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于是1940年8月成立,当时的全称是山东省妇女救国联合会总值总会,执行委员长27人,常委 9人,下设4 个部。建国近50年来,省妇联的组织机构几经变化。
2017年12月14日下午,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济南闭幕。会议选举产生了山东省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25名,常委21名,张惠当选为省妇联主席,魏艳菊、玄祖香、王淑萍、张宏卿、魏丽(兼)、乔云萍(兼)、孙应琢(挂)、王丽萍(兼)、高淑贞(兼)当选为省妇联副主席。会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1]
历届主席
刘锦如 (1945.9 -1949.2 )
李坚真(1949.2 -1950.4 )
黄海明 (1951.3 -1952.12 )
梁思懿(1953 - ) 代主席
王 云 (1954.2 -1955.1 )
王月村 (1955.1 -1958.5 )
张 恺 (1958.10-1959.9 )
张 垲 (1963.2 -1967 )
郝建秀 (1975.4 -1978.1 )
丁一志 (1978.8 -1983.11 )
杨衍银 (1983.11-1990.2 )
吴爱英 (1990.9 -1993.4 )
赵玉兰(1993.5 – 2008.2)
翟黎明(2008.2—2015.5)
邢善萍(2015.5—2017.7)山东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惠(2017.7—)山东省妇联党组书记
[2]主要职能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省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机关党委。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省妇联下属事业单位有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祝你幸福杂志社、山东省妇女干部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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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妇女群众投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科技文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八)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工作成果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果如下:
1、紧紧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创造性开展活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持续深入。近年来,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山东省妇联下大力气抓女农民科技骨干队伍建设,积极举办农广校、农函大妇女班、女农民技术员培训学校,加强对女科技带头人的教育。考核、职称评定工作,全省有15万妇女获"绿色证书",5万多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为带领广大妇女进入国际国内市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狠抓基地建设,创建起集生产、培训、服务、创收于一体的妇字号基地7500多个,营造"三八"绿色工程7000多个,提高了妇女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大力实施巾帼扶贫行动,在城乡妇女中广泛开展拉手互助活动,全省结成18万帮扶对子,利用多种形式帮助20万妇女摆脱了贫困。1991年以来,在城镇妇女中开展了"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全省300万城镇妇女参赛。随着改革的深化,省妇联不断调整竞赛内容,重点突出"巾帼创业"、"巾帼成才"行动,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失业、下岗女工31万人;先后在纺织、教育等十个行业开展了"岗位建功"竞赛、在贸易、卫生等十二个行业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促进了建功、爱岗、敬业风气的形成。在妇女集中的专业市场中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市场建功"活动,引导广大从业妇女争创"文明经营户"、"文明摊位"、"经营能手",推动了市场的发育繁荣。
2、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省及各级妇联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强化妇联的基本职能。开展了大规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妇女权益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省有150多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认真做好妇女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妇女参与禁赌、禁毒专项斗争。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截止1997年底,全省16个市地党政班子配上24名妇干部,其中8个市地党政班子配上了2名女干部;97.1%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班子配上了女干部;95%的乡镇党委或政府班子配上了女干部,其中52.5%的乡镇配上了正副女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市地直部门配备女干部达37%;县(市、区)直部门配备女干部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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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妇女的特殊作用。省及市地普遍建立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领导、妇联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各地 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省妇联在全省开展了"美在家庭"活动,以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全省家庭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4、坚持以"优生、优育、优教"为重点,促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省及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抓了"三优工程"试点,建立健全了家庭教育机构、建起一批家长学校,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开展了多形式的"三优"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家教工作新格局,广大家长的家教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儿童阵地建设,建成县以上儿童活动阵地66个。5、推动制定实施了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1994年,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省17个市地、137个办公室县(市。区)也相继成立,办公室设在妇联,在全省形成了上下贯通的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组织体系各级妇联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妇联的有利条件,推动省及各市地、县(市。区)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颁布了《山东妇女发展纲要》、《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起分级、分项、分年度的实施纲要规划目标责任制。省妇儿工委在全省建立了15个实施妇女儿童纲要规划示范县,成立了实施纲要规划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纲要规划的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组织结构领导机构
张惠[1]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魏艳菊 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玄祖香 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盛巧俐省妇联副巡视员
张海花 省妇联副巡视员
王淑萍、张宏卿、魏丽(兼)、乔云萍(兼)、孙应琢(挂)、王丽萍(兼)、高淑贞(兼):省妇联副主席。[1]
所获荣誉2019年11月,山东省妇联权益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