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起草全市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公安普法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三)研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组织实施110接警调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建议。
(四)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各类刑事、经济、暴力、恐怖、毒品犯罪案件和涉外案件的侦查处理。组织、查处邪教组织、有害功法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查处跨地区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技术侦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视频图像侦查和科技通讯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犬类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建设。负责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我市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全市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指导、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发牌发证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强制医疗所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十五)承担全市警务飞行任务,负责空中巡逻、空中指挥和抢险救援等应急飞行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纪检、监察、督察、审计、考核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十八)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和海港部门的公安工作。
(十九)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指导协调消防、边防、警卫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8]
机构设置办公室(调研处)
负责文件、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督办工作计划的落实等;制发审核文件;
公安保密机要档案管理;
业务数据统计,史志编纂,文件印发;
公安网站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研究新时期公安工作政策;
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市局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研究市局工作的总体发展与改革设想;
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市局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
检查、跟踪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定期编辑有关简报和刊物;
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指挥中心
承担110报警服务台接警调度工作;
接受市局领导下达各种调警指令负责全市重大警情信息处理工作;
负责110举报犯罪信箱线索的转递;
负责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和指导工作;
应急特殊信息的发布工作。
考核处
制定全局公安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
组织实施市局直属部门和区、市、县局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及表彰工作;
指导、监督市局直属部门和区、市、县局内部考核工作;
负责省市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及省厅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视频侦查技术和科技通讯支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核心公安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服务器与存储系统、机房系统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
查处全市公安机关内部涉及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案、事件;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情报资料信息的管理交流和科技宣传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科技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和科技人员培训;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的管理建设;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政策、法规;
组织开展公共安全防范技术的培训和宣传;
负责大连市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指导大连市各县区对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以及安全技术防范重点单位开展技防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技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市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的执法检查工作。
大数据中心
组织、管理公安数据资源和信息化项目;
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通用性、共享性的应用平台;
为警种部门及基层单位的数据应用及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和指导。
政治部
内设思想政治工作处、人事处、干部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训练教育处等部门。
思想政治工作处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规划;
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的意见;
承担政治部文秘综合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招录、调配、工资福利、优抚和警衔等工作;
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负责民警及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核管理工作;
负责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管理工作;
联系民警救助基金会;
负责全局辅警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考核、薪资、福利、业务培训等工作;
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
干部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监督等工作;
负责全局民警非领导职务评定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负责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管理工作;
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划和措施;
负责全局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和影视媒体宣传工作;
负责公安系统文化建设和立功表奖工作;
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置重大涉警涉案舆情。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指导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教育训练处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发展和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民警初任培训、晋升培训、任职培训等业务和实战培训工作;
指导区市县公安机关开展民警培训工作。
机关党办
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统抓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党建、共青团、妇委会、纪检等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监督各级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统筹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从严管党治警、政治巡察等工作。
领导、监督市公安局直属警种部门推进党组织建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发展与评议、“一先两优”评选、不合格党员处置、困难党员帮扶等工作。
加强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直属警种部门纪检机构直接领导、对直属区分局纪检机构指挥、指导、协调,以及对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统一指挥。
加强全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引领女警巾帼岗位建功、宣传培树女警典型、维护妇女权益,开展警营家庭创建和评选。
抓好青年民警思想教育,开展典型培树、志愿服务、评先评优,做好“青年文明号”创建、日常管理和评定考核。
工会
发挥“先锋、助手”作用,在工作中带头执行局党委的决策,并及时反馈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传递局党委关爱,了解民警心声;
发挥凝心聚力作用,落实局党委从优待警政策,培树公安典型,开展爱警惠警系列活动;
发挥组织引领作用,提高民警素质,创建和谐警营,以兴趣俱乐部为依托,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并组织参加各类比赛。
审计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大连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全市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实施全面、经常性的内部审计监督及专项审计等。
警务保障部
负责市局直属部门财务、装备、基建、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固定资产、被装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
信访办
受理、交办、转送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特定信访事项;
协调各地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对信访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分建议;
对应当追究责任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部门移送并提出追究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和业务部门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
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并领导下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
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安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的保安监管工作,主要承担保安公司、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核工作,保安考试与培训工作,保安公司日常监管工作,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负责全局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协调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
负责局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
指导本系统市、县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承办本局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公安医院
主要担负公安系统内的民警体检、离退休老干部医疗服务、执行特殊任务部门(特警支队、培训处等)的医疗服务和公安系统举办的各种大型会议活动医疗保障、特殊羁押人员的医疗保障、入监人员体检以及社会驾驶人体检工作。
公安医院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通山街12号。
刑侦支队
负责指挥指导各区、市、县(分)局刑侦部门侦破有影响的重特大疑难案件,协调跨地区的系列案件侦破工作;
对基层刑侦部门的侦查破案和刑侦基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
为基层刑侦部门侦查破案提供刑事技术支持和犯罪情报信息服务;
