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华

时间:2023-11-13 07:13:25编辑:莆田seo君
人物生平

李星华,1911年11月21日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1920年夏,随全家到北京定居。

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钊并将其处以绞刑,李星华娘儿仨一同被捕,在监狱关押二十三天。她在法庭上机智地回答了敌人的审问,使大哥李葆华躲过了敌人的搜捕。李大钊就义后,京师警察厅勒令李大钊遗属限期离京。1927年5月10日,李星华全家被迫回大黑坨村。她从此辍学,在农村照料重病的母亲。一直到1931年的暑假,才又带着弟弟和妹妹回到北京复学。第二年,她升入中法大学孔德学院高中部。生活无法维持时,她在父亲朋友的关照下,勤工俭学、给学校刻印法文讲义蜡版,每月补贴一些生活费用。[2]

1932年春天,她参加了党所领导的反帝大同盟,同年夏天,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党的地下革命工作。她借给学校刻印讲义为掩护,为党刻印革命传单。掩护党的地下工作者,参与营救被捕同志。同年,初冬,因情况变化,她失掉了党的关系。

1933年春天,把母亲接到北京,准备安葬父亲。4月23日,在党组织安排下,李星华同送葬队伍一起把父亲安葬于香山万安公墓。安葬父亲35天后,母亲赵纫兰病逝。她在亲友的帮助下,将母亲和父亲并排葬在万安公墓。这年暑假,李星华升入孔德学院社会科学系。

1935年12月,李星华投入“一二·九”抗日救国运动。

1937年夏天,她由中法大学经济系毕业。

1940年11月6日,几经周折,到达陕北延安。到延安后,她选入延安鲁艺文学系学习,之后就长期在延安中学教书。

1942年,她参加了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

1945年重新入党,在保卫延安的战争中,她跟着学校辗转于陕北的群山中,仍然备课教书,始终如一。

1947年9月,随学校东渡黄河,到晋西北的临县等地,参加了郝家坡等村的土改调查。全国解放后,李星华从延安回到北京,分别在师大女附中和马列主义学院第二分院任教。

1956年起,她开始从事民间文学工作。她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编辑部和采录编选部负责民间故事采编工作。曾整理出版《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受到了国内外民间文学工作者的好评。此集还译为日文,在日本出版。

十年文化运动浩劫中,李星华一家受到残酷迫害。因郁愤成疾,她双目失明。在失明的情况下,仍坚持整理编辑《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一书。

1979年11月李星华病故。她去世后不久,《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出版了,为读者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4]

个人生活家庭情况

李星华有一个哥哥:李葆华,有两个弟弟:李光华、李欣华;有一个妹妹:李炎华。

李星华合照

情感生活

1933年与贾芝结婚。

主要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的研究工作。曾整理出版《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又名《白族民间故事集》),受到了国内外民间文学工作者的好评。

个人作品《十六年前的回忆》《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作品详解

《十六年前的回忆》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叫。

“什么?爹!”我瞪着眼睛问父亲。

“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

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我紧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暂时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

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皮鞋声。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亲。

“不要放走一个!”窗外一声粗暴的吼声。穿灰制服和长筒皮靴的宪兵,穿便衣的侦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拥而入,挤满了这间小屋子。他们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们包围起来。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手枪,枪口对着父亲和我。在军警中间,我发现了前几天被捕的工友阎振三。他的胳膊上拴着绳子,被一个肥胖的便衣侦探拉着。

那个满脸横肉的便衣侦探指着父亲问阎振三:“你认识他吗?”

阎振三摇了摇头。他那披散的长头发中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显然是受过苦刑了。

“哼!你不认识?我可认识他。”侦探冷笑着,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别让他自杀,先把手枪夺过来!”

他们夺下了父亲的手枪,把父亲全身搜了一遍。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残暴的匪徒把父亲绑起来,拖走了。我也被他们带走了。在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警察厅的院子里,我看见母亲和妹妹也都被带来了。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

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始终没看见父亲。有一天,我们正在吃中饭,手里的窝窝头还没啃完,听见警察喊我们母女的名字,说是提审。

在法庭上,我们跟父亲见了面。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

“爹!”我忍不住喊出声来。母亲哭了,妹妹也跟着哭起来了。

“不许乱喊!”法官拿起惊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父亲瞅了瞅我们,没对我们说一句话。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这是我的妻子。”他指着母亲说。接着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女孩子。”

“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吗?”法官指着我问父亲。

“是的,我是最大的。”我怕父亲说出哥哥来,就这样抢着说了,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机智和勇敢。

“不要多嘴!”法官怒气冲冲的,又拿起他面前那块木板狠狠地拍了几下。

父亲立刻就会意了,接着说∶“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个乡下人。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小,她们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们没有关系。”父亲说完了这段话,又望了望我们。

法官命令把我们押下去。我们就这样跟父亲见了一面,匆匆分别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

28日黄昏,警察叫我们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们回到家里,天已经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爷到街上去买报。他是从街上哭着回来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份报。我看到报上用头号字登着“李大钊等昨已执行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团云雾,昏倒在床上了。母亲伤心过度,昏过去三次,每次都是刚刚叫醒又昏过去了。

过了好半天,母亲醒过来了,她低声问我:“昨天是几号?记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我低声对母亲说:“妈,昨天是4月28日。”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

文章背景:该文是李星华1943年在延安写的一篇回忆录,当时正值其父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故文题为“十六年前的回忆”。[3]

文章影响:《十六年前的回忆》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 ;后被选为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1课课文。[5]

上一篇:女性bmi

下一篇:李卫兵