佛一触即发。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表示,我国地方政府不会像底特律一样面临破产。宋立:现在我们地方政府遇到的债务问题主要是流动性问题,他借的都是短债,短期偿还就有压力。它的实质是财务问题,不是经济问题,因为这些债对应的资产都是优质的。我们的地方政府跟底特律比,他手上不仅仅是财政的现金流收入,还有大量的国企、其他资产,所以我们如果客观来看,没有什么大问题。宋立认为,现阶段地方政府负债有其必然性。宋立: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几代人受用的,如果用当代人的财政收入来支撑是支撑不了的,所以就需要设计一个机制去平衡这些支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对此表示认同,他同时指出,地方政府负债方式需要改革。王一鸣:地方政府要搞一些长期性的投资,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这些需要长期的融资渠道来做长期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好是通过发债的方式,而不是去向银行融资的方式。现在也在扩大试点,通过发债的形式来筹集长期性的投资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就会更透明,风险控制也会更好。王一鸣还表示,对地方债务要摸清家底、分类处置。有些地方政府有偿债能力,可规范维持运行;有些债务比较高又缺乏偿债能力的,可用地方政府性资产进行置换,化解违约风险。
鹤岗破产对百姓有什么影响
鹤岗破产对百姓的影响如下:* **经济状态、经济结构、收入水平降低。**由于人口绝对量减少近17万,流失的更多的是人才和劳动力,这导致鹤岗的经济状态、经济结构和收入水平降低。* **政府服务缺失。**由于政府破产,鹤岗市无力维持原有的公共服务,导致百姓无法享受政府服务,例如医院、警察等由政府建设的项目无法得到支付,这使得鹤岗市的治安变差,百姓无法得到医疗保障。综上所述,鹤岗破产对百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状态、经济结构、收入水平降低以及政府服务缺失等方面。
鹤岗新一矿破产是几几年
一、 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新一煤矿。建矿时间:1955年。所在地:鹤岗市东山区。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所属行业:煤炭。隶属关系: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鹤岗矿务局原隶属国家煤炭工业部,1998年8月下放到黑龙江省管理。 (二)新一煤矿系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由原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1955年9月20日移交生产。矿井设计能力90万吨/年,1982年进行改扩建,设计能力达到180万吨/年,核定能力140万吨/年。 (三)新一煤矿现有在职职工总数7184人,(其中全民职工4644人,合同制职工2259人,混岗集体工281人)离退休人员5006人。 (四)新一煤矿现有党总支15个,直属党支部4个,基层支部56个。干部总数96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2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26人,初级职称200人)。 二、 资产及负债情况 新一煤矿负【摘要】
鹤岗新一矿破产是几几年【提问】
一、 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新一煤矿。建矿时间:1955年。所在地:鹤岗市东山区。占地面积:182万平方米。所属行业:煤炭。隶属关系: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鹤岗矿务局原隶属国家煤炭工业部,1998年8月下放到黑龙江省管理。 (二)新一煤矿系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由原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1955年9月20日移交生产。矿井设计能力90万吨/年,1982年进行改扩建,设计能力达到180万吨/年,核定能力140万吨/年。 (三)新一煤矿现有在职职工总数7184人,(其中全民职工4644人,合同制职工2259人,混岗集体工281人)离退休人员5006人。 (四)新一煤矿现有党总支15个,直属党支部4个,基层支部56个。干部总数96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2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26人,初级职称200人)。 二、 资产及负债情况 新一煤矿负【回答】
您好,鹤岗新一矿破产是2014年破产。【回答】
鹤岗破产公务员怎么办
会导致部分工人下岗。完全没有造血功能,才是鹤岗进行财政重整的最主要原因。而造血功能缺失,则是鹤岗经济陷入瘫痪的直接后果。一个地区,可以有困难,也可以出现一定风险,但是,经济机理不能出现问题,经济运行不能出现停滞。对鹤岗来说,依靠能源过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转型、产业转型、经济结构转型。恰恰是,这些最重要的方面,在鹤岗都没有出现。鹤岗公务员考试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目前,毕业生对于公务员这个岗位是比较喜欢的,这就导航报名的人数很多,考试分数就变得比较高,故而不好考。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鹤岗破产公务员应该怎么办?
会导致部分工人下岗。
完全没有造血功能,才是鹤岗进行财政重整的最主要原因。而造血功能缺失,则是鹤岗经济陷入瘫痪的直接后果。一个地区,可以有困难,也可以出现一定风险,但是,经济机理不能出现问题,经济运行不能出现停滞。
对鹤岗来说,依靠能源过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转型、产业转型、经济结构转型。恰恰是,这些最重要的方面,在鹤岗都没有出现。
鹤岗公务员考试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目前,毕业生对于公务员这个岗位是比较喜欢的,这就导航报名的人数很多,考试分数就变得比较高,故而不好考。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