承担属地公安机关难以查处的恶势力或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协助外省市侦查案件以及领导交办案件的侦办任务,同时,主要负责全市警犬训练、管理等工作,并参与搜毒搜爆、大型活动和警卫等实战任务。
巡特警支队
负责打击暴恐犯罪、处置严重暴力犯罪、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武装巡逻、卡点堵截、抢险救援、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安检排爆、大型活动安保警卫;
负责蓝鲨机动队和封控网络两支专业队伍日常勤务组织管理、督导检查、考核指导工作;
承担公安部下达的对部分兄弟省市特警队骨干队员的指令性培训任务和市局下达的全局民警实战技能培训任务;
其他应当由特警支队承担的任务。
交警支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或参与起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秩序,依法处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
承担市政府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可根据支队的授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况,研究治安工作对策;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秩序、行业场所治安管理;
负责公安机关列管的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易制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全市养犬管理;指导开展全市治安防范、巡防队员招录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基层治安案件查处、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办工作;
指导开展全市涉黄、赌案件侦办工作;
指导全市社区(驻村)警务及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和(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开展户籍政策研究工作,开展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拾得遗失物品招领和报失管理等相关工作。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负责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上级批示、批转的案件;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涉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需由市局经侦支队办理的;
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案件;
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需由市局经侦支队办理的。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105号。
监所管理支队
对市看守所、市拘留所一大队、市拘留所二大队、强制隔离戒毒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大队(安康医院)、留置看护支队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法对被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执行拘留处罚。
依法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依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依法对被留置人员进行看护。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分局)
负责大连市城区内公交、电车、长途客车上和站台内发生的扒窃案件;
负责大连市城区内公共客运单位(含公交、地铁、轻轨、长途客运单位)及下辖所属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反恐维稳工作;
负责大连市地铁、轻轨封闭区域,车站出入口分隔门(含卷帘门、栅栏门等)内及为保障地铁、轻轨交通运营而设置的附属设施封闭范围内发生的案(事)件;
负责妨碍交通部门行政执法和交通经营管理秩序的案件;
负责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备案登记和维稳的业务指导,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防范举报奖励等工作;
负责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禁毒支队
负责全市“禁种、禁吸、禁贩、禁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独立受理和侦办涉毒案件,堵源截流,加强区域协作,落实情报信息交流;
负责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依法开展对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指导;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禁毒斗争。
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负责依法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污染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国际合作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和签证延期换发;
负责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工作有关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
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相关事宜;
负责受理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工作;
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协助开展境外追逃、协查等国际警务合作交流工作。
内保支队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管理、指导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防范建设,保障所辖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法制支队
负责编制地方公安立法计划,审核、清理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市局制定的对外有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负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负责疑难案件研究和案件指定管辖工作;
负责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复核工作;
负责市局直属部门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入口、出口审核、指导工作;
负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
警务航空支队
担负日常空中巡逻任务;
担负领导空中视察、空中指挥等公务飞行任务;
为重大活动、重大安保任务提供空中支援;
搜索、追击重特大案件在逃犯罪嫌疑车辆和在逃犯罪嫌疑人;
协助消防部门对重特大火灾现场进行观测,灭火和救援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现场进行空中观测,参与抢险救灾和紧急运送人员、物资;
在反恐作战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处置行动中,担负空中监控搜索、指挥地面围堵、警力投送和对地支援等任务;
配合市应急办、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开展勘查勘测、执法监管、航拍航测、医疗救护等,以及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航空服务;
执行上级下达的其它警务飞行任务。
机场分局
负责机场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其它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负责制定落实机场空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
负责机场辖区内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负责研究制定劫机、炸机等突发性事件预案,参与处置各种暴力性案件、事件;
负责专、包机及国家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打击走私、贩私、贩毒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指导、监督机场安全检查站的安全业务工作;
负责重要物品航空运输和地面重要固定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旅游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全市旅游市场的治安秩序;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旅游案件的侦办;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工作。
海运分局
负责船籍注册港在大连市的省际海上客运船舶以及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湾客滚中心、客滚码头的治安消防管理、刑事侦查和交通管理工作。
水务分局
负责指导各区、市、县公安(分)局依法对河道、水库水源地、引水、供水设施、水利工程等实施治安管理;
协调查处盗采河(库)砂石资源、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危害水源安全、盗用城市供水和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盗捕水库水产资源等行政、刑事案件;
负责查处跨地区或影响大或案情复杂的水事相关案件;
负责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供水处机关办公区域、碧流河水库管理局及其水库区域,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沙河口净水厂、三道沟净水厂、大沙沟净水厂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64号。
港航分局
负责大连港所辖陆域、水域内港域及部分社会面的客运安保、刑事侦察、治安管理、巡逻防控、反恐怖防范、国内安全保卫、警卫、经侦、禁毒、交通管理等职能,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涉港涉海事件处置。
红沿河核电站治安管理分局
负责红沿河核电站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破坏核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与核电安全相关的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单位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反恐防范、制定反恐预案并组织演练。[7]
现任领导张振铎: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端平:大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曲波: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
牟爱民: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浩:大连市公安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国文:大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刚:大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
杨世栋:大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1]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3号[12]
获得荣誉2020年3月,大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毒品预防管控大队获得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21年4月,大连市公安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临时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3]
2021年4月,大连市公安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临时党支部被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4]
2021年6月,大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卡点大队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
2022年4月,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入选2021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9]
2022年5月,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保卫大队和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指挥中心